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深圳失业金几号发
每个月的15号发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每月领取失业金是当地最低工资的80%。随着最低工资的调整而调整,是按月发放。另外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还享受一下待遇: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1)深圳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应当注意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2、《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❷ 深圳社保失业补贴几号发放的
你好
如果是自己离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还有其他的补助可以申请吗?有的,“失业补助金”这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举措。
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
3.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注意事项
(1)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2)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第一步: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文件出台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1)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2)微信公众号“深圳之窗”
(3)i深圳
(4)社保自助终端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
第二步:受理审核
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状态。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审核不通过的,自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将不通过结果告知申领人。
第三步:补贴拨付
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❸ 办理失业保险后多少天到帐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
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❹ 失业保险办理后,多久能到账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4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❺ 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到帐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深圳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❻ 深圳失业补助金多久到账
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状态。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审核不通过的,自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将不通过结果告知申领人。
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
3、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注意事项
1、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2、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❼ 失业金每个月几号到账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当月签到,次月5日前到账。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额度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7、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7)深圳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领取失业金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并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❽ 失业保险金多久到账
张某是当地一家造纸厂的员工,2011年6月,该企业因生产效益不好宣告破产,刚刚工作不到五年的张某也因此下岗失业。在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的帮助下,2012年3月,张某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可是仅过了半年多,张某就因为无法适应岗位技术要求而被新公司辞退。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张某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张某,由于其已经领取了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他最多还可以再领取六个月。张某不理解,他认为自己已经工作了五年多,也缴纳了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可以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可为什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却说自己只能申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呢?
张某确实只能申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虽然张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已满五年,但是由于张某是在工作不足五年时失业,后来又再次参加工作的,因此,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费缴纳时间是应当重新计算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因此,本案中张某事实上并不符合领取十八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说法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条款不但有原则性规定,还有一些例外规定和特别规定,因此,适用法律的时候还需要全面了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