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共同参与制定的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资管圈被广为传播,并受到了业内高度评价。
核心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30条,核心包括打破刚性兑付,限定杠杆倍数,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等。
市场人士认为,大资管时代已经到来,统一监管标准的呼声一直都很高,也是大势所趋。该文件一旦酝酿完善后出台,将会对资管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短期可能会有波动,长期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
监管对象与监管要点
《征求意见稿》涉及监管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监管要点为:禁止表内资管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限制非标资产投资,明确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但允许发专门产品,投资于其他非标产品,需要限额管理、禁止期限错配,逐步压缩非标资产规模。禁止资金池操作,不得期限错配,需要风险隔离。限制通道业务,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等等。
限定杠杆水平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在3倍、1倍、2倍。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限制。对于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银行资管人士认为,杠杆限制在预期之中,比例也和之前市场预期的一致。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也可以继续做结构化产品,这一点银监会有不同意见。另外,如果按产品类型统一监管,定期开放型公募基金在封闭期也不能突破140%的限制。
禁止资金池操作
《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产品与所投资产相适应,做到每只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格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例外)。
规定可投资产范围
《征求意见稿》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投资的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资产。资管产品禁止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投资其他非标资产需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并禁止期限错配等。公募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
限制通道业务
《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主动管理职能,不得为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
资管行业的过去几年是通道业务泛滥的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或者爆仓等危机。作为通道方的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部门,虽然仅获得为数不多的通道费,但作为名义上的管理人而屡次被追责,成为投资者维权的对象,这也让通道业务在行业内部广为诟病。
强化投资者适应性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应该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验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应性管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销售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业内评价积极
解杠杆、去通道、禁资金池业务等政策一旦发挥效应,资产管理行业体量收缩或许在所难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剔除嵌套产品和一些产品中的产品,实际规模可能不足50万亿元。市场各方均对统一的资管业务监管标准抱有期待。证监会亦早在2014年就提出,将在金融监管协调会的机制下,加快推动形成分工合理、标准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
『贰』 购买理财时提示不符合产品投资者类型要求是什么意思
购买理财时提示不符合产品投资者类型要求是因为在风险测试时答题不通过的原因。
不同的理财产品有不同的风险等级,在您购买理财产品或其它金融产品之前(比如基金),按照规定要做一个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试的,如果测试出来您能接受的风险等级比较低,而理财产品的风险是比较高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这样的提示。
(2)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禁止期限错配扩展阅读:
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
1、自发与代销
银行理财产品分两类,一类是银行自己发行的,一类是代理销售第三方的。虽说两类理财产品都有风险,但如果银行只是代销理财产品,作为一个渠道商的话,一旦出现问题,银行是不会为此负责的,换句话说,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相对银行自发的理财产品,风险更高。
2、保本与非保本
即使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也分为保本和非保本两种类型,按照收益还可以细分为保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保证收益类产品即保证本金和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即保证本金但不保证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顾名思义,也就是既不保证本金也不保证收益。
防范这类风险就需要投资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看清楚自己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了解清楚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哪一种类型。
3、预期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
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是不同的。预期收益率是一个理论上的预估值,实际收益率是要通过实际到手有多少钱来计算。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预期收益率不符合投资人的期望的话,投资人就会觉得银行忽悠人。
所以,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就要详细了解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比如手续费、托管费等等。并通过结合预期收益率、手续费率、托管费率等等大致判断出自己的实际收益率,再去考虑是否要选择该理财产品。
4、募集期与清算期
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会使得资金站岗。一般情况银行理财产品在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是不计算收益的,而是按活期存款利息来算的,所以如果你在产品募集期第一天就买入的话,不仅没有获得收益,还失去了资金流动性。
同样,当理财产品到期之后,还需要经过一个清算期,资金在这时期又会站岗。因此,资金站岗也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值得注意的一个地方,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需要判断好自己投资的钱可以投多长时间。
如果投资者对流动性要求很高,则应选择可随时加入和退出的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者较熟悉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建议投资者对于某些理财产品期限较长或投资于难于及时变现的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在急用资金时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或面临按照不利的市场价格变现所致的亏损风险。
