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太平洋人寿保险长泰安康保险B条款
长泰安康在09年2月已经停止销售了,这是一款很好的保障险种,再想买都没有啦,如果不是经济问题的话,这样的一份保障最好不要退掉,那损失的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辈子的保障啊,所以,建议不要退。
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交易所成功上市,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1)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住院医疗险扩展阅读:
投保流程
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
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
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
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
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B. 关于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的一些保险理赔问题
先看一下保险责任:“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
这个险种没有医疗费赔付,只有身故保险金赔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和残疾赔付三种情况。
你所说的情况适用身故保险金赔付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两种情况中二选一。
一、身故赔多少那要看他保了几万,等身故后一次性赔付。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给身故保险金的一半,剩下的一半身故再赔。
不知看明白了没有,不会可以继续交流。
C. 长泰安康b保险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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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交完费后还继续保障到终身,寿险都保终身。“长泰安康(B)”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障终身型、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健康医疗保障保险。它适合的人群是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作为被保险人。
D. 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住院补贴险
打电话95500查询乌鲁木齐的定点医院就可以了!!
E. 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医疗住院赔付吗
此产品是属于身故、全残、重疾赔付的,所以住院医疗等不属于赔付范围!
没有买对保险产品!
F. 太平洋保险的长泰安康B
长泰安康(B)”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障终身型、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健康医疗保障保险。它适合的人群是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作为被保险人。本保险按份计算,年领保险金额每份1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其缴费方式有趸缴、5年交、10年交、20年交死种。该产品的产品特色是: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一、身故或全残保障:(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