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CQC认证 属于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吗
CQC认证,不 属于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CQC是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加入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国家认证机构,CQC与国外诸多知名认证机构间的国际互认业务,以及广泛的国际交流,使CQC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1、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对CQC标志认证采取鼓励的优惠政策。在大多数政府的招投标采购中明确提出,“属于自愿性认证的产品规定必须获得CQC认证”。如果企业想获得政府采购订单就必须申请CQC标志认证。
2、上游采购商为了增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也会要求其供应商提供CQC认证。
例如:家用榨油机厂家要求其关键件PCB线路板、变压器、保险丝、马达、滤波电容等 供应商必须获得CQC认证证书。电源厂家要求其关键件变压器、保险丝、PCB板等供应商必须获得CQC认证证书。
3、企业为了增强市场消费者信心也会主动申请CQC认证。对于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他们会主动接受国家监督管理,一方面向消费者表示承诺,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国家权威部门担保从而增强消费者购买时的信心。 总之,负责任的企业在研发产品阶段就会主动按着国家规定标准去执行,当然也包括自愿性CQC认证标准。
⑵ 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一、负面清单对FDI投资和涉外并购交易的影响;
二、FDI负面清单的解读;
三、立法建议。
一、负面清单对FDI投资和涉外并购交易的影响
(一)
涉外项目和交易可更快进行
涉外项目和交易的协商和完成能够更快的进行。如果某一FDI绿地投资项目或并购交易不涉及FDI负面清单内的产业,则其股权购买协议或资产购买协议将可在签署后立即生效。相比之前购股协议需经过一到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获得外商投资批准才能生效,项目或交易现可以更快完成。
(二)
法律操作上的确定性
无需进行外商投资审批程序也大大增大了涉外企业并购交易中的法律操作上的确定性。理论上来说,中国外商投资审批由相关审批部门完全自主决定是否批准与否,而批准又需要考量许多不断变化的政策和因素。在过去的一些案例中外商投资企业并购项目被意外推迟或者否决的情况将成为历史。
(三)
并购交易的结构设计或更灵活
最新的法律变化可能对并购交易的结构设计提供更多空间或灵活性。比如,跨境换股交易结构相比以往很可能更具可行性。
(四)
核查是否需要其他监管部门审批
最后,对于不在FDI负面清单中的行业,尽管外商投资审批已经不再需要,交易双方仍需核查其是否需要其他中国监管部门的审批,比如国有资产管理核准程序和国有资产转让招拍挂程序、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等。
二、FDI负面清单的要点解读
(一)
负面清单和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新版FDI负面清单和2016年9月以来发布的相关法规,中国开始对外商投资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国民待遇原则。即: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产业仍需遵循中国常规的外商投资准入的审批流程,但负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则享受国民待遇,不需要外商投资准入审批,仅需在外商投资审批部门备案即可。
(二)
新版负面清单包括的产业
新版负面清单基本上包括了旧版《外商投资目录》(2015年版)中所规定的以下产业:
(1)“限制类”产业;
(2)原来的“鼓励类”中有股比要求或有其他特殊限制的产业;
(3)“禁止类”产业。
(三)
外商投资审批门槛提高
中国监管部门最近表示,与上一版外商投资目录相比,此次新版负面清单极大地放宽了对产业的限制。但实际上,相比于外商投资目录(2015年版),此次的清单中放开的产业还是比较有限的。而且,对于从鼓励类转移到负面清单中的一些产业,外商投资审批门槛从过去适用于鼓励类的10亿美元提高至了3亿美元。例如,要求中方控股的民用机场建设和经营或者种子生产在外商投资目录(2015年版)中是鼓励类,现在都被挪到了负面清单中,因此外商投资审批门槛就相应提高了。
(四)
负面清单适用于涉外企业并购
值得一提的是,负面清单制度也适用于涉外的企业并购。商务部最近表示,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备案制度不仅适用于外商投资新设项目,还适用于涉外企业并购,包括外国投资者直接收购或出售内地未上市或上市公司的股份(股权)或资产等。因此,如果目标公司涉及的产业不在负面清单上,买方便可直接收购或出售取得内地企业的股权,而不需要经过中国的外商投资审批程序。
(五)
明确模糊地带
最新规定也明确了外国公司不能在中国大陆成立合伙企业来投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的产业。这明确了过去几年法律上的一个模糊地带。外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将不能通过在中国大陆设立合伙企业来直接或间接向涉及FDI负面清单上的产业的国内企业进行投资。
三、立法建议
(一)
重新确定负面清单的审批权限
是否应对负面清单的审批权限再重新梳理,做出统一规定。至少将从原来鼓励类中移到负面清单中的行业的审批权限提高到原来的10亿美元。
(二)
立法修订
是否应对一些有关外商投资和外资并购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订,比如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1997年)和外资战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的规定(2005年)等等。笔者认为在统一性的外国投资法出台之前,这些立法修订有一定的必要性。
⑶ 保险负面清单中没有列举的行为就是合规的做法,都能做,对吗
保险负面清单中没有列举的行为不是合规的做法,有些还是不能做的。望采纳!
