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生育保险就是按照国家政策来的吧。应该没有特殊情况
⑵ 青岛生育保险法律法规
按照山东省医疗和生育合并方案要求
各地市12月完成信息系统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⑶ 青岛市生育险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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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如下:
1、生育医疗补助费
(1)生育医疗补助费1200元;剖腹产增加生育医疗补助费1000元;妊娠合并症增加生育医疗补助费4000元。
(2)计划内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或死胎者,按规定享受待遇。
(3)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从生育医疗补助费中报销;超出部分,由企业按规定报销。
(4)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在产假期间内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继续休息治疗的,由企业按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2、产假工资
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本人缴费工资标准拨付。
⑷ 青岛的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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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性职员计划政策内生育或流产,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是给予女性职员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那么青岛申领生育津贴应该怎么操作?生育津贴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承办机构】:青岛市社保局及分局
【申领时间】: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
【咨询电话】:0532-12333
【相关内容】:青岛生育补助金申领流程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年以上;
3、计划政策内生育或怀孕流/引产。
申领资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即准生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6、青岛市个人结算户存折帐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
7、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申领流程: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持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其中五市三区女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按照当地规定。
[p=24,null,left]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加权平均计发。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0%和300%保底封顶。
【咨询专区】
一、2014年青岛生育津贴最低每月多少?如何计算?
【回复】:按照青岛最新公布的2013年社平工资,2014年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最低的社平工资的60%,即2134元每月,计算如下:3557元*0.6=2134元/月。
二、可以让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吗?如何操作?
【回复】:可以通过单位申领生育津贴,职员本人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即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青岛市个人结算户存折帐号给单位即可。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千万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三、青岛生育津贴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最高为多少?
【回复】: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目前青岛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00%。
⑸ 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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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15年对生育津贴作了新规定,相对来说简单,政策解读更加清晰明了。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
2015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2015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检查费。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在该定点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检查费用。
四、分娩时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并发症的不同,报销费用不同。
⑹ 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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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是在当地社保报销,具体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⑺ 青岛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7)青岛生育保险文件扩展阅读:
一、生育保险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二、生育保险额度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⑻ 青岛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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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报销办法[查看全文]
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分娩(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2500元
3.剖宫产的30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修补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的3500元;
5.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报销材料
项目1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办理流程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