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多长时间
如果缴纳了80个月的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的其他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失业保险条例
❷ 石家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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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石家庄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❹ 石家庄的失业金怎么算
劳动者失业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确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
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的确定,一是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领取年限可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
❺ 石家庄失业保险怎么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指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帐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