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产品开发设计
在保险市场越来越激烈竞争中,只有不断推出符合人们需要的新保险产品才能生存和发展,而精算师是新保险产品的主要设计者。一个新保险产品的条款、价格设计,既要保证公司能赢利,又要有管理的可行性,更要符合人们需要、定价合理、有市场竞争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中的描述:狭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广义——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或者给负责人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2,“保险”是一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一般是指办事稳妥或有把握的意思。但是在保险学中,“保险”一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深刻的含义。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在西方保险业最先进入我国的广东省,曾习惯称保险为“燕梳”,也正是其英文的音译。保险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经历了萌芽、产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Ⅱ 简述保险险种的开发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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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颢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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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对于保险人设计新产品有如下的一些理解:
1.最大需求满足原则。按照顾客是上帝的市场营销观点,保险人应当调查了解保险客户的需求,将尽可能地满足保险客户对风险保障的需求作为开发保险险种的基础。在开发保险险种时候,必须开展市场调查,把社会各界对各种人身、财产以及利益风险保障的需求放在首位,既要考虑保险客户的现实需求,又要考虑保险客户潜在的需求,并通过险种开发尽可能地将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再将其转变为真正的业务来源。在满足需求的同时,研究、开发特殊的保险险种。
2.科学计算原则。险种是保险市场上的特殊商品,它能够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为保险人带来业务来源,但若险种的价格不当即保险费率不合理,就可能损害保险相关利益。因此在险种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计算原则,即保险人承保的只是那些可以价值化、数量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构成险种价格主体部分的纯费率应该力求与损失费率相一致,附加费率则要与险种经营费用率相一致,在维护保险双方合理利益的条件下,力求有适当利润。同时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要根据大数法则计算保险标的发生风险的概率,并依此概率来尽量设计相应的保费。
3.讲求实际原则。由于保险风险差异大,有的标的风险相当集中,有的则风险性质较为特殊,因此要讲求该保险风险的相应实际情况,依照实际情况来厘定保险费率。任何保险人都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从而不可能承保一切风险保险业务,所以在开发新产品时候,应当满足保险客户需求与权衡自己承保实力相结合。
以上这几点是理论上保险公司在开发新保险产品时所要注意和遵循的原则,如果违反其中任意原则,那么这类产品或没有任何市场竞争力,或算不上是一种保险险种。
说到实际情况方面,我参加的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召开的产品开发研讨会上所记录的一些内容可能会进一步阐释这个问题。
关于新产品开发所需注意的事项:
1.着眼于重点领域。站在政策的源头,以保监会主推的险种作为创新的方向;选择与其他公司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产品开发;根据政府或保监会重点发展对象,再去建渠道,寻找客户。
2.盯住渠道需求。关注渠道的需求,要在渠道上去开发新产品,并且新产品要上量;从长远看,要形成特色的产品开发属性,在短期内要上规模,支持公司发展。
3.注重信息收集。这是在保险公司设计新产品步骤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包括:市场背景信息,广泛收集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调整,监管部门公告和通知,在这基础上围绕产品行业动态(例如微信保险),寻找时下热门的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信息,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竞争对手保险产品方案、产品相应的目标客户以及客户服务营销手段等;产品销售信息,这包括与新产品相关的价格、市场需求、开办时间、销售数量、保费收入、名称等;客户信息,由于中国区域广阔,区域以及城乡差异巨大,消费者对于产品的理性认知差异明显,而受广告、口碑等方面的影响显著就需要企业对各区域用户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Ⅲ 保险很多都要停售了吗
去保监会的官网查了查公告,原来是一个文件被误读了。
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然后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
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确说明了几种不符合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产品,也将在今年4月1号前停售。
也正是这个“停售”二字,开始被保险销售人员误读,比如:
“以后再也没有返回型产品销售了,再不购买就没了”
“如果有代理人推荐你买保险,请不要拒绝,因为这些保险以后你可能再也买不到了”
……
甚至有些保险的公众号也以偏概全的散播错误的解读,里面的文件截图,也刻意抹去了重要的内容,只圈出“停售”的消息:
其实,这么说的目的都是为了刺激你赶紧买,套路啊,套路!
