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市申请失业保险所需全部材料是什么谢谢!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⑵ 天津失业险如何领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三、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四、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⑶ 在天津办失业证需要哪些手续
你如果毕业以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证明你处于失业状态,到社区劳动保障站去申请办理失业再就业证,填写申请表,然后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即可,至于个人档案可以寄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的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他们收费寄存
⑷ 天津如何办理失业金啊
申领条件:在一个单位连续缴满一年,且被企业辞退或合同到期企业和你不在续签方可申领。其中企业辞退包括不胜任工作、旷工、重大违纪等。
你要是单位经办人员需要在社保局为其中断社保后,去你所在区劳动局失业科根据你辞退的情况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员工将档案等材料退回其户籍劳动局并取得申领通知单并为,交给员工让其自己去其户籍劳动局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⑸ 天津就失业金怎么领取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经审核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核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待遇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起次月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天津办失业保险手续扩展阅读: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明确注明是非本人意愿可申请领取失业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失业培训后方可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保险金不能领取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⑹ 天津市就失业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办理材料: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证原件 (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失业证办理流程: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证》。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温馨提示:
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6)天津办失业保险手续扩展阅读:
天津失业证办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登记所须要件及办理流程
⑺ 在天津办理就失业证的手续以及相关问题
到你所在地方开证明,然后去所在区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你的档案肯定还在学校里,就失业证你必须去找学校的就业办去办理!
如果你的档案转到别的人才了,你就得去找人才中心,人才中心给你开个证明,说明一下你没办过就失业证,你拿着证明去台儿庄办理就可以了!
不可以的话还是先去社会劳动保障中心了解下此事
⑻ 天津领失业金的要求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领取要求——解除合同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
享受失业保险需满足四个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时,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报,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状态,以此确认申领资格。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就失业证》、身份证、《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和《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确认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⑼ 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怎么办理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是需要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在7天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备案,之后在60天内员工本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