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平安保险买了一份保险 但是保险合同不是我本人签的字 是业务员给代签的字 这对以后保险理赔有说法吗
如果个人知晓保险合同内容,并有意授权业务员代签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务员给代签字的话,保险合同时无效的。
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为客户代签字。业务人员为客户代签字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如果不经客户同意私下签字的话,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但是只要客户认同,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追究,毕竟是保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1)保险合同代签名违规了吗扩展阅读:
是否全额退保,这要取决于证据收集,如果能够证明不是本人签字的,协议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不过,保险公司是按合同办事。
如果说是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就需要投保人,即大人代签字的,这点《保险法》是认可的。
如果说被保人是成年人,就需要本人签字确认才可以,否则可以认定为部分无效合同。
2. 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出现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对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3-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3. 新华保险公司业务员给客户代签名,是违规的吗投诉业务员有什么处罚
肯定是重大的违规行为,投诉业务员轻者记大过罚款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公职并在档案上留下污点。
4. 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犯罪吗
保险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按照《保险法》规定,凡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制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包括投保人)代签。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里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对于缴费与退保的手续,应由投保人签字;对于理赔及保险金领取的手续,应由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身故,由受益人签字办理。
(4)保险合同代签名违规了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5. 保险代理人代签名违规投诉
业务员倒霉了哇,公司才不管的。
6. 保险合同上投保人签名是代理人代签的怎么处罚
1、代理人代签合同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2、代理人(俗称业务员)是代理保险公司产品的,在招揽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是代表保险公司的,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同一合同行为中,接受一方委托代理,就不能再接受对方委托了,否则这个业务员接受双方委托,就成了自己跟自己签合同了;
3、凡是正规的保险公司都是明令禁止保险合同中代签名的,即使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家属代签名也是不允许的,也要处罚的,更何况是代理人代签名,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允许的;
4、按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无效(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例外);
5、代理人代签保险合同的,往往会侵犯投保人/被保险人知情权,在这点上,保险公司诉讼时是很不利的;
6、但事实上,判决的结果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在中国法官的随意性是很大的,如果他偏向客户说话,那么可以保险公司侵犯客户的知情权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如果偏向保险公司的话,就以双方重大误解为由判决解除保险合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是不是一定无效
保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说代签无效。
首先需要看业务员是不是在征得投保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代签。
在新的《保险法》运行后,代理人的操作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行为,如果代理人为了达成自己的业绩,为了签单的简便让客户代签名,视同保险公司行为,负有相关的责任,保险代理人也会有连带责任。
新《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新《保险法》第127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8. 关于保险单的代签字问题
《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合同无效。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这条规定限制。值得一提的是,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作为被保险人并认可保险金额,与在投保单上签名并非同一概念。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不仅对投保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
9. 保险合同代签名涉嫌犯罪吗
《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三条第一款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10. 保险合同被业务员代签名了。保险公司说:业务员不承认。保险公司不能处理业务员。要我举证业务员代签名。
这种情况需要你来举证,是你认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代签了你的姓名,那么就要你来举证,你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