今天,小编索性就带你正确解读一下这个去年发布的保险76号文件:
并不是所有返还型健康险、商业养老险都要停售,以下不合要求的保险产品,才要退市。
1.保障水平不达标的,要停售
文件的具体内容如上面截图所示。意思是说,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换句话说,停售的也是那些性价比不高的产品,这样岂不是更好?
2.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高于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
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银保产品,很多都是这种万能险包装的。这类产品给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动不动就6%+,甚至还承诺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后的风险也高,所以保监会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76号文件限制了万能险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号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单贷款的保险,贷款比例过高的要停售
有些储蓄型的保单,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此前贷款比例可以是保单现金价值的80%以上,而很多产品的贷款比例高达90%,据说有些甚至超过了95%。而4月1号以后,所有保单贷款比例不能高于80%,违规的都得停售。
举个例子,保单现金价值100万,4月1号前你可以贷90万,甚至95万,以后只能最多贷款80万了,相当于资金周转度降低。那么对于这类产品,小编觉得,如果你是看中了保单资金周转的功能,倒可以趁着现在贷款比例高的时候购买,否则,就没必要为了多贷款而抢在停售前购买这种保险了。
小编觉得,停售的产品其实并没有宣传的那样“超值”、“完美”,遇到“停售”的宣传也不要盲从,买保险还得根据自身保险需求,从保费、保障水平等多方面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保险新险种的开发的步骤
作者:牛颢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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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人设计新产品有如下的一些理解:
1.最大需求满足原则。按照顾客是上帝的市场营销观点,保险人应当调查了解保险客户的需求,将尽可能地满足保险客户对风险保障的需求作为开发保险险种的基础。在开发保险险种时候,必须开展市场调查,把社会各界对各种人身、财产以及利益风险保障的需求放在首位,既要考虑保险客户的现实需求,又要考虑保险客户潜在的需求,并通过险种开发尽可能地将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再将其转变为真正的业务来源。在满足需求的同时,研究、开发特殊的保险险种。
2.科学计算原则。险种是保险市场上的特殊商品,它能够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为保险人带来业务来源,但若险种的价格不当即保险费率不合理,就可能损害保险相关利益。因此在险种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计算原则,即保险人承保的只是那些可以价值化、数量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构成险种价格主体部分的纯费率应该力求与损失费率相一致,附加费率则要与险种经营费用率相一致,在维护保险双方合理利益的条件下,力求有适当利润。同时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要根据大数法则计算保险标的发生风险的概率,并依此概率来尽量设计相应的保费。
3.讲求实际原则。由于保险风险差异大,有的标的风险相当集中,有的则风险性质较为特殊,因此要讲求该保险风险的相应实际情况,依照实际情况来厘定保险费率。任何保险人都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从而不可能承保一切风险保险业务,所以在开发新产品时候,应当满足保险客户需求与权衡自己承保实力相结合。
以上这几点是理论上保险公司在开发新保险产品时所要注意和遵循的原则,如果违反其中任意原则,那么这类产品或没有任何市场竞争力,或算不上是一种保险险种。
说到实际情况方面,我参加的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召开的产品开发研讨会上所记录的一些内容可能会进一步阐释这个问题。
关于新产品开发所需注意的事项:
1.着眼于重点领域。站在政策的源头,以保监会主推的险种作为创新的方向;选择与其他公司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产品开发;根据政府或保监会重点发展对象,再去建渠道,寻找客户。
2.盯住渠道需求。关注渠道的需求,要在渠道上去开发新产品,并且新产品要上量;从长远看,要形成特色的产品开发属性,在短期内要上规模,支持公司发展。
3.注重信息收集。这是在保险公司设计新产品步骤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包括:市场背景信息,广泛收集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调整,监管部门公告和通知,在这基础上围绕产品行业动态(例如微信保险),寻找时下热门的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信息,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竞争对手保险产品方案、产品相应的目标客户以及客户服务营销手段等;产品销售信息,这包括与新产品相关的价格、市场需求、开办时间、销售数量、保费收入、名称等;客户信息,由于中国区域广阔,区域以及城乡差异巨大,消费者对于产品的理性认知差异明显,而受广告、口碑等方面的影响显著就需要企业对各区域用户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保险产品怎么出来的
