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没有问题,可以退保的。
肯定有损失了。
现在退保是按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在保险合同的前几页就有几张是关于现金价值的相关记载。这时,你看到第N年对应什么金额,上面就是你应该领取多少的结果。
一般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小,毕竟都交了,而且也拥有了这份保障,建议你谨慎退掉。
另外,提前退保,你所交的保费肯定是拿不回来完的。
退保手续包括:被保人身份证,合同原件,保险公司合作银行帐户(被保人),退保申请书到当地保险公司分公司或营业厅申请即可。
因此,一般只能退出保费的10----30%左右,肯定不划算的。
Ⅱ 太平洋人寿鸿鑫保险
从您的保险缴费情况来看,是1岁男孩投保20年,年交3490,对应的保险金额是10000元(即10份)。
鸿鑫人生基本责任是: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9%,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 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 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由条款可以看出,从保单成立起,每年都可以领取保额(10000元)的9%,即900元,所以具体能领取的量一目了然。如果每年领取900元,从1岁领取到25岁,领25次,共22500元。
如果不取出来,可以放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以3%的利率计算(可能实际上有些区别),到25个保单年度末可领到32813元。
按条款约定到70岁时是肯定可以返还保费的,即69800元。
当然此款保险会有一定的分红,当然分红不是保证的。
具体的产品介绍和条款公司网站上都有,而且您应该会有打出来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的利益演示、也有具体条款。上面有每年领取的数量,也有您保险金额的量,可以查看一下。
Ⅲ 中国人寿保险中的鸿鑫保险怎么样
首先纠正一下,鸿鑫是中国太平洋旗下的产品。“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简称“鸿鑫人生”。投保时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 天至60 周岁。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 元。祝福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基本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另有指定外,祝福金和祝寿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包括祝福金、祝寿金及身故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祝福金和祝寿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祝福金和祝寿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祝福金、祝寿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累积利率的,本合同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祝福金、祝寿金受益人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热线或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生存给付累积利率。对于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余额,祝福金、祝寿金受益人可以申请直接领取,也可以申请由我们每年在其指定日期按指定金额以转账方式给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祝福金、祝寿金受益人的领取金额不能超过祝福金、祝寿金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我们一次性给付祝福金、祝寿金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但若祝福金、祝寿金受益人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祝福金、祝寿金,我们将予以扣除。身故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后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双方依法确定。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单红利的确定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保单红利的领取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或您申请时给付。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红利累积利率,本合同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保单红利派发日期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的支付 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提供的交费期间有3 年、5年、10 年和20 年四种。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现金价值 指本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见本合同相应栏目。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当日24 时起,本合同终止。转换年金您或受益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订立我们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我们审核同意后按转换当时该转换年金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年金:(1)您将留存于我们红利账户中的保单红利及相应利息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2)受益人将留存于我们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祝福金、祝寿金及二者相应利息、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参加转换的总金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不参加红利分配,已分配的红利不予计息。已留存在生存给付累积账户的祝福金和祝寿金不予计息。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相应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前述补交保险费的利息按我们参照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浮动后宣布的利率计算。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红利、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若存在欠交保险费、保单质押贷款或其他未还款项及相应利息,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情形复杂指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或损失程度等在我们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实。</B>
Ⅳ 鸿鑫保险
两全保险指的是
1,生存到一定年限拿拿一笔钱
2,在一定年限内死亡也能拿一笔钱
你所买的是国寿的鸿鑫两全保险,按照保险条款
1,交满3年你能拿到9%的定期返还 即保险金额*0.09
2,领取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两倍保险金额 即保险金额*2
看一下你的保险单,找到保险金额一览,保险金额*2.09就是你能拿到的钱
Ⅳ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这款产品怎么样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鸿鑫人生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挺不错的。包含身故残疾,分红,返还等保障。保险产品本身并没用好坏之分,关键在是否满足您的实际需求。目前提供多达15家保险公司产品,您可以对产品进行对比选择适合您的保险。另外因为年龄和职业不同选择的险种也不同,您也可以致电4006788618,我们会为您推荐适合的保险。
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
华泰“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涵盖高额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工具保障,适合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5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5万元;
2、航空意外保险金高达200万元,火车、轮船、汽车保险金50万元;
“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
太平人寿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均衡,非常适合作为社保补充进行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
2、飞机意外保险金50万元,火车轮船保险金20万元,客运汽车保险金15万元;
Ⅵ 有没有人买了鸿鑫太平洋保险公司的鸿鑫保险之后才发现是个骗局呢
购买任何保险,签保险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买了之后发现是骗局,一方面业务员没有认真给你介绍产品存在误导,另外一方面自己没看合同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