⑴ 生育保险青海800检查费
您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等)按照市政府《淮安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政发〔2002〕18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淮劳社发[2005]2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规定: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分娩医疗费用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和《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不论甲类乙类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负担目录内费用3、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产前(怀孕第12周起)及生育后3个月以内因本次妊娠引起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新生儿诊疗项目表》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部分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5、男职工配偶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及分娩、流产术、引产术的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6、提高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由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调整为2%。男职工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参保女职工标准的50%执行。7、定期组织参保女职工进行妇科专项体检。每2-3年对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两年以上的企业女职工轮检一次,建立妇女健康档案。详细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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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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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重庆市为例:根据《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女职工生育依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及其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具体范围包括:
⑶ 青海省生育保险怎么报
你好,男方的可以用,女方的去社保局问一下,能多交上几个月吗?一般生育险要交够一年才给报销的;报销只要到定点医院社保科挂号就行了
⑷ 青海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您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等)按照市政府《淮安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政发〔2002〕18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淮劳社发[2005]2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规定: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分娩医疗费用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和《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不论甲类乙类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负担目录内费用3、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产前(怀孕第12周起)及生育后3个月以内因本次妊娠引起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新生儿诊疗项目表》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部分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5、男职工配偶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及分娩、流产术、引产术的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6、提高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由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调整为2%。男职工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参保女职工标准的50%执行。 7、定期组织参保女职工进行妇科专项体检。每2-3年对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两年以上的企业女职工轮检一次,建立妇女健康档案。详细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qh.offcn.com/)
⑸ 事业单位有没有生育保险没有的话怎么申请
目前很多城市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此外,各地的生育保险待遇以及缴费标准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以重庆为例:根据《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女职工生育依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及其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具体范围包括:
(一)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支付标准按政策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⑹ 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