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理财新规将带来哪些变化
《理财办法》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穿透管理和理财投资顾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要求,与其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引入24小时投资冷静期
《理财办法》引入了投资冷静期的规定。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公募理财并没有24小时冷静期的要求。
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ABN明确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理财办法》明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BN(资产支持票据)正式纳入。
Ⅱ 银行理财产品各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优势之一:资金链优势;与保险公司或券商比较,银行的资金链优势非常明显,因为客户总是要把钱放在银行才安心。一般客户都有这样的想法:“我不想告诉别人我有多少钱。”只有银行才更容易了解客户的资金状况,从而扮演“金管家”的角色来为客户打理资产。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节节增长已经突破10万亿,而同期股市步步下行,没有资金推动,券商只能仰天长叹,回天乏术。
优势之二:信誉好、安全性高。任何客户在求助理财顾问的时候,最关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资金的安全性。据广州卓越市场调查公司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一般民众认为:“由于国家对银行的审批非常严格,成立一家银行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银行的信誉较其他金融机构更高,更有安全感”。比如“银证通”就比“银证转账”更受欢迎,因为客户一般认为银行不可能破产倒闭,但证券公司却有可能,大连证券破产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优势之三:网点众多,快捷便利;银行的网点数量众多,分理处、储蓄所、各级支行遍地开花,因而客户也认为银行服务非常方便,而且通存通兑的便利性给银行客户的印象就是及其便利。从银行角度看,网点众多确实也是开展理财业务的优势之一。
优势之四:银行理财更专业、客观;从专业性方面分析,市场调查显示,由于银行就是管钱,所以人们认为银行理财比自己理财更为专业,回报也可能更高。从理财态度的客观性方面分析,银行理财专家也更加客观。为什么呢?将证券、保险和银行理财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就可以看出:证券公司的理财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低成本的融资,理财计划根本没有分析客户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资金的未来用途等诸多因素,因而不是最适合客户的计划;保险公司的理财主要围绕保险计划来进行,目的还是在于销售本公司产品;而银行同时代理了多家公司的不同产品,有条件跳出自己本身产品的局限,能从不同公司的产品中挑选一款最合适的推荐给客户。总之,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更能够以专业、客观和中立的角色来开展服务,更切合客户的实际需要。
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与风险呈正相关关系,没有绝对意义上无风险的理财产品,那么,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都将面临哪些风险呢?想必这些也都是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特别想了解的问题。
实际上,理财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投资行为,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客户需承担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一只理财产品,便意味着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由商业银行投入相关金融市场中去,金融市场波动将会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造成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很复杂,价格波动大,投资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大。比如,在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时,由于全球资本市场均大幅下挫,当时大多数与资本市场相关的理财产品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二)信用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如果与某个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相关,比如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投资企业信托贷款等,理财产品就需要承担企业相应的信用风险,如果这个企业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理财产品投资会蒙受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某些理财产品期限较长或投资于难于及时变现的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在急用资金时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或面临按照不利的市场价格变现所致的亏损风险。为了能够减小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投资者可以进行资产配置,将一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于随时可以赎回的高流动性产品,以免用钱时不能够及时赎回。此外,需要关注的是,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巨额赎回的条款限制,一旦客户集中赎回达到一定比例,银行有权利拒绝或延期处理。
(四)通货膨胀风险:由于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是以货币的形式来支付的,在通货膨胀时期,货币的购买力下降,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下降,这将给理财产品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损失的大小与投资期内通货膨胀的程度有关。
(五)政策风险:受金融监管政策以及理财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可能不能正常进行,这将导致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降低甚至理财产品本金损失。
(六)操作管理风险: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其管理、处分理财产品资金的水平,以及其是否勤勉尽职,直接影响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预期年化收益的实现。
(七)信息传递风险:商业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者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如估值、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等。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这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的实现。
(八)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Ⅲ 银行理财业务将迎来哪些变化
投资门槛降至1万元
作为一项重要调整,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专家表示,投资者门槛降低,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客户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强资金募集能力,做大行业规模。为加强投资者保护,办法规定,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
打破刚兑 产品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的要求保持一致,办法要求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打破刚兑在银行理财领域将成为现实。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实现净值化管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打破刚兑,净值化管理的原则在资管新规中已经明确,一些银行已经开始对产品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也要有心理准备,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规范管理现有保本理财产品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两大类。在打破刚兑的要求下,现有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如何管理?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该负责人表示,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存在本质差异,要纳入银行表内核算、计提资本和拨备等。
