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市的医疗保险回到梅州市定点的医院还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70%,异地报销70%得
㈡ 广州市医保卡可以在广东省梅州市医院使用吗
不可以,现在只限当市使用。
㈢ 我是梅州医保在广州住院,可以报销,要准备什么资料
今年全国30多个省市都实行了,省内异地住院治疗医保即时结算了,只要你住院时提供社保卡,出院时就可以异地医保即时结算了。
㈣ 医保问题,医保关系在广州,到了梅州治病。可以报销么,来专业人士
除非这些医院一和广州医保签订了异地联网结算协议,直接使用广州
医保卡
在
异地就医
或向广州医保申请了异地就医外,都不可以,除了急诊送院并直接办理住院手续的。
㈤ 梅州市医保广州市定点医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梅州,广东省辖地级市。广州市也是属于广东省辖市。并不属于同一个统筹地区,那么是需要满足异地就医的条件,之后使用现金缴纳,在出院后回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即可。
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㈥ 在梅州五华办的医保卡,去广州的医院看门诊,需要办理异地医保的手续吗只有住院了才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是的
必须办理,否则一分钱不会报销的
㈦ 梅州的医保在广州可以用吗
可以,广州市6家医院与梅州市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书,从2014的7月11日起,梅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到省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等6家医院住院治疗时,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此外,城乡居民医保于2014年9月与上述医院实现异地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