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如何维权可以到法院起诉贷款人,对其进行财产保全吗
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B. 向借款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不是谁先保全谁先受益
财产保全是在对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可能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情况下,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相对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得出,那么申请保全也没有意义,如果欠款人没有财产,如果欠款人有财产,不论是否申请财产保全
C. 有人亲自经历过吗后果是什么最后通告:涉嫌阳光保险贷款诈骗一案,公安局经侦大队已正式备案,现给予
你好不用怕,最多是民事纠纷
D. 贷款未到期,没有催收保证人可以保全保全人财产吗
当然可以了,
E. 贷款不还法院起诉先保全借款人的财产吗
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屋予以财产保全,但执行需要法院依法进行。
借贷纠纷,债权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为了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原告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阶段申请法院对按揭房予以财产保全,在审判阶段只能对该房屋查封冻结,但不能执行拍卖。必须到执行阶段,法院才能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执行拍卖。如果决定拍卖的,应首先保证银行的抵押权的实现,就拍卖所得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的执行措施涉及很多问题,在此无法一一说清,总之,法院会依案情决定是否执行拍卖并处理好拍卖过程中的很多问题。
F. 借款人死了,去借款人单位财产保全行吗
应该要走法律程序才能保全的,你可以通过律伴,找律师来帮你的,价格方面也是很合理的哦。
G. 财产保全 可以保全当事人直系亲属的财产吗
不可以,财产保全的意思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诉讼终结前,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能得到全部执行, 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
所以只能保全当事人财产
H. 我想保全欠债人的房子,但他的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我还能保全吗保全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保全,可以申请执行,有权在财产执行完毕前,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扺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晌扺押人、质押人、留置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在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8)阳光保险贷款保全贷款人家属财产扩展阅读:
案例:财产保全申请人能否优先执行受偿
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杨某、刘某分别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生意失败,无钱归还三人借款及利息。周某、杨某、刘某先后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偿还借款。在起诉前,周某了解到李某有价值约50万元房产一处,于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将李某的房产查封。
判决生效后,周某、杨某、刘某均向法院申请执行。周某以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由,主张对查封房产优先受偿。法院认为本案中,周某不能优先受偿。
享有优先受偿权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而与是否财产保全无直接关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该条文规定财产保全与抵押权等竞合时的处理原则,也进一步说明申请财产保全并不会在执行程序中取得优先受偿的效果。反向可推出,如果财产保全对申请人创设了优先受偿权,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将会存在多个优先受偿权,必然造成权利冲突无法执行。
I. 我在阳光保险贷款12万,一个月还6300元,保险费是2700元,合法吗
你在阳光保险贷款12万,主要是看你分多少期还。
阳光保险成立于2005年7月,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中国500强企业,中国100强服务业企业,旗下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2017年9月,阳光保险集团在“2017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82位。2018年9月,阳光保险集团在“2018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76位。2019年8月22日,2019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发布,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3。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88位。
2019年11月8日,以“生态.理性”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保险文化与品牌创新论坛暨第二届中国保险康养产业创新论坛”在广西桂林隆重举行,阳光保险获2019年度服务创新奖、2019年度文化创新奖。2019年11月19日,2019年度亚洲金融竞争力评选榜单公布,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2019年度保险服务创新奖”。
J. 给人做担保,贷款到期了,对方没还贷,有房产,有财产保全,银行直接从我账户扣除了所有的钱,我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有诉前和诉中的。你这是诉中进行的吗?是的话那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房产是谁的?是被保全了还是提供的担保?如果是你朋友自己的房产提供的担保那银行应该先执行房产的担保。。你的钱还是应该找你朋友追偿,没钱没关系但要提出来,小心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很好的朋友的话还是好好商量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