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人员帮客户做假和投保人有关系吗
通过人保财险四川资阳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各岗位人员的通力配合,一起由肇事车主和伤者家属精心炮制的车险弄虚作假骗赔案件成功告破,为公司减损预计60余万元。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3日人保财险资阳市分公司理赔中心接95518调度,称安岳公司承保的中型南骏货车,由被保险人王某驾驶装载货物中型南骏货车行至乐至县双河场乡政府路段,造成行人杨某重伤的交通事故,要求我司处理。公司人伤分中心跟踪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查勘。在事后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被保险人对事发经过叙述吞吞吐吐,其叙述的出险原因与报案记录存在严重不一致情况,为此经办人员多次重返第一现场进一步核实情况。通过对事发现场相关当事人走访了解,初步确定该伤者出险时并非路面行人,而是坐在货箱货物上,因驾驶员判断错误,致使杨某与横跨公路的电缆相挂,造成杨某从货箱货物上坠落于地面,摔成重伤。据此现场经办人员及时向理赔中心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向投保人宣布不承担保险责任。
2015年1月中旬投保人持乐至县交警大队事故证明称:本案出险原因应以交警队证明为准,交警证明出险原因为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被路中的电缆线挂到跳板掉落将路边行人杨某打伤,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责任。2015年1月下旬被保险人又串通伤者家属向乐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乐至法院次日即向保险公司发出民事裁定书,要求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费19万元。
调查处理情况
鉴于投保人手持交警部门有效事故证明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资阳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理赔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紧急磋商对策并进行了分工。一组由分管副总带队找资阳经侦大队请求协助调查,一组由理赔中心执行主任带队找资阳交警支队汇报本案实际情况,一组由人伤分中心负责人带队找乐至法院进行沟通协调。通过三组人员的通力配合,最后投保人终于向有关部门交代了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保险赔款的事故真相,经资阳经侦、交警和乐至法院再次核实取证,与保险公司调查情况基本一致。
目前本案伤者杨某虽经医院抢救并已经花费医疗费20多万元仍然不治身亡,根据初步调查杨某身份和家庭被供养人情况,本案车方承担的赔偿费用至少应在70万元以上。2015年1月下旬和2月上旬资阳交警支队、乐至法院已经分别致函人保财险资阳公司本案停止理赔。经查本案肇事车交强险保险限额12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50万元。本案的成功告破,为公司预期减损60余万元。
几点体会
一是基于当前车险骗保骗赔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保险公司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理赔查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确保后续拒赔工作主动。
二是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不能简单采信和作为理赔依据,而应结合现场查勘调查取证情况,进一步核实交警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是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文书等,由于其国家赋予的强制性,往往导致保险公司进退两难。但是对于明显的问题案件和骗赔案件我们认为保险公司也不能无所作为。特别是对于不良人员为骗保而采取恶意诉讼,更应该理直气壮地与司法、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本案的成功告破即是较为成功案例。
B. 帮一个人做假账,如果被发现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照你的描述来看,这是一个设计费制作的问题,你签上字只能证明这个设计费是你做的。你要保证这个设计费做的没问题,就和你没关系。然后你的朋友拿你做的设计费去做什么用,那是她的事,和你无关。
C. 请问做别人的投保人有什么风险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说的应该是指被投保。投保人,其实用我们的话来说是买保险的人的。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D. 制造了假现场…被保险公司发现了…会不会影响什么
故意制造假现场或者假事故,涉嫌骗保,情节轻微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终止,情节严重的,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一百七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flfg/2009-02/28/content_1246444.htm
E. 如果他人作假保险骗保险公司要怎么处置
保险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不退回任何保险费用,追回已赔付金额。
达到诈骗罪的,追是客户还是业务员作假保险,处置是不相同的究刑事责任。
F. 帮朋友做保险挂名代理有风险吗
没啥风险,只是有可能你的纳税会出问题。
每年6月之前,你需要主动申报你的收入情况,有可能需要补税。
G. 保险职员把我个人资料拿去做假保单充业绩对我有风险吗
是有些风险的。但只要不出现骗保行为,基本不影响到你,只是个人资料外流也不是什么好事
H. 骗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做假后果会怎样
第一把理赔款全部收回,如果他们起诉的话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劝你最好不要这样
I. 用自己的身份证帮人购买汽车保险对自己有影响吗
怎么可能呢?!车辆购买保险是要以车辆的行驶证为准,并且必须使用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身份进行实名购买!
J. 帮朋友冲业绩买保险在退保对自己已经买过的保险有什么危害
什么危害都没有的,只不过是如果在七天的犹豫期内没有退保的话。在退保就会收取违约金,而且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