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增减员的方法如下:
一、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
一般经常跑社保局的社保专员,会拷贝社保局的一些相应的表格,比如减员会有个社保减员表,要记得按要求填写进去,如果不确定信息的要跟离职员工联系。并打印一式两份。
二、盖章。
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三、人社局官网备案。
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四、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
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那边在系统上看到你提交的信息才会给你盖章。如果是因为系统问题会提前报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五、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
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你申报没申报,就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把减员表给工作人员,先做好人员变动,再进行申报,他们会给你一份单子,这样减员成功,工作就完成了。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⑵ 淄博市社保怎么办理
张店区什么单位?
如果你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是要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又不在单位工作了,你单位应该不会白白给你交钱吧。
现在淄博市社保是全市联网的,如果你没有和单位解除合同,单位不在张店区社保处给你办理减员手续,你是无法到淄川区去缴纳社保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⑶ 淄博市社保可以重新办理吗
张店区什么单位?
如果你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是要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又不在单位工作了,你单位应该不会白白给你交钱吧。
现在淄博市社保是全市联网的,如果你没有和单位解除合同,单位不在张店区社保处给你办理减员手续,你是无法到淄川区去缴纳社保的。
⑷ 怎么办理社保的减员和增员,去社保中心需要带什么证件
1、缴费单位应于起薪当月增员,停薪当月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
2、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
3、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如属于未及时办理减员的情况,下月可办理退费。
流程如下:
一、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并携带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
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以下资料:
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4)淄博市办理保险减员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
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⑸ 养老保险减员如何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减员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去社保大厅办理,二是直接在网上办理。
一、去社保大厅办理需带上单位的公章,填制单位人员社保减少表交由社保局相应窗口办理人员减少,不同的地区所需材料不同,以当地要求为准。
二、开通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服务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办理增减员。
(5)淄博市办理保险减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⑹ 如何办理社保增减员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医疗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一)新参保人员增加
1、所需材料:
(1)从医疗报盘数据软件程序内录入信息后打印《参保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表三)此表必须粘照片(一寸免冠彩照);
(2)带装有导出信息的软盘U盘及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二)转入人员增加
1、所需材料:(1)带装有导出信息的软盘或U盘及手册;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和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一、 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停止缴费
指由本单位调出,转入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办理减少时所需材料
(1)如果被减人员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代码或文字)
(4)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二、 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转往外省)
办理所需材料:
(1)如果被减人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和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交办单
(3)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4)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文字或代码)
(5)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6) 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三、办理参保人员一次性领取减少
指农民工解除合同、缴费人员转外籍、缴费人员死亡、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缴费人员等。
(1)办理所需材料:农民工一次性领取申请书(必须参保人本人签字),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转外籍(中国户口注销证明及外国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办理死亡);2004年《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及失业保险增加表;到达退休人员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4)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5)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单位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即时填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和《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填写《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汇总表》(失表三)和《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明细表》(失表四)办理支付手续。
⑺ 淄博社保减员
我们的是这样做的:我们的是在系统里面做减员然后数据传送到社保中心审核完后再打印出来拿去社保中心。
⑻ 社保减员该怎么办理
第一、参保人员在当地内迁移、降低、终止交费指由企业调出,转到其他企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终止交费的正常缴费人员。申请办理减员需要提供的资料:
1、被减人员如果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要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医疗保险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第二、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办理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果被减人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或者失业保险增加表;
2、《XX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XX市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交办单;
3、医疗减少报盘;
4、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5、经办机构: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第三,参保人员一次性领取减员
1、材料:一次性领取申请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转外籍中国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外国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提供《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及失业保险增加表;到达退休人员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医疗保险减少报盘;
3、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该填写《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打印《XX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依据《XX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即时填报《XX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和《XX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要填写《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汇总表》和《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明细表》办理支付手续。
⑼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增员、减员
给您提供一些这方面的参考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办事程序
增员、减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
2、申办材料
(1)增员申办材料
1、在办理增员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调令;
2、本人十八位身份证,并提供打印的增员表一式二份,办理增员手续应随每月申报缴纳一并进行。
(2)减员申办材料
在办理减员时,用人单位应按减员原因分别提供被减人员相关资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动)的人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调令);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病退、特殊工种退休以及享受伤残抚恤金的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的认定证明;
4、死亡人员应提供医疗部门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办减员手续在缴足本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并经社保机构“确认”后,下月申报前给予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