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学案例
好多呀~~~~~
1.合同生效2年后自杀为何遭拒赔?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王某的受益人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原理来分析,合同效力的”中止”不同于”终止","中止"仅仅是合同效力的暂时中断而非永久性失去效力。当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并补交了保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所有原条款包括自杀条款在内,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效力应该回溯到原始状态(即合同成立之日),因此将自杀条款的效力起算日延后是不合理和显失公平的。
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自杀条款效力应该从合同成立日算起,并且已满两年期限,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与王某保险金受益人。
2.免责条款有“瑕疵” 中人寿被判赔偿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
胡某是怀柔区杨宋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杨宋镇小学)在校学生,该小学于1999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18日,连续为该校的学生集体在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险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胡某为被保险人之一,并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
2001年6月25日,胡某被确诊为“左肾母细胞瘤”并住院治疗,同年7月19日出院。后又于11月6日,再次入院治疗,于12月8日出院。人寿保险公司根据胡某的理赔申请就两次住院发生的费用进行了理赔。去年9月15日,杨宋镇小学再次为该校学生通过北京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人寿保险公司为该校学生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险。胡棋仍在被保险人之列,并交纳了保险费用50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0时起至2004年9月14日24时止。2004年1月和2月,胡某又两次住院治疗,但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故胡某将人寿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人寿保险公司理赔9250.46元。
人寿保险公司则辩称,其免责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未治愈患疾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故不同意理赔。
分析: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与人寿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依法成立。根据人寿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凭单背面条款所载免责情形的第十条的规定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导致死亡或残疾,或已有疾病及残疾的治疗和康复”,故法院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因人寿保险公司确认胡某首次投保时间为1999年9月,在此之前胡棋并未患有“左肾母细胞瘤”,也并不存在所患“左肾母细胞瘤”尚未治愈的情形。胡某在连续投保的保险期间所患的同一疾病,不属于人寿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之内,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赔偿胡某住院医疗保险金7650.47元。人寿保险公司以其出具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四条第六项中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作为拒赔理由,因人寿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了上述条款的相关证据,故该条款记载的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双方的合同依据应为人寿保险公司交付给胡某保险凭证。故人寿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3.凶手能成为受益人吗?
1999年2月长春市某厂职工郑某因其子考试不及格而对儿子进行殴打。殴打中,其子头部正中一棒当即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外力致颅伤而死。不久,郑某被刑事拘留。郑子,14岁,生前由所在学校投保了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案发后,郑之妻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凶手能否成为受益人。《保险法》第27、64条分别对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条款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只有在“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才丧失索赔权和受益权。郑某的行为已认定是“过失”而非“故意”,所以郑某未丧失索赔权和受益权。第二种意见正是以这一点为主要依据得出结论的。因此,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郑某完全有权成为受益人。
4.小孩投保平安险 失踪半年能否获赔
去年张先生为自己十四岁的儿子投保了学生平安险,保险金额为六千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当年期末考试后,其子因成绩较差而被学校做留级处理,当天返家后即遭其父的责骂和毒打。第二天张先生下班归家发现其子失踪,离家出走,便和亲属四处寻找,至今半年仍音信全无。无奈之下,张先生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并持法院的失踪证明请求给付保险金。
分析: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不承担扮演社会慈善或救济机构角色的责任,故须依法经营。若被保险人失踪满四年,经其父母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才能按宣告死亡给付保险金。但若给付后被保险人又重新出现,则张先生仍负有返还保险金义务。
因张先生所持的只是失踪证明,而保险公司只能在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才给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付死亡保险金。
