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兼职员工用签劳动合同,交保险吗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② 企业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吗
企业不需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
原因: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但是,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无关。兼职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并没有建立起完全的劳动关系,但是可以签订兼职协议,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
③ 长期兼职工作,按月发工资,可以给交保险吗
兼职工作,一般不缴纳社保。
④ 企业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吗
企业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办理社保以及如何办理社保,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
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2003年5月30日发布、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员工可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
如果非全日制用工单位未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非全日制用工在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被劳务派遣员工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特殊劳动关系员工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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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二、劳务关系的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⑤ 已经有正式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保,另外做的兼职,必须也要缴纳社保吗两公司都在同一城市。
同一人不能办理两份社保。
1、个人社保号码为身份证号。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
《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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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重复参保不能 重复领养老金
在家乡参加一份新农保,打工地方的企业又为其办理一份企业养老保险,少数农民工就参加了这种“双重养老保险”。然而,双重参保并不意味着“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双份养老金”。省人社厅19日专门发文明确,参保人不能重复领取养老金,已经领取的也要立即停止。
发文起因于如皋市人社部门的一份请示。省人社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⑥ 每月兼职15天,用人单位需要给兼职人员购买社保吗
每月兼职15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兼职人员购买社保的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社保;
2、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根据不同劳动关系的类型来具体区分。
用工分类:
现在一般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给被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特殊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则不需要为此类员工缴纳社保。
⑦ 兼职单位也交社保,有用吗
兼职并非法律术语,因为我国法律部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所以一个劳动者只可以与一家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再去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承揽等等其他民事关系。
对于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而民事关系则不需缴纳社保。
1,要交社保的类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和约束,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种关系很容易让人误解五兼职,其实并不属于兼职,不具“兼”的特征。因为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受用人单位管理,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只可以为用人单位工作。
2,不要缴纳社保的情形——承揽、承包、劳务等民事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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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兼职单位需要给我交养老保险吗
兼职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
兼职并不算工作,兼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所以不缴纳养老保险。
兼职是指本人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