过渡期自主制定整改计划
办法的过渡期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来源:
新华网
Ⅳ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有什么特点
有固定收益产品
1收益固定、保本保息
2稳健型配置必选 收益率高,是银行同期定存的数倍
3 运作期限明确,便于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4门槛一般100万以上,认购额300万(不含)以下的自然人,名额不超过50个 不能通过大众媒体宣传 募集速度快,一般一两周可以结束
5信托财产独立,不受信托公司影响,可用于抵押保管银行开设专户、专款专用 保管银行开设专户、专款专用
6信托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业务牌照齐全 不同项目资质不同,信托平台实力有别,产品风险等级不同,需要精挑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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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什么发展趋势
我国各大银行近些年在业务能力的创新上大下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跨行业、跨市场的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产品种类繁杂。以下是近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信息如下:
(1)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产品和中长期产品。其中,短期产品一般指期限为六月以上一年内的产品,中长期产品是指期限则是一年以上的产品。
(2)发行规模有国家控股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发行。自2004年银行理财产品问世以来,每年都在以几何速度增长。但是银行理财产品真正引人注意是在2009年。来自于普益财富的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产品发行总量超过近一万只,而2008年全年产品发行数量就为六千多只。
(3)发行能力上,中行、交通、民生则名列前茅。
(4)银行存款一方面面临来自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内部体系严格的存贷比监管,导致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大量发行理财产品进行存款竞争。因此,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理财产品的发行和推广力度。
二、未来发展趋势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不断扩大,蔓延形成全球性金融危机,实体经济也遭受侵害。全球证券市场大幅下挫,外汇市场剧烈震荡,商品市场同样未能幸免,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各国为拯救金融体系和刺激经济增长纷纷出台政策措施。
1、多样化投资;我国大多数的理财产品都是采用信贷理财,虽然流动性比较差,但收益还是比较稳定的,深受投资者的喜爱,零八年以来随着股票、基金、债券等收益的减少,再加上美国金融危机影响,股票和证券也慢慢进入了低谷。
2、个性化投资;美国的次贷危机给各个理财产品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风险,投资者也就慢慢走向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投资产品,收益固定风险小,银行对市场分析又是格外的细心,在产品设计阶段更重要的是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
3、规模化投资;从收益上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众多,这一切都是由于先前的产品基数低,随着技术的不断增加,以及相关业务的成熟,银行将更多地去关注理财产品的质量以及规模的良性发展,而非一味副收益产品数量。
4、结构复杂化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另类投资的逐步兴起,艺术品和饮品(酒与茶)已逐步进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视野,未来的低碳概念、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的投资将会成为下一个热点。
Ⅵ 银行理财产品和普通存款有什么不同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1. 安全性方面存款人将其人民币或外币存入银行,存款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理财产品是银行销售给合格投资人的金融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由理财产品的类型决定。2. 流动性方面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在到期日或者开放日前,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提前赎回。3. 收益性方面储蓄存款的利率是事先确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能事先确定,在销售时标示的收益率只能是“预期收益率”,可能与最终实现的收益率存在差异。
Ⅶ 未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有什么变化
近日消息,随着2017年金融去杠杆的不断推进,市场流动性整体偏紧,银行理财收益率一直持续上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节后国内外市场利率仍然较高,是推动节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企的重要因素。
展望更长的时间周期,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春节前夕发布的2017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报告来看,央行强调“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2018年货币政策难有宽松空间。央行在2017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明确指出,将“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从流动性“基本稳定”到“合理稳定”,从“调节好货币闸门”到“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货币政策的总体基调难以放松。从全年来看,考虑到3月份美联储很可能再次加息,且2018年全球主要央行货币政策“紧”声渐起,我国公开市场利率仍有跟随上调的压力,所以未来一段时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大幅度下降的概率不大,稳中有升是最可能的趋势。
Ⅷ 银行的理财产品和其他的有什么区别
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区别如下:
首先,期限、起点不同。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比较短,少则几天多则一两年;而银保理财产品的期限较长,少则三年,多则几十年。同时,银行理财产品起点较高,一般为五万元;银行存款起点较低,几千元或一两万元即可购买。投资者一旦遇到期限较长、起点低于五万元的产品,就很有可能是保险产品。
其次,缴费期限不同。所有银行理财产品都是一次交清;银行存款有的需要一次性交清,有的则需分期缴费。
第三,购买年龄不同。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均没有投资人的年龄限制;而银行存款投保人年龄的限制,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第四,收益构成不同。银保理财产品一般分为固定收益加上分红收益,凡是提到分红类的理财产品,多是银保类产品。
最后,销售主体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合同上,是以银行作为销售主体的,所盖公章是银行的;而在银保理财产品的销售合同上,出现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名称,所盖的公章也是保险公司的。
Ⅸ 银行理财将来迎什么变化
2018年7月20日,市场期待已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降低投资门槛、打破刚兑、规范投资非标、消除多层嵌套等一系列要求,将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深刻变化,有利于行业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目前20多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中,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为15%左右。
针对部分银行通过购买资管产品,形成层层嵌套,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底层资产情况等问题,办法要求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专家表示,这有助于缩短融资链条,防止资金空转,增强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两大类。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存在本质差异,要纳入银行表内核算、计提资本和拨备等。
办法的过渡期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
办法规定,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