『叁』 银行理财监管细则落地转型迎来阵痛吗
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但对投资者来说,将有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达不到此前公布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可能会不得不承担投资产品表现不佳导致的亏损,需要尽快适应理财市场新的变化。
中国工商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高翀对记者表示,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尤其是细化了过渡期的安排,消除了市场不确定性,也为业务转型指明了方向。在他看来,银行业要在保持相关业务规模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相关业务和产品的成功转型。
显然这并不容易。北京高华证券公司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在过去两个月里,由于监管新规细则不明,一些银行在发行合规的新理财产品或清理现有理财产品时遇到了困难。因而,债市和股市都在短期内经历了挤出压力。
平安证券分析师陈骁认为,严监管切中了银行理财业务整改的3大焦点——资金池、非标和净值化管理,在相关业务调整真正取得成效前,表外业务收缩的阵痛期仍将延续。
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趋势看,非标产品规模下降趋势不可逆转。不过由于开放了公募理财产品渠道,使得非标调整的压力得到一定缓解,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起到正面作用。此外,理财产品的分级问题得到进一步确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产品,相关业务会进一步规范。
『肆』 什么叫期限错配期限错配有什么风险
期限错配在金融行业中的表现是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短存长贷”。这种现象除了普遍存在于P2P行业中,也普遍存在于银行业。
期限错配在P2P上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拆标”上,更准确的说是拆期限的标的。
拆期限指的是把长标拆成多个小标滚动发行。如一年期的融资项目,最后拆成4个3月期或12个1月期。P2P活期理财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极端的期限错配产品。
期限错配的动机
业内有些P2P平台为了满足投资人偏爱短期投资的喜好,往往将长期融资项目拆成短期,以达到实现快速融资的目的。比如一年期的标,拆成12个一个月的期标发出去。同时,平台也通过拆期限来提高平台的人气。
期限错配的弱点
期限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流动性风险上。一旦“发新偿旧”其中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比如某一期,投资者减少了购买或退出理财产品),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平台倒闭,投资人的钱拿不回来。另外,期限错配阶段过程中的借新还旧从本质上来说十分接近庞氏骗局。
『伍』 AAA非标是啥意思
“标”,是指标准化的债权类资产;
“非标”,表示不是标准化的债权类资产。
其中有个bug:标与非标并非互补。
也就是说,两者合集不是债权资产的全集。
2020年7月3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对“标”和“非标”的认定给出一定规则。
我们下面就来看看,
《认定规则》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的:
/标/
“标”的界定,拟明确了三种:
一是固定收益证券;
二是符合5大认定要求的;
三是提出申请并认定了的。
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
属于标准债权类资产,就是我们所说的“标”。
1、等分化,可交易;
2、信息披露充分;
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
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的债权类资产,被纳入“标”这一类。
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主体,向央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比如北金所、银登、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上海保交所、上海票交所、中证报价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机构都可以作为申请主体。
央行收到申请后,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认定。
/非标/
2013年之前,企业从市场上进行借钱的方式非常简单透明,一通过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二通过债券这种标准化的资本市场工具(直接融资)。两者均有各自明确的服务对象和门槛规则,但是随着市场资金端和资产端同时快速增长,既定规则框定下的这两种方式无法覆盖到所有需求——有需求,就有创新,于是市场自发出现了大规模的中间业务形态,即非标。
所谓非标,就是不符合上述“标”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比如说,以下债权类资产就被明确定义为非标:
此外,在资管产品中,只有投资固定收益类的公募基金被视为“标”;其它固定收益类公募资管产品属于“非标”。
资管新规对于机构开展“非标”资产投资是有限制的,比如,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投资非标规模不能超过35%,信托不能超过50%;
又比如,投资非标资产不得进行期限错配。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需要满足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监管要求。
既然投资“非标“有这么多限制,成为“标“不是更香吗?
因而,债权类资产自然希望自己属于——标。
/非非标/
非标成为要被大力约束的“坏孩子”,确定了监管红线,“非非标”的概念就诞生了。
很多小伙伴蒙圈了:负负得正,非非标不就是标么?
不,资管江湖从来不是这黑白分明,非非标的意思是:不是非标。仅此而已。
有一些债权类资产,既不符合标债资产认定标准,但也不符合非标资产特征,不能简单列为"标"或者"非标"。
比如——
这类资产虽然不能算是标,但已经有较为系统、严格的监管规定,因此不受非标相关监管要求的限制,这就是“非非标”。
/内容延伸/
01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最简洁的理解:
1、标债=普遍债券;
2、非标=类信贷,只有一个投资者的私募债是非标,同业借款、债券借贷、票据逆回购等是非标;
3、非标除外=线上或各种存款资产;
4、永续债、转债看会计处理,如果算作债权是标债,否则是股权,就不在文件范围内(讨论的是债权);
5、固收类公募基金当做广义债券产品,算标债。其他公募产品一律都是非标;
6、基金专户等不是“债权”,是资管产品,不在本文件讨论范围,监管文件是资产新规;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除公募资金均应该穿透执行,但谨防实践中风控或托管行一刀切按照非标执行。
7、标准化票据等仍是模糊地带,有待后续确认,但大概率是标债。整体看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差别不大,市场影响有限。反倒是资管新规过渡期(预计今明两年老账户各压缩50%)如何执行等更值得关注。这个大行一直在和监管博弈。
02
票据
普通的票据目前肯定是非标无疑,当然票交所可以申请,那估计是几年以后的事情。当下最关注的是标准化票据,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这个产品高度标准化,或者说从承销、信息披露、登记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债券属性,笔者认为大概率属于标准化资产。
但是这里有个细节,因为标准化票据交易场所可以是在银行间也可以是在票交所,如果是在票交所交易,可能需要走个流程,票交所向央行做一个申请。
『陆』 你好 我投资一个线下p2p理财产品 现在到期不给对付 之前是期限错配了 说现在为了合规整改停止回款
这基本上是资金链断裂,本金被骗的可能性大,那种方式都是缓兵之计,拖延时间以利于平台快速逃跑,当务之急是立即报警,可能还有一线希望。
『柒』 理财新规可以直接投资权益类产品吗
银行理财更严新规将出台 或设限权益类投资
资管业务监管趋严大气候下,时隔近两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文件意见征求重启,或将在近期正式面世。