5.交通事故后被害者自杀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被害者负伤后,由于无法忍受伤痛而自杀的情况下,该交通事故和被害者自杀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日本引起了一场诉讼。因为,这涉及到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问题。在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今天,如何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事实概要 诉外A(被害者)乘坐X1(原告,被害者的丈夫)驾驶的私家轿车去商场,坐在助手席上,当车辆在商场的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引导下,打开转向灯,准备进入商场的停车场时,突然被从前面疾驶而来的Y1(被告,加害者)所驾驶的卡车撞击,致使乘坐在助手席上的A头部负外伤,颈椎和背部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伤害。由于头部的外伤引起视神经也受到损伤。 根据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认定X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这起事故完全是Y1的过错。因此,Y1和Y2(被告,Y1投保的保险公司)向A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费。 A在遭遇到交通事故而受伤以后,无法忍受头部外伤的疼痛,而且在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在交通事故发生1年后,在居所悬梁自尽。 X1和X2(被害者A的儿子)向Y1和Y2(被告,Y1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对A的死亡进行损害赔偿。Y1和Y2以A的自杀同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为由,拒绝赔偿。 X1和X2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A的自杀同交通事故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因此,判Y1和Y2承担赔偿A死亡所带来的损失。
分析:案情中可以得知,Y1的过失是100%,正由于Y1的过失导致了A的负伤,并在积极治疗以后,仍然留下了十分严重的后遗症。A为病痛所折磨,并且遭受了精神上的打击,使得A在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之后,走上不归之路。从导致A自杀这一结果来看,其原因是双重的,就是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产生这双重痛苦的直接原因为本案中所涉及的交通事故。为此,根据案情所列举的事实,可以推断出该自杀与交通事故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根据日本的《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障法》的规定,凡是机动车辆必须加入“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它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Y1自己拥有卡车,所以也不例外,他在事故发生之前已经加入了上述保险。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察,Y1驾驶该车肇事,在该交通事故中应当负全部责任。地方法院在对交通事故与A的自杀之间做出了有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根据“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的损害补偿原则的规定,本应由Y1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就应当由保险公司来填补。对此,笔者完全赞同法院的判决
6.一起典型的保险案例
1999年4月2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下文批准赔付阜阳市蒙城县被保险人卢鑫子女20万元,为该案圆满划上了句号。
1997年11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蒙城支公司业务员江某到县城宝塔公司西侧找到家电经营户卢鑫劝其投保,而卢却很不情愿地投保了“为了明天终身保险”和“夕阳红递增养老保险”,保额各10万元,但1.3万元的保费却未交。业务员江某为了促成这份保单,同时也为了卢某的利益,就为卢某代付了保费,直到第二年春天,江某才从卢某的家电门市部提走家电充抵保费。保险公司既然签了单,则合同有效,后卢某出现意外伤亡,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可谓一诺千金。
分析:无
7.体检时死亡保险公司该赔付吗?
黄某于2002年4月11日为颜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鸿盛”保险金额档次1万元,同时预交了首期保险费1181元。保险公司开了“人身险暂收收据”给原告。由于颜某超龄,保险公司于2002年4月25日向投保人发出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新契约通知书。4月26日,业务员带领被保人颜某到医院体检。颜某在体检开始之前疾病发作,当时办理了住院。经诊断为(1)肺部感染性休克;(2)风心病;(3)心衰,住院至4月29日死亡。原告黄某于2002年10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后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退给原告保险费1181元;同时按照保险责任一年内疾病身故支付1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30元;共计2411元。原告同意放弃诉讼请求及保险责任等一切权力。协议履行之后,原告又于2002年12月20日再次起诉,要求被报告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黄某,被保险人颜某与保险公司签了人寿险投保书并交了首期保险费,由于颜某超龄需要体检,待体检合格才能正式签订合同。所以原、被告并未正式签订保险合同。原告诉讼请求是被保险人意外死亡赔偿,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且被告已依据双方协议向原告退回首期保费1181元和基于人道主义补给原告1000元共计2181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投保书是要约。保险公司发出的新契约通知书未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承保,而是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因此,不是承诺,而是一份新要约。投保人若同意通知书的内容,按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给保险公司后,就完成了对保险公司该份新要约的承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才成立。本案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虽然同意进行体检,但被保险人在进行体检时发病死亡,尚未完成体检,也未提供被保险人的体检报告,因此保险合同未成立。故上诉人以双方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另外,在人身险暂收收据中,虽然注明在收取首期保险费至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期间,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者按照投保人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所申请的意外身故责任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照所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承担相应免体检额的疾病身故保险金。本案中,被保险人因为肺部感染性休克、风湿性心脏病等疾病死亡。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包括物理检查、尿常规、心电图等内容的体检,被保险人也同意。因此,被保险人的死亡不是意外事故身故,也不属于免 体检额的疾病身故。上诉人于2002年10月21日第一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已经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并已履行。上诉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
