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地址
不在第二综合楼了,从联通路西九路口往西到龙泰苑大门口。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
邮编:255047
电话:0533-317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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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失业保险要到那里办理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个人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6份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3份(含原件1份)
(三)个人档案
(四)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
(五)近期一寸彩照8张
(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
四、申领失业救济金需填写的表格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二)求职登记表
(2)淄博失业保险处地址扩展阅读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叁』 现在的张店社保处地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名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255000
电话:2868790
(3)淄博失业保险处地址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整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肆』 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办事处在张店什么位置
淄博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地处于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联通路202号附近。
『伍』 淄博失业保险怎么办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享受期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175905
张店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2286289
博山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4251082
淄川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5172590
临淄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7167920
周村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183055
桓台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180284
高青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960201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220702
高新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35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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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在淄博怎样办理失业金领取
在淄博失业后,应当凭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中央驻鲁单位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登记、失业待遇发放,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
(6)淄博失业保险处地址扩展阅读: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柒』 淄博失业保险电话是多少钱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山东淄博失业后需经过再就业培训合格后,自培训合格之日起最多享受失业金3年。这中间如找到工作,应及时办理失业金停止手续,要不新单位的养老、医保续不上。
详情请咨询淄博社保处(淄博陶瓷会展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