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从保险之家看未来保险中介公司的趋势、未来
以保险之家为例,保险之家从2019年开始加速品牌化布局,将门店进行视觉的统一调整, 保险之家以保险中介服务的品牌化模式,增加品牌的衍生价值,这也是未来保险中介服务规范化的一个趋势和必然。
传统的保险中介是以销售为主的,特点就是人海战术,谈一单是一单,单这种粗暴的模式一方面伤害了客户对保险中介机构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行业长久房展,保险之家的品牌化模式也是想在这个方面做一个行业上的突破,扭转大家对保险中介小散乱差的印象。
门店品牌化实不实用?对于保险中介行业来说,门店和品牌化其实都是保险行业的一个创新,这条路还很漫长,但至少从其他行业的中介服务来看,比如房地产,门店品牌化是未来,是趋势,保险之家的布局,是在布局未来。
⑵ 2019保险中介经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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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与各国保险行业相比,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开发程度也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二、中国保险行业规模较小,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开发的险种较为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结构同化现象非常严重。
三、自中国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⑶ 保险中介占整个保险市场多少业务比例
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技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70家,兼业代理机构14.9万家,营销员290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9161.09亿元,同比增长13.8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6%。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881.94亿元,同比增长22.49%。
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通过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比例达到82.2%;中商情报网研究显示:2005-2009年中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超过30%,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2010-2015年间保险中介业务收入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
中商情报网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行业调查及发展战略咨询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保险中介的相关概念等,接着分析了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环境及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现状,并对2009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运行状况做了详实的分析。然后具体介绍了2009年保险代理市场、保险经纪市场、保险公估市场的市场现状和主要企业经营情况。随后,报告对保险中介业做了政策法规分析及投资分析,最后对2010-2015年保险中介行业的前景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中介市场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中介相关行业,本报告是您最权威的参考咨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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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营销员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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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挂中介业务——就是把本是其他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是直销团体业务转到中介机构(保险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由保险公司以转账方式向中介公司支付直销业务无法支付的手续费,中介公司向保险公司出具中介业务手续费发票。然后中介公司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将手续费以现金方式返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返回的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投保直销业务的单位相关人员。虚挂营销员业务和此类似。
虚列费用——就是将虚拟业务活动而产生费用,虚拟某次培训花费500元,将此费用支付到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的对象。虚列人员和此类似。
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通过商业贿赂争取业务,该做法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是保监会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对象。
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资料、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⑸ 为什么保险中介是趋势
同为保险中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既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之于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保险行业,区别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可以更好的满足自身保险服务需求;之于保险从业人员,了解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二者差异,能够帮助其更好的规划职业发展方向。
⑹ 保险中介未来发展方向怎么说
屁股决定立场,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你当然会认为自己才是保险销售的未来,专业中介同理。但事实上,还是持中立第三方立场的保险中介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全面的产品信息,发展道路也会更加宽广,我倾向于看好后者。
⑺ 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中介业务的管理规定。
一、推行保险中介渠道与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险中介渠道(机构和人员)及保险中介业务,系统应实现四项基本功能:一是保险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联网出单管理;三是佣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询汇总管理。
二、规范佣金支付管理
严禁通过虚列费用、虚假批退、虚假赔款、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账外直接或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支付各类费用;严禁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严禁向员工、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性质的人员支付佣金;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销售的保单,佣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不得通过营销员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严格落实“卖者有责”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营销员销售的保单,应在投保单、保单正副本明示销售中介的机构名称或营销员姓名。二是投保单、保单记载的销售中介名称或姓名必须与系统记载、佣金结算凭证、佣金转账支付对象一致。
四、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中介佣金转账支付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中介佣金一律转账支付(包括营销员佣金),严禁现金支付。二是转账支付对象必须与投保单、保单、中介业务佣金提取支付系统记载保持一致。三是佣金由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机构不得支付佣金,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行交叉销售机构结算制度
同一集团内不同保险公司建立交叉销售代理关系的,佣金结算方式采取机构与机构间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非本机构营销员支付佣金。
六、建立申报兼业代理机构实地调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机构、车商及广西保监局规定的机构外,其他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申报须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实地调查,并向保监局提交调查报告(需注明调查人)及该机构营业场所照片。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关键部门的关键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应明确:
(一)出单人员应严格区分保单的归属渠道,严禁将直销业务归属中介业务;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严禁虚列中介机构和营销员;
(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佣金、费用报销等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不得配合、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
(四)稽核审计部门应把中介业务作为审计稽核的重点,发现问题的,应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稽核审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其责任。
⑻ 想简单了解一下保险中介公司未来的业务方向和趋势
以保险之家为例,保险之家从今年年初就开始加速品牌化布局,将门店进行视觉的统一调整,可以看出还是有很大的战略眼光的,目前来看,保险之家是打算走保险中介服务的品牌化模式,增加品牌的衍生价值,这也是未来保险中介服务规范化的一个趋势和必然。另外谈谈销售竞争转向专业能力与服务竞争,传统的保险中介是以销售为主的,特点就是人海战术,谈一单是一单,单这种粗暴的模式一方面伤害了客户对保险中介机构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行业长久房展,保险之家的品牌化模式也是想在这个方面做一个行业上的突破,扭转大家对保险中介小散乱差的印象。门店品牌化实不实用?对于保险中介行业来说,门店和品牌化其实都是保险行业的一个创新,这条路还很漫长,但至少从其他行业的中介服务来看,比如房地产,门店品牌化是未来,是趋势,保险之家的布局,是在布局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