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怎么理赔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提供的意外呵护,准备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也许了解保险理赔相关内容,确保出险后有条不紊处理。那么,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主要有报案—提交索赔材料—审核结案—领取赔款等步骤,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对于中国人寿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人寿怎么样?十大国寿保险产品排名榜单!
理赔流程
您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理赔材料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残疾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签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治疗或身体残疾程度签订书;
4、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签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病历。
4、对于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保哥提示: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首先首先出险后需要拨打电话报案;其次备齐申请材料递交至保险公司;然后理赔审核人对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确定保险责任后,系统自动进行理赔金转账。
❷ 什么是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这一险种以较低的保费,较全较高的保额,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这一险种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参加了试点,累计投保8700多万元,惠及百万计划生育家庭。
在保费来源方面,在各级计生协的积极倡导下,形成了政府出资,社会捐助,企业让利,家庭自愿的多渠道投保方式;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人寿坚持把该险种作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支持,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提供了更加优惠、便利和快捷的服务。
(2)唐山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扩展阅读:
相关事项:
1、参保对象,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龄在0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共同受益。
2、保费及保额标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100元/份,意外伤害保险总额为16.6万元/份。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15.6万元/份(保险金额按参保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赔付10000元(保险金额为家庭成员共享)。
❸ 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有别于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该保险最大的特点是一份保单保全家,具有交费低、保额高、保障人群范围广等优势。它以较低的保费,较全的保障和较高的保额,让利于计划生育家庭,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并特别针对女性重大疾病加以保障,使他们在遇到困难时多一份支持、关心和帮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这一险种以较低的保费,较全较高的保额,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
在保费来源方面,在各级计生协的积极倡导下,形成了政府出资,社会捐助,企业让利,家庭自愿的多渠道投保方式;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人寿坚持把该险种作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支持,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提供了更加优惠、便利和快捷的服务。
❹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险包含那些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有别于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该保险最大的特点是一份保单保全家,具有交费低、保额高、保障人群范围广等优势。它以较低的保费,较全的保障和较高的保额,让利于计划生育家庭,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并特别针对女性重大疾病加以保障,使他们在遇到困难时多一份支持、关心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计划生育家庭为单位,为0-6周岁子女投保,每份每年保费为30元,最高可获2万元赔偿,每户最多可投保5份。
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对于连续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则最高可达到七十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4、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一般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次在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
3、对每一被保险人所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所有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❺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就是没有违反计生的家庭,一般以3人或者4人为一个家庭(2代),填写一个份额表,然后在份额内享受,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住院治疗的费用。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市县乡三级出钱为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市里一户出5元,县里一户出10元,乡里一户出15元,每户30元的参保费,注意,由于参保家庭数量有限,所以有子女年龄段的限制,会优先为符合年龄段限制的独生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凡出现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可理赔,最高理赔额度三万元。
❻ 什么是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5日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就是没有违反计生的家庭,一般以3人或者4人为一个家庭(2代),填写一个份额表,然后在份额内享受,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住院治疗的费用。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市县乡三级出钱为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市里一户出5元,县里一户出10元,乡里一户出15元,每户30元的参保费,注意,由于参保家庭数量有限,所以有子女年龄段的限制,会优先为符合年龄段限制的独生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凡出现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可理赔,最高理赔额度三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万峰介绍说,这一险种以较低的保费,较全较高的保额,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万峰说,这一险种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参加了试点,累计投保8700多万元,惠及百万计划生育家庭。在保费来源方面,在各级计生协的积极倡导下,形成了政府出资,社会捐助,企业让利,家庭自愿的多渠道投保方式;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人寿坚持把该险种作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支持,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提供了更加优惠、便利和快捷的服务。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潘贵玉表示,中国计生协和中国人寿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在全国更大范围得到推广,使更多计划生育家庭受益。据了解,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人寿将针对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对象的特点制定专门的保险计划,并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服务;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对象风险保障体系。中国计生协会将支持中国人寿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活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育关怀行动是2006年由中国计生协发起,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0部门联合开展,旨在让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
❼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您好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计划生育家庭为单位,为0-6周岁子女投保,每份每年保费为30元,最高可获2万元赔偿,每户最多可投保5份。
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对于连续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则最高可达到七十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4、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一般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次在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
3、对每一被保险人所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所有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