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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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业保险领取: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失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2.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之日起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社保参保人员减少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和“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签字申领,申请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做自动放弃处理。
Ⅱ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一月
为每人每月1424元。
从2018年7月1日起,成都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424元(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和每人每月132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执行。
此标准在2017年(每人每月1200元、每人每月1104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8.67%和19.57%。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1号)同时废止。
(2)成都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由市和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编制,经同级劳动行政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本级预、决算,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失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清算组织必须通知单位所在地的市和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其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应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与工资同一顺序补缴。
3、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具体划分为:工龄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发三个月;工龄满二年不满三年的发六个月;工龄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发十二个月;工龄满五年不满八年的发十八个月;工龄满八年以上的发二十四个月。
Ⅲ 成都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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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失业金标准是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12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104元。
领取时间按失业险缴费时间计算,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