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险公司跟保险机构有什么区别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企业。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监督理事会,由金融监督部门、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
保险代理机构:在我国,保险代理机构分为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保险代理机构:
1、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我国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的组织形式有: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保险公司可以这样分类:
1、人寿保险公司,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年金保险。
2、财产保险公司,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陆空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及经主管机关核准之其他保险。
3、按照中华民国保险法之规定,两者必须分开经营。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成立了集团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4、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嫁。
Ⅱ 保险中介的作用包括什么
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中介的主体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此外,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从事某些特定的保险中介服务,如保险精算师事务所、事故调查机构和律师等。
保险中介对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从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行业发展历史来看,保险行业市场催生保险中介的诞生,而保险中介的活跃发展反过来又加速推动着保险行业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
目前,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中介市场主体,不仅有着规范化的行业制度体系,还有着专业化的职业素养,被投保人、保险人与社会各界接受与尊重。然而令人惋惜的是,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加之受早期保险销售的狂热营销手法错误引导,社会各界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始终缺乏足够的正确认知与了解。
同为保险中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既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之于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保险行业,区别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可以更好的满足自身保险服务需求;之于保险从业人员,了解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二者差异,能够帮助其更好的规划职业发展方向。
Ⅲ 1三类保险中介人的职责及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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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险市场中的中介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人和保险公估人。其中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任,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个人则是指目前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单位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业代理机构,如**保险代理公司,另一类是兼业代理机构,如**银行、**售票点等等。自1992年友邦入驻上海后其代理人制度风靡全国,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均采用的是代理人制度,但现阶段(个人)代理人因为与其服务的公司之间的关系极不明晰,所以其法律地位也极为模糊,只能笼统的说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均视为保险人的行为,保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保险经纪人则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人的代表,如果因其自身行为给保险人或投保人造成的损失,需要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保险公估人既不属于保险人一方,也不属于被保险人一方,它是受保险合同当事人单方和双方以及其他委托方的委托,问其收取合理的费用,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检验、估价与赔款的理算,洽商并出具公估报告的单位。保险公估人的鉴定在行业中本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目前谈其法律地位则显得较为尴尬,因为在诉讼活动中绝大部分的公估结论都遭到了否定。总体而言,当前国内保险业发展中的经纪人和公估人这两大板块均面临较大困境!
Ⅳ 保险中介和保险经代有什么区别
你好,保险中介可以代理多家产品,代理人是服从于某一家公司
Ⅳ 兼业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济公司有什么区别
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是指从事与保险有关的工作的企业(如银行、车行、运输公司、房地产商等等),可以利用工作的特殊便利性承接保险业务,代收保险费。注:兼业保险代理机构必须向保险公司申请,由保监办批准并备案。
Ⅵ 保险专业代理与兼业代理有何不同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目前,中国保险兼业代理人的形式主要有四种:
1、金融机构兼业代理
2、行业兼业代理
3、企业兼业代理
4、社会团体兼业代理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我国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分为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