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了哪些负面清单
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
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4)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解读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作为党员干部要明确为严守“六大纪律”,即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⑸ 如何从行政法角度理解我国当前的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应以法律文件形式出现。当然,这里的法律文件主要是各种形式的国内法律,同时也包括双边协定或多边公约等。目前,我国关于负面清单的实践主要是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和双边投资协议谈判的成果。国内的实例主要是上海市政府2013年制定、2014年修订并公告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从这一清单本身来看,它是一个关于外商投资准入的小负面清单,还不是一个全面覆盖贸易和投资、货物和服务的大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是上海自贸区的一项重大突破。传统的投资管理,是告诉投资者哪些能做,列出清单给予投资指引;而负面清单管理,则是告诉投资者哪些不能做,把不能做的列出清单,清单以外没有规定的都能做。它在公告说明中设计了三个兜底条款,前两个兜底条款是专门针对投资的,第三条是关于“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的条款。很明显,该条款的覆盖范围实际上超越了投资活动而涉及任何经营活动。
从负面清单的发展和实践可以看出,准入是制定负面清单的自然结果。当然,准入多少与清单长短成反比关系。从权力清单角度看,准入是行政权力的一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准入权。这种市场准入权力的设定很多时候是基于公众利益保护的考虑,如食品药品的生产或销售、公众存款的吸收、理财产品的销售等,通过对业务经营的许可方式来实现。无论准入权还是非准入权,其产生和存在都要有法律依据。
实际上,虽然负面清单产生于区域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交往领域,并更多地运用于这些领域,但在法理上其运用空间并不仅限于经济领域。
⑹ 负面清单什么意思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这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外商投资领域的运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解读扩展阅读
管理模式的发展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就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发表谈话,他表示,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中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
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目前为止,我国对外资的管理一直采用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在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订的目录中,列出了我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行业。
所有的外商投资和商业投资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负面清单是给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告诉对方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的。那么,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相比较而言,负面清单管理可以简化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同时扩大开放。对外资来说,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对于增强外资信心,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⑺ 税优健康险政策是什么
从2017年7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民生健康也响应政策推出民生税优健康险,除了税优的其他优势,可以在民生健康上了解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税优健康险究竟是什么呢
税优政策必将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健康保险意识和健康保险需求,在税收杠杆撬动下,商业健康保险即将进入快速扩张的战略机遇期。
税优健康险采取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形式,所交保费有一部分比例是存在投保人的万能账户中,为投保人存起来,各家保险公司会给予账户中资金年利息相应的保底利率。投保人退休不再缴税时,也就不再续保税优健康险了。这时个人账户就被激活,里面多年存下来的钱款,就可以继续为投保人服务。一般来说,有两种利用用途,一个是购买商业健康险,一种是等到得病后,继续从账户中支出作为医疗报销费用。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资讯与产品可以进入:平安保险,这里有丰富的保险资讯与优质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