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昆明经开区失业保险在哪里办
就在经开区管委会一楼政务大厅办理。
地址: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新管委会一楼大厅
电话:8163229
㈡ 昆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领取标准
昆明市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昆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领取材料
1、《昆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5、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
6、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领取流程
1、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2、出具决定书;
3、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领取地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楼
咨询电话:0871-63331166,12333
昆明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㈢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㈣ 昆明市盘龙区范围内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那些手续
是这样的,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不过,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㈤ 昆明失业金怎么领取
准备以下材料到昆明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领取。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二、所需材料
(一)《昆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五)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
(六)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5)昆明经开区领失业保险条件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㈥ 在昆明怎么办理失业保险
一、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昆明市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昆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四、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昆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5、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
6、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五、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2、出具决定书
3、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六、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楼
咨询电话:0871-63331166,12333
七、昆明能申请失业保险金的人群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八、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九、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㈦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㈧ 2019年昆明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昆明失业保险查询
今年昆明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增加80到100元
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出消息,继2011年9月起调整云南省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后,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全面调整。调整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由原每人每月650元增加到750元,最低档次由原每人每月550元增加到630元。
2011年9月云南省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一、二、三类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950元、845元、720元;一、二、三类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9元、8元、7元。昆明执行一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昆明某企业的一名打工者,如果老板所付月薪低于950元,那就违反了云南省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反映。
随着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悉,调整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由原每人每月650元增加到750元,最低档次由原每人每月550元增加到630元;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由原每人每月580元增加到670元,最低档次由原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40元。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适时调整,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与关注,也是居民增收工作中“建立失业保险"一年一调"制度”的体现。
省人社厅表示,此次调标考虑了全省最低工资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的是切实保障云南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后各地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要按照新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㈨ 昆明经开区的失业保险办理地点以及档案管理地点
你可以到经开区管委会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