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门诊医保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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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
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
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
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转院审批表;
(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3)发票原件(盖章);
(4)汇总清单(盖章);
(5)医疗保险证。
(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
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
(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2)发票原件(盖章);
(3)汇总清单(盖章);
(4)医疗保险手册;
(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
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
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
(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⑵ 参加医疗保险后如何报销医药费
医疗保险: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⑶ 看病保险报销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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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报销指由社会保险按比例补偿职工居民医疗费用、生育费用和工伤治疗费用的行为。社保报销主要包括生育保险报销和工伤保险报销三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工伤报销:
1、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⑷ 门诊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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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医保报销分门诊和住院两类: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 中国人寿保险报销药费需要什么手续
1.报销医药费时请出示本人医疗证,儿童出示儿童统筹证,儿童统筹证超过有效期者,请到人事处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2.除校医院门诊收费处计算机打印的“北京市门诊专用收据”及相连的收费明细清单外,在其他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药费还须附处方及检查、治疗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处方样式如下:
单张医药费收据药费超过100元、常规检查、治疗费超过200元的、口腔检查治疗的所有费用都要附检查、治疗明细清单,并经医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报销时请将门诊医药费收据与当日处方放在一起,即1张收据1张处方,便于签字审核。
3.就医交费时一定注意检查发票姓名是否与本人姓名相符,如不符请医院更改并加盖医院公章方可报销。
4.职工外购中草药时必须持加盖医院外购章的公费医疗处方,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学校附近定点药店在科技大学加油站对面的福仁堂药店)发票和处方必须注明姓名、发票还要注明单价、数量、每张处方限购7付。
5.本地和异地急诊就医者需开具急诊诊断证明,收据和处方加盖医院急诊章方可报销。急诊并收留住院且所住医院不属于合同医院或本人所选就近医院的(离、退人员),出院时请医院开据急诊住院证明方可报销住院费用。
6.癌症病人门诊放、化疗的医药费用,请单独开列明细单、处方和收据,由公疗办上报医保中心报销,不得和普通医药费开在一起。
7.学生必须有校医院大夫的转诊单方可到合同医院就医并报销医药费。有关医药费报销规定按照2005年6月校办公会通过的《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8.根据医保中心的要求,医疗照顾人员就医时的化验、检查费用需附明细清单。
9.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需校计划生育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相关医药费,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校医院。
10.住院病人出院后请在一周内将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病人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住院诊断证明交到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由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上报医保中心办理结算手续。
1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凭医院开具的并注明金额的住院通知单方可借支票,最高限额为30000元。借支票时需交支票票面金额10%的押金。特殊病例除外。
12.年度内500元自付部分可在任何医保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报销医药费时按规定办法执行,超过500元的只能在合同医院或所选就近医院和社区医院(限离退人员)就医,非合同医院就医者需经校医院院长同意方可报销。在非合同医院住院者需开具医院急诊诊断证明或合同医院转诊单方可报销。
13.享受儿童统筹的职工子女应到合同医院或指定医院就医,报销医药费时药费要有医院开具的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要付明细清单。子女医药费先在对方单位报销的应在出具分割单的同时持有原始收据复印件方可报销。根据院人字(2006)019号文件精神,参加统筹的职工子女,每个子女医药费年报销金额最高为400元。
14.急救车所开具的医药费收据中的材料费用需附明细清单,否则按自费处理。
15.在职职工退休后一周内到校医院办理更换退休人员医疗证手续。
16.当年的医药费收据报销有效截止日期到次年的职工寒假放假日。寒假开学后报销新一年的医药费。如遇节假日后上班的当日是报销日,因资金问题暂停报销。
17.门诊报销时间:每周二下午13:30–17:00
每周四上午08:00-11:30
寒暑假期间暂停医药费报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门诊看病医保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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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有31种疾病可以门诊报销。从4月1日开始,所有医保范围内的病种都可以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超过20元即可报销)。
月1日起,到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
门诊看病超20元可报销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门诊报销。
以前只有31种疾病可以门诊报销。从4月1日开始,所有医保范围内的病种都可以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超过20元即可报销)。
脂肪瘤(含皮脂腺囊肿)切除术、乳腺肿物切除术、腱鞘囊肿剥离术、白内障手术治疗(人工晶体植入术)、翼状胬肉切除术(干细胞移植)、宫颈息肉和诊断性刮宫术这7种门诊治疗也可以享受门诊报销。
超出部分在职职工报60%,退休职工报65%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个人只需缴纳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非选定门诊就医,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超出起付标准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其中,一般诊查费每次支付比例为80%,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不含门诊手术治疗病种)。
也就是说,参保职工拿着医保卡和医保本去定点门诊看病就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超过20元可以报销,每个月医保最高支付150元,这150元包括了药费、检查费等。
本报1月9日讯(记者秦昕通讯员张晓军)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减轻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9日,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实现统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普通门诊看病也可报销了,政策范围内可实现50%医疗费用报销。
9日,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起,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实现统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据了解,现在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实现签约式医疗服务模式,参保人员可在市人社局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签约医疗机构。各类在校学生实行集体签约办法,即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该校全体参保学生的签约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签约手续的,不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记者了解到,目前普通门诊全部实行联网结算。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应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签约医疗机构办理联网就医手续。治疗终结后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未联网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潍坊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参保人员连续治疗不超过5天,可作为一次就诊处理,只负担一次起付的标准。
普通门诊看病也能报销,让不少居民很是高兴,“没想到以后去社区医院挂了吊瓶啥的,也能报销了,真是既方便又省钱。”
解读1:普通门诊医疗费政策范围内可报销50%
以前看门诊都得市民自己掏腰包,现在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每次就诊个人先自付20元,超出部分,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间,与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协议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各类在校学生集体签约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12月20日,由所在学校统一与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自签约次月起生效。
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其法定监护人应及时与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政策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为了能够让参保人员更早受益,将2013医疗年度的签约时间提前,截至2013年3月31日前,参保人员都可以与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协议自签约次月起生效。
解读2:变更签约信息需持有效证件
服务协议签订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学生升学或因签约医疗机构被暂停、取消定点资格的除外)。参保人员下一医疗年度不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原服务协议继续有效。
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不含在校学生)下一医疗年度确需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可在签约期内与重新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持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及服务协议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签约信息。新服务协议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在校学生如有集体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可以统一由所在学校于每年的8月1日至31日期间,先与原签约医疗机构解除签约,再与新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持服务协议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签约信息。变更后的签约信息由学校负责通知本校参保学生。新服务协议自当年9月1日起生效。
另据了解,参保人员身份由未成年居民转变为学生的,可以由所在学校为其变更签约医疗机构,自变更次月起享受有关门诊医疗待遇,原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来源:齐鲁晚报
⑺ 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手续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7)保险报销门诊医药费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⑻ 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医药费怎么报销
在社区医院是可以报销 凭收费凭据,病例发票等和缴费凭据去当地医保部门保险。要在医保范围内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