2014年12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对银行理财业务做出了史上最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化解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真正落实风险承担主体,直接服务实体经济,和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可以说是该意见征求稿的核心思路。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获悉,银监会于本月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新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并召集部分银行进行讨论。
目前来看,新版本调整较多,且更为严厉,尤其是对银行理财实现分类管理和禁止分级理财产品,与旧版意见征求稿差别较大。
银行资管业内多名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两年来,资管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混业趋势下,资金通道丛生,边界模糊,而监管层的共识逐渐明朗,去影子银行、去通道,加强表外监管,是为愈发明确的大方向;而此前银行理财的热门话题,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和推进,则明显退出核心问题圈。
综合多名消息人士,新版意见征求稿中,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和方向;不过最终版本仍可能存在变数。
拟对银行理财分综合类和基础类
第一,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上新增一点,拟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分综合类和基础类两大类。基础类的银行,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银行资本金将是划分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体量很小的银行,其理财业务开展将受到很大限制。不过,由于划分标准究竟有多严格,未解,因此中小银行将在多大程度受到影响,无法预测和评估。
另外,有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监管层也在考虑对银行理财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和“非标”投资相类似的投资比例限制。
根据现有的管理办法,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其额度上限取“银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后总资本的4%”和“银行理财总投资35%”的孰低者。如果要落实权益类投资的比例限制,则监管层需要像对“非标”一样,对权益类投资做出明确定义。
“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资管计划
第二,就非标资产投资方面,新版意见征求稿中,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不允许多层通道嵌套。鼓励银行理财发行一对一非标产品(无期限错配)。
目前,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嵌套2到3个计划类通道,属于普遍现象;而非标资产配置在资产池中以拉高理财产品收益,更是普遍做法,因此该条规定虽不至于大大出乎业界意料,但也可预见引发不小变化。
其实,在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中,就已经有相关内容引导银行理财关于非标的投资。其中规定,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中的“非标”资产需回表核算,但无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的“非标”无须回表,允许净值型产品的30%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且无须回表核算。
拟禁止银行分级理财产品
第三,新版意见征求稿中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而2014年版本对分级产品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相关的详细规定。
根据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分级产品指的是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理财产品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理财产品。
彼时,旧版意见征求稿中,对分级产品做出了包括产品设计原则、优先劣后比例、募资对象和投资标的等详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投资其他分级资管产品并不在银行理财分级产品之列。
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结构化理财产品,根据2014年版本的定义,是指本金投资于存款、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同时以不高于以上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剩余本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并以投资交易的收益为限向客户兑付理财产品收益的理财产品。
简言之,分级产品主要是从资金端来看,结构化产品主要是从资产投资端的角度来看。
5月初,21世纪经济报道就曾报道,银监会窗口指导城商行和农商行停止新发分级理财产品,对于已经发行的,到期后不能再发。有银行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分级理财产品通过分层设计,容易为劣后资金输送利益。在反腐大背景下,近年来,多数银行对发行该类产品已经非常谨慎。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以上内容仅是此次调整的可能方向,正式文件定稿仍存在变数。
『捌』 新指导意见的出台会对理财产品产生影响吗
据报道,17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此分析人士称,指导意见的出台理财产品或受最大影响。
分析人士表示,规定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投资非标资产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这也就在实质上意味着银行不再能通过滚动发行超短期的理财产品投资到长期的资产当中获取期限利差,3个月以下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或从此消失。
希望金融行业的相关措施可以不断的被完善!
『玖』 什么是公募理财投资非标产品
公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非标产品全称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公募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需要符合一定要求。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资本净额的10%。
『拾』 银行理财新规的非标资产是什么意思
非标资产就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10)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禁止期限错配扩展阅读:
受限管理
1、比例上限
银监会在2013年3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
《通知》要求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有非标准化债权类投资,并设订理财产品余额为35%的上限,且不得超过银行上年度总资产的4%,新规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2、名单制管理
监管指向2012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增长潜在的风险隐患。
针对理财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中存在之风险,银监会重申一贯强调的“坚持资金来源运用一一对应原则”,即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应做到一一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一一对应”是最重要的一条红线。红线之上,存量部分,即对于《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但尚未达标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同时,增量部分,如果无法达到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标准化债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