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律是否规定理财产品不准有保本保息的字眼
有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确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1)虚假理财产品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贰』 虚假理财产品案 民生银行将承担哪些责任
民生银行通过将投资者分为保守型、安稳型、稳健型、成长型、积极型五个类别,划定风险。预期收益越高,风险等级越高。那么,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
民生银行旗下现行在售的理财产品有5款,分别是天溢金、翠竹1w、35天增利、季增利和双月增利,它们都有着相近的产品特性,都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这意味着它们的本金和收益都是得不到保障的。
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一、信用风险,如发生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发行主体未能按期全部兑付本息,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公司违约,信托计划项下融资主体违约,担保人违约以及其它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形,将造成客户不能获取理财收益甚至理财本金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客户赎回本理财产品,资金仅在分配日到账.在本理财产品每个封闭期内客户无法提前取得资金。
五、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如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面临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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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理产产品,利息标4.8%,实际收益不到%2.5,此种理财产品虚假标息,是否属欺诈行为
这个嘛……只是有可能!被忽悠的忽视“投资风险”,购买了收益未定的“理财”!
『肆』 第三方理财公司涉嫌销售虚假理财产品将会怎样审判
你们公司老板这么黑心?让你销售假项目!
所有涉及该项目的客户、公司、理财经理都会被法院传讯,你首先要知道你是否违了哪些法
1、销售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
2、销售公司有无销售牌照
3、虚假宣传看程度是否构成诈骗
4、涉案金额的大小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每条只要依法判决,那都是大案,另外,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伍』 请教:如何判断一个理财产品是否合法
第一、审核P2P平台信息的真实性
这是最起码的一点,在你投资之前需要全面的审核P2P平台的信息真假,包括公司的注册信息、法人、资金、办公地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等等,不要给骗子公司留下任何一点空隙。
第二、辨别平台是否发布虚假信息
平台除了自建资金池融资,发布虚假标也是平台进行融资常用的方法。判断真假标的方法就是看这个信息的披露程度和造价成本;对于一个平台来说,造假借款人的信息是很容易的,但是想要对个人身份证、以及个人身份证银行使用记录等情况进行造假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为了能够保证投资人资金的安全,就要求P2P平台必须要让借款人的信息变得更加透明,除此之外,行业还需要建立线下的观察团,所以投资者们可以在规定的开放日查询平台的真实信息。
第三、从利率高低来辨别平台真假
不管平台的年利率是高还是低都是可能存在风险的;但是相对来说,平台年利率高的平台风险存在就是最大的。年利率高的平台,在借款人拿到借款之后,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平台的服务费和担保费,这样算下来借贷人具有强大的还款压力。而优质的借贷人是所有平台争夺的对象,他们肯定选择利率较低的平台借款;而质量不高的借贷人,还款能力比较差,为了申请到贷款只好提高利率,从而提高产生坏账的几率,这样风险性就相对的大很多了。
『陆』 银行理财产品是怎么回事请解释一下银行理财定义
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柒』 如何甄别合法理财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形式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本性。为掩饰其非法目的,不法经营者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现实中,非法集资者往往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等均是其惯用伎俩。(小)
非法集资巧立名目的手法蒙蔽性极强,投资人需注意从合法理财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上增强辨识能力。(资)
一是企业资质不同。常见的委托理财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股票、基金等。根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从事金融类理财活动,必须具备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特许经营资质,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登记,审批手续规范严格;而投资、投资咨询、担保等一些非银行投融资类公司,并不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通常是“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债的担保”等,根本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资质;至于一般性商业、美容健身、生产性企业等非金融类经营主体,则更不具备吸收存款的资质。(钱)
二是合同主体法律关系不同。委托理财合同中,合同主体通常是消费者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双方是一种委托关系,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从事理财活动,理财风险和收益由委托人自己承担、享有。而在一些非法集资活动中,经营者往往名为理财,实为借贷,与投资人签订的多是借款合同,双方属于借贷关系,经营者通常不以投资人名义从事专项理财活动,而是将非法吸收的钱款挪作他用,进行一些期货、高利贷等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一旦其资金链断裂,则有可能关门倒闭,人去楼空。(包)
三是理财回报率高低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另据了解,目前银行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中,收益率通常在5%左右,鲜有收益超出10%的产品,且不是所有产品都保证收益。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时,应当提供专页风险揭示书、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等内容。而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经营者宣称的收益高达20~30%,有的甚至在50%以上。合同中不但回避理财风险的提示,多数还列明“赚钱、亏钱都支付固定收益”的保底条款。市民在投资前,最好参考一下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市消保委特此警示消费者,要看清楚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投资理财前可向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查询企业登记注册和经营资质等情况,搞清楚企业是否具备吸收公众存款、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理财广告的诱惑,可向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请教并审慎决策,不可盲目投资。尤其老年朋友特别要提高警惕,投资前多和子女或朋友商议,以保障资金安全。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同时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