分析:7. 本案却揭示了一个保险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在保险费预交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何时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从《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的规定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而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即承诺。当该过程完成之后,保险合同成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同样需经历要约、承诺的过程。以个人人身险保险合同为例,依据当前国内的销售模式,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历:业务员通过向潜在的投保人进行宣传及保障规划等发出保险销售信息(展业)、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文件并提交相应资料以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决定经投保人确认后保险人印制保单并交付投保人(承保)。从法律的角度看,此过程可以归结为要约邀请(展业)、要约(投保)、承诺(承保)三个过阶段。该过程中,保险人的审核决定依保险标的风险状况不同而不同。根据审核决定种类的不同,承诺的时间落点及承诺的主体亦会有所差异,从而导致合同成立时间上的差别:
1、对于延期承保的决定而言,实质是对合同订立时间进行了更改,属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的新要约。其目的在于向投保人表明在将来的某一时间再订立合同。如果投保人无异议,双方即达成一个预约(合同)。这种情况下,不涉及本次合同成立的问题。
2、对于附加条件承保(即加费承保或者增加特别约定除外承保),因保险人对投保人要约的对价条款或者保险责任条款进行了更改,性质上构成新要约。该新要约仅针对本次保险合同的订立而言。根据合同法,要约发出后,若未被有效撤销,要约发出人应受其所发出要约内容的约束,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构成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承诺的主体为投保人,合同于投保人接受该附加承保条件时起成立。
3、对于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补齐投保材料、接受体检或者重新指定受益人等情况,由于其实质仅在于要求要约人完善要约内容,并未构成要约内容之改变,故不构成新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何时成立在保险人审核决定作出后,以上述规则确定。
本案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保险公司经过对投保书进行审核,发出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新契约通知书。从内容上看,该通知书并未写明是否同意承保,而是要求投保人进一步提供体检及健康状况的资料。因此该通知书既非同意承保的承诺,也非新的要约。因此投保人签收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体检的行为并不表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另一方面,由于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为疾病死亡,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意外死亡”的定义,同时被保险人的情况也不属于暂收收据中所约定的免体检额的疾病身故。因此,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的体检过程中死亡,也自然不可能依据“暂收收据”的约定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 保险公司的个人历程
保险是什么?保险其实就是一张纸,但是这张纸的份量却不轻,因为它同时还是一纸承诺,当人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它可以给人以帮助和温情。保险不仅可以锦上添花,更多的时候,它是雪中送炭。人人都想生活有保障,但现在却仍有许多人对保险望而却步,甚至有一些人觉得买了保险就象是买了一堆麻烦。那如何把一张纸、一个承诺高高兴兴地卖给大家,并且让购买的人欣然接受呢?这就是保险营销者的功力所在了,同时,这也正是保险这个行业的魅力所在。和许多保险营销人员一样,刚入行的马丹也吃过闭门羹,甚至,还有来自朋友的冷嘲热讽。第一份保单不仅为客户带来了好运,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好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到平安寿险顾问的电话,了解我儿子保险和我工作意向的问题,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保险这个行业,当时的推销成份太多,让我本能的拒绝了她的所有“好意”。再过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又接到友邦的一个电话,当时那个电话营销员的讲话技巧成功地把我邀约到了他们的职场说明会,带着好奇和学习的心态去听了这场说明会(因为之前和老公一直想给宝宝买一份医疗保险,想自己多了解些总是好的!)经过这场说明会,让我对保险行业有了重新的认识,因为以前在网上和朋友中听到的保险负面话语太多,对保险行业一直心存偏见的。但是经过切身了解以后,忽然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这不就是我一直所追求和向往的事业么!因为我本性喜欢和人交往,而且为人随和,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强烈追求理想的欲望和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亦可说是我通往成功之门的起点和跳板。当我作出这个决定后,很多人都不相信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想法,只是以为我一时的冲动,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想要什么,我能做什么。尽管我成功的道路可能比别人会更坎坷,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很多朋友都说,你刚到苏州来不到半年的时间,没有可以做的缘故市场不好做的,而且做保险会很辛苦很辛苦的。