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选择保险行业做全职还是兼职
保险销售这个工作比较特殊,没有无责任底薪,要是卖不出去,就是一分钱也挣不到,跟微商一样一样的。卖保险的前几个月基本没什么收入,有收入的基本就是给自己和亲人朋友买了。没有收入不说,卖保险后生活开支都可能比以前更大,在这种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狗急了都跳墙,所以见人就叫人买保险,然后人人避而远之。
我认同保险,但是我不希望你带着功利的心态跟我聊保险,因为我不能保证你能否做到公正客观地为我设计投保方案。这是客户的担忧,当然也就不利于保险销售人员的展业。
一位犀利哥们儿这么说的:“你以为你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其实你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公司怎么会挑剔客户呢;一旦不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了,那就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了”。
很多保险销售人员都是从自己和身边的亲人朋友做起的,一个人的社交圈子或大或小,但总归是有限的,卖一个少一个。有限的社交圈子里大部分人也只是泛泛之交,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属于缘故,这一小部分你的“缘故”中,除了父母、配偶、孩子,剩下的也很有可能同时属于别人的“缘故”,所以指望这有限中的有限中的有限的人来撑业绩,最多持续几个月,那等把这些人卖完了改行卖别的,还是说从头再走成交率极低的陌拜道路?
如果没有缘故单就卖不出去保险,只能说明你根本不适合卖保险,你选择的平台不适合你。卖手机的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给自己家里人手一部、卖车的卖房的卖衣服都不会跑到亲戚那强推,为何保险一定要从缘故开始?缘故缘故,可以理解为亲缘故旧,也可以理解为缘分故去,强推一份就损伤一分缘分,亲友全都推光也就“人人避而远之”了。若是拉上全家一起推销,那更成了“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
对于保险公司(或者是上线)来说,你不是你,而是身代表后那一堆可以成交的缘故,缘故卖光你
也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也正是基于该营销策略,个人代理渠道主推的多为高保费产品,尽可能最早最大化挖光缘故资源的潜力,以同一家保险集团旗下的两款近似保障的产品对比一下:
产品A:个代产品:百万XX行
相似的保障,保费却差很多。扯得有点远了
农民伯伯有句老话,叫“宁可饿死,不吃种子”,自己再饿绝不碰种子一粒,我们身边的“缘故”其实就是个人成长发展的种子,把种子吃掉今天是饱了,明天呢,下周呢,下月呢,明年呢?只有自己汲取养分,在陌生市场中打出一片天空来,身边所有认识你的人都以你自豪,主动找你买保险甚至给你介绍客户,把客户再转化为新的缘故(而不是把缘故转化为新的客户),这才是播种收获的良性循环。
所以说,我一直认为绝大多数从业者卖保险应该以兼职起步,没有生存压力,这样不会影响到如何给客户公正客观地制定投保计划,也不会打吃种子的主意,如果卖不出去说明自己不适合做这个,及早改行就是。鸡汤短期很补,但现实一直残酷,有一个月入10万的销售高手,就有100个一个月都开不了单的倒霉催子,绝大多数人看到的光鲜,只是幸存者偏差罢了。
『贰』 做保险兼职能否转全职
保险公司如果跟您签的是劳动合同,你就是全职的。如果是代理合同的话,您所谓的全职,也是没有无责底薪和五险一金的,是不提供任何保障的。其实全职或者兼职,只要您时间不冲突的话,没什么区别的,保险毕竟是销售,只要您有签单就有收入,抑或是后期做团队,您自然而然就得“全职”了。
『叁』 平安保险全职可不可以转成兼职
可以的,很方便的,
『肆』 保险业务员在保险代理公司兼职,可不可以同时在寿险公司全职
做内勤不跑业务可以,跑业务不行,因为根本无法入司。
1;国家规定一个保险代理人只能在一个公司做保险业务,你肯定只能在一个地方备案了。
2:你在两个帮两个做业务,别人在网上查你代理证,发现你不在另一个公司上班,让人怎么相信你。
3:按保险法规定,做人寿的不能做财产.但做财产的可以做短期的寿险.如果你是先做财险的话这个问题不太.如果不是我看你还是不要以身试法了.
『伍』 能同时在一个保险公司做全职在另一个公司做兼职吗
被发现的话,保监会直接取消你的从业人员资格证,有可能永远被任何一家都拒绝任职。
就是说永久取消从业人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