接触保险已经一段时间了,我越来越发现,现在的人们保险意识非常强,身边的很多朋友再知道我从事保险后都来询问一些有关保险的问题,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虽然现在人们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却对于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还不十分了解,不知道如何为自己或家人选择保险产品。下面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希望能对朋友们有所帮助。首先,如果你想选择商业保险,一定要先选择保险公司。选择商业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不管你选择是保障型的健康型或是养老、理财型的保险,最先考虑的是选择一家怎样的保险公司。它有没有足够的实力,有没有良好的投资渠道,有没有稳定的投资收益等等,因为每购买一份保险合同就可能是十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才能看到它的作用与收益。所以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一定要慎重,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因为保险保的不是眼前,而是多年以后。一个保险公司只有拥有了稳定的投资渠道,才能将公司及客户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好坏就将直接影响到你日后的利益了。其次,是选择保险代理人。一个好的保险代理人会站在你的角度与立场去考虑问题。会针对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推荐切实附合你需要的保险,为会你把风险规避到最小。当然一个好的代理人还体现在保险代理的方方面面。如果一个负责任的代理人,在你选择他的保险产品的那一刻开始才意味着他的服务的开始,他会全程为你提供服务,他会在你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身边,会为你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会去分担你所随受的压力。同样一件事,不同的保险代理人的操作很有可能使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所以再选定保险公司后一定要慎重地选择要为你服务的保险代理人。第三,就是选择保险产品。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很多种不同的保险产品,因为没有一种保险是没有缺陷的,每种保险保障的侧重点不同,看你更侧重哪方面的需要。那么如何选择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经济情况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不要一味地只想收益。不同时期、不同家庭对于保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要看到别人买了什么保险就跟着去买什么保险,一个保险产品适合他的家庭的同时,不一定也适合你的家庭。如果你现在经济能力有限或从事的工作危险程度较高又或家庭有一些遗传性的重大疾病史,那么我建议你先选择意外伤害或健康型的保障保险,这类保险产品缴费低,保障高。因为在你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任何风险的发生都是你所不能承担的,你多年来的努力可能只因为一次的风险而不复存在,你的家庭也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打击。所以要以小搏大,将这种风险所带来的后果转移。如果你现在已经结婚生子,并已有了一些积蓄,为了孩子的考虑可能更多的人会选择为孩子上一份保险。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可是我想说的是什么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障——父母,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险,只有父母在孩子的身边,孩子就不用担心任何问题,那么你有没有想过风险是我们无法预知的,假如有一天风险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不能再陪在孩子的身边,那么你的孩子怎么办?他有保险可是这份保险谁来为他继续交费?他以后的生活要怎么办?没有了交费,他的保障又从何而来?所以在你有了孩子之后出于责任最先考虑的是为自己也上一份保险,这样你在的时候你自己就是孩子的保障,假如有一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在孩子的身边了,那么这份保险就可以是孩子的保障,不是吗?所以在你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为孩子选择保险的同时一定也要为自己选择一份保险。第四,既然我们现在已经把家庭的风险都做了一定的规划和转移,那么你现在该考虑的问题就该是自己的养老问题了,如何让自己的晚年生活的更加舒适?如何给我们的下一代减轻他们的负担?有人说我有社保。我做了7年的人力资源,对于社保很了解,也曾为很多人办理过退休金的申领,所以我知道,未来如果只靠社会养老保险,那么很可能会让你的老年生活过得有些凄惨,有人会问为什么?