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个关于保险的创意,不知道能不能申请专利
不能够申请专利,属于智力活动的方法和规则,没有工业实用性.
⑵ 保险新险种能申请专利吗
我国金融行业中产品互相抄袭模仿的情况不算稀少。而在保险行业中,也比较突出。只是,作为保险产品,其抄袭和模仿很难被界定。其原因在于,保险产品的研发,包含了保单及条款上关于承保范围、保险价格、保险责任和期限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必须公开,向投保人进行说明,这种开放性使得对其创新性改动都极易被竞争者所了解并复制,且不必为此付费。
⑶ 保险新险种,新产品和新的销售能申请专利吗
你想多了,没人鸟你的。
⑷ 保险公司的产品有专利一说吗
没有专利一说。
只能说他的名字是单一的。
别的保险公司或者其他保险不可再使用而已。
⑸ 个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的产品专利吗
个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的产品专利。
保险产品可申请发明专利,但前提是必须要有创新,对于前人的发明有区别。
保险产品通常由产品名称、保险条款、费率、保险单和投保单以及与该产品的保障设置、客户风险识别、保全业务等相关的计算机核心业务系统等部分组成。基于中国知识产权法以及国际公约的基本精神,国内保险学界通常认为保险产品的创新是一个充满智力劳动的过程,符合知识产权的定义,应该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保险产品及相关业务流程可被视为商业方法,传统上商业方法通常被认为是“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而被排除在专利权保护之外,然而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某些商业方法开始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相结合,这类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逐渐得到认可。
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中,与保险产品的实质内涵相关的是发明专利。《专利法》第2条第二款中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要获得产品发明专利或者方法发明专利,首先要满足“为解决技术问题,采用技术手段并获得技术效果”这一发明专利审查基本原则,技术特征审核通过后再根据专利法的要求考察其“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国外也是如此,例如《关于欧洲专利授权的实施细则》中规定,专利必须针对技术领域,必须与技术问题相关,并且应该把技术要求限定在发明的技术特征的范围内。TRIPS协议中的专利条款也认为,只要一项发明具有新颖性、技术先进性和工业实用性,就应该享有专利。
⑹ 什么是专利保险
?对于这个新鲜事物,中国人保财险镇江分公司总经理彭军说,这是金融保险导入知识产权保护后推出的新商业险种,企业在支付小额专利保险费用后,投保专利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诉讼和律师费用能获得保险公司的高倍经济保险支持,消除中小企业维权顾虑,降低维权成本。而专利执行保险是专利保险试点的首个险种。专利执行保险是对专利权人通过法律程序排除他人对该专利权的使用权所花费的费用来进行补偿,其目的在于保护专利权人的自身利益,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⑺ 保险,新险种可以申请专利吗
保险产品,并不是一种有形产品,也不是发明创造,而是一种合同格式条款。
同时,保险产品也不存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发明创造,本质上就是几种基础条款和费率规则的组合、叠加、交叉而已。
我们平时说某家公司的产品多好多好,也并不是在说就多么有新意,其实谁都能做出来,无非就是风险的容忍程度有多少而已。那些被我们称为高性价比、突破性的产品,也就是承保了更多的责任,采用了更低的费率,或者在客户群体定位上精准化了而已。
并且,在金融监管的要求下,本来也不允许各公司设计法定范围外的产品条款类型,大家都是在框框里做动作,有什么专利可说呢?
⑻ 什么是专利保险专利保险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什么是专利保险?专利保险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专利保险是指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投保人为专利维权而支出的调查费用进行赔偿。什么是专利保险?专利保险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什么是专利保险?专利保险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该险种用于承保为维护自有专利权或针对被诉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进行抗辩时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而专利保险在全国尚属新鲜险种。2012年初,全国选取北京等8个城市作为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同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福州等20个地区开展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目前推出的是专利执行保险,投保理赔范围除专利侵权。当前,专利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专利保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而且可以保护企业重要的专利权资产,以获得专利制度下应有的利益,提升企业的自身竞争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专利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选取了一批城市作为专利保险试点来探索专利保险工作。专利保险的推出,其良好的成效已在部分地区得到验证。如何让专利保险的效益惠及更多的地区和企业,需要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者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利保险工作的发展。市场机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2510件,同比增加919件,增长70%,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232件,同比增加946件,增长77.5%,其他专利纠纷案件278件,同比增加251件,增长929.6%;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512件,同比增加4808件,增长282%;办案总量9022件,同比增加6005件,增长199%。据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12月,XX省有效专利数为13003件。1、将专利保险和专利质押结合起来,是一种市场化的融资模式,也是可以持续运作的模式。专利保险是顺应知识经济发展的新兴产物,在其发展初期,就已经显现出巨大的生机与活力,在我国推行专利保险已经是大势所趋。专利保险对于很多企业和专利权人来说还很陌生,对任何新生事物的认同、认知都需要一个过程。2、专利商业化的目的,是获得一定规模的效益。而专利本质上是为了给企业或者是专利持有者带来收益的资产。专利保险能够为专利的商业化在某种程度上保驾护航,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专利质量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专利保险的推行。近年来,我国专利的申请数量逐年递增而且增长速度较快,但同时专利的质量尚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利转化和商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企业虽然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但是技术创新绩效却很平凡。我国目前的专利保险制度蕴含着各类市场主体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决心,从政府的政策支持、保费补贴等方面都能体现出来。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中国企业在国外频繁受到外国企业的专利诉讼,体现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和加强专利权管理的重要性。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必须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重视知识产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