因为虽然现在国家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作为员工交纳保险,但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都是为员工交纳的最低的保险费用,这意味着什么现在你可以并不会感受太深,但当你退休后你会发现你能领到的退休金可能仅仅可以维持你能活着,其它任何你想有的生活都没有办法实现,就算你的公司能够为你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你最后可以拿到的退休金也只能相当于你现在工资的40%左右,那么你想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平怎么办?必须提前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趁你现在有能力的时候选择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因为你可以清楚的计算出这份商业保险在未来你可以得到多少养老金,让你提前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好准备。最后,如果你现在发展的很好,家庭、事业做的都很成功,在为自己的和家人的一生都做好的规划之后,你还有很多剩余资金,那么你可以考虑理财型保险,有人可能会说,那个时候我可能就会考虑投资收益更高的途径了,但是,如果你没有把握让你的所有投资收益都稳定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那么就应该考虑拿出来一部分资金购买理财型保险,因为那样做意味着为你已经为你的资金做好充分的保存与传承。投资的收益越大,风险越大,投资谁也不敢百分之百的肯定自己可以赚钱,但是保险却是可以让你在保本的基础上有稳定的投资收益,所以这部分资金既可以为你锦上添花,也可以为你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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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保险停售了还能续保吗,为什么保险产品会停售
产品停售了对已投的保单没有任何影响,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单都是合同,是经监管单位批准、法律承认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产品更迭,不可能因为去年买的产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产品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确保顺利理赔。完成保单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保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说到这,学姐之前写过一篇原创文章:我买的保险停售了怎么办?会对我的保障有影响吗?
文章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买长期险和短险后产品停售了对日后保障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怎么应对这种影响。
银保监会出新规,监管叫停 :我们都知道,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是银保监会,如果银保监会觉得某款产品设计不合规,让保险公司停售都属于正常的范畴。再有就是,某些公司推出的产品过于激进,越过了监管的红线,也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有违规嫌疑,在这种情况下,产品也会被要求强制停售。
产品升级,更新迭代 :现在这个时代,不管什么产品,更新速度胜于一切,很多公司的老产品都会在新的一年进行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例如很多重疾险都会有2017版,2018版,2019版,每次升级也都会在老版本的保障基础上做点调整,保障也会更好,这个时候,老版本的产品自然就下架停售了。
产品费率低,没有利润空间:这种情况就比较常见,因为有的产品定价确实很低,保险公司没有啥利润空间可图,自然售卖的时间不会太长。
产品设计很好,亏损隐患过大:如果某款保险产品设计的性价比很高,销量也是很好,但是,经过盘算并不挣钱,若再持续卖下去,甚至有可能要亏钱。这个时候自然也会选择停售;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利率下调,保险公司要亏损,09年以来,一年期基准利率一路从2.5%下调到现在的1.5%。前些年,保险公司为了争取更多保单,利用高利率做文章。在利率一路下行的环境下,这些产品就要面临利率倒挂的风险。另外一方面,降息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以及保险利差构成负面影响。
产品伪停售,销售伎俩 :这里呢,我们要敲黑板了,有的时候,保险停售也会是保险公司惯用的销售伎俩。而很多人也通常会有种“再不买,以后就没有了”的心理,很轻易的就做了投保决定,但是,也有很多人买了以后就开始吐槽产品的缺陷等。所以,在做投保选择时,还是建议大家要擦亮双眼,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入手。
Ⅶ 为何分出公司要向再保公司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一般来讲,事故发生后的立案金额包括自留准备金和再保(分出)准备金,根据自留比例和立案金额即可算出再保部分的准备金。
但再保准备金与实际经营结果暂时没有关系,只有再保实际摊回以后才会影响经营数据。
再深的细节及技术问题就解释不清楚,属于公司再保部负责,一般人不会研究的
Ⅷ 保险产品开发一般会经过哪几个阶段
,一般来说,只要有了资格证后就可以进行保险销售,但是保险公司为了让新人能够更好的了解保险公司的在售产品及销售流程,所以需要参加为期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之后一般就可以进行销售了,其实这期间也可以进行保险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