但是我自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从决定做保险这一刻起,我就没想过会很轻易地成功,更没想过是靠通过各种关系来填满自己的腰包的,我对自己的处境和环境认识得很清楚。尽管老公已在苏州工作了三年时间,但我知道以老公的性格,他是不会利用职务之便给我提供任何帮助的,而且我自己也不想在自己业务不成熟之前,以一个不专业的形象出现在我老公的朋友面前。但是,我知道在精神上只要他支持我就行,老公的理性和独到见解会让我少走很多弯路。我对做保险有自己的一个看法,我想如果真正想要把保险当做一生的事业来做的话,就必须从陌生市场开始,因为缘故市场总有一天会做完,更重要的是,在你刚刚进入这个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很欠缺的前提下,为了急于签单,就盲目地从身边亲戚朋友口袋中“掏钱”,我觉得这既是对亲戚朋友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到时候可能适得其反,“人才两空”——既丢了亲戚朋友的信任,又让自己的目标难以实现。等到自己的业务技能足够熟练的时候,再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设计一份最适合最有效的保单,这样的话,既让亲戚朋友对你刮目相看,也让他们因为你的专业而使自己的生活更有保障。其次,如果一开始就做缘故市场,开始签单率可能会很高,但是当有一天,你没有市场可以做的时候,你还能有刚入门时的信心和激情从陌生市场开始做起吗?就算能,你的受挫心理也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绊脚石挡在你的面前。所以,我相信“保险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这句话,更相信只要坚定信念,不断超载自己,定能创造辉煌!保险销售之路是限辛的,特别是开始阶段..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一系列化的学习后.我信心勃勃地打开电话本.和我所有的好朋友,一般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已转行在做保险了,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得到的答复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说,我已经买了.你为什么不早做呀.要不就是,你怎么做保险了呀..保险不好做的.气人的是,一个说你卖保险了才找我呀..要命!当时一下给气坏了..真想就此放弃...(现在想想,其实这也是正常人的反应)..电话拜访这条路子,看来是行不通了.只能另想办法了.那就是面访了..以前的同事同学.亲戚.朋友.有过交往的房产公司中介人员..都给我找过了.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基本上都访遍了.这一个月不停了说话,说保险的意义和功用.说理财方法和公司介绍..嗓子嘶哑了两个星期.脚底起了泡泡...不过.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市场的实践.证明,保险是有市场的,只是自己的专业技能要不断的提升才能达成自己的销售目标..取得了代理人证书后.还要经过公司产品知识,投保规则,销售方法等等的学习才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为了节省宝贵的时间,多陪宝宝.这里不再一一细述了."保险不是人做的,也不是人才做的,是鬼才做的".这是我们公司一位资深的老师也是一位出色的主任讲的话.当时不是太理解,现在已有了比较深刻的体会.保险是什么?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是雪中送炭,保障我们生活安全感的来源.是"理财,而不是"花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一项事业...话虽如此.可是,毕竟保险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太多的人都不太了解它的功能.不像国外有着百多年的历史.据说做保险是一份爱心的事业.是传播爱的工作.是阳光下最灿烂的职业..我质疑过...我加入保险业心路历程本人是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科技开发公司工作,,工作了快两年。两年来,天天早上八点上班,五点半下班。从周一到周五,工作方式和内容都没什么改变。甚至还要经常出差我预知这一生会是什么样。想想挺可怕,毕竟每个年轻人都不希望做这样没有激情、没有希望的工作。半年前,我萌发了跳槽的念头。我一直想做销售,却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去年的一件事,让我慢慢认识了保险。去年的一天我朋友有个十个月大的女儿,学走路时踮着脚尖,到医院看医生,医生说是脑瘫,她们全家人都不相信,带着她的女儿看遍了北京所有的大医院的专家,结论都一致,“轻微脑瘫”!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实。这对于刚结婚两年多的他们来说,是多么大的灾难。“脑瘫”这个字眼以前也只在别人的故事中看到过,没想到如今却降临到自己的好朋友头上。白天他们带着孩子奔波于各家医院,晚上回来,她和她的爱人常常都是食不下咽、以泪洗面。她们都非常担心孩子的未来,所以她们想做最好的努力,做各种康复性训练,可是那昂贵的费用,让她们有点迷惘。仅仅每天的康复训练费用就要二百左右,还要吃药,还有住院费,每天还要两个人来照顾,一个月最少也要一万多。而且这样的康复都是非常漫长的,几个月也难以有什么效果,她们和很多家长聊天,她们很多人原来都是小康甚至富裕的家庭,为了给孩子治病,都倾家荡产了。其中的情景让人非常感动,感动父爱母爱的伟大,同时又为他们的不幸感到同情。可是她刚组建的家庭,家里不到一万的储蓄,那时还正想买房。爸妈家只有四万的存款,妈妈说都给孩子治病。可是这不到五万的存款,对于孩子看病,实在是杯水车薪!当时她妈妈说了一句足以感动她一辈子的话,“没钱了就把我那房子卖了”,除了感动,更多的是心痛!后来,她们还常常谈起这件事,她们常说,“她们真是幸运”!在庆幸的同时,她们也深深的感到,在灾难面前,她们是这么的无力,她们的家庭是这么的脆弱。人的一生,会面临着多么大的风险,大的来说,马路上天天都发生的交通意外、各种各样的大病,一旦任何一种发生,对于他本人、对于她的家庭都是灾难性和毁灭性的。她越来越感受不到安全感,虽然她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保险做得非常好的经理,并约他出来,我问了他很多问题及我的困惑。之后我又找了很多资料看。我感到,其实大家都非常需要保险,但大家又都不太喜欢保险,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是很多人的风险意识非常淡薄。觉得现在过得挺好的,那些不幸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有些人觉得,等发生了再说,正所谓“船到桥头自然直”;二是很多保险代理人不懂得保险,有些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大大的坏了保险的名声。我觉得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业会变得越来越规范,人们的保险意识也会慢慢增强,这将需要一批素质很高、专业性很强的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不应该是那些无业下岗和失业人员才去从事的工作,更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于是我萌发了去做保险代理人的念头。但是家人和朋友都不太理解,尤其是做这个名声不太好听,他们都觉得放着收入又稳定这样体面的工作不做,去做什么保险推销。我就给他们做工作,给他们讲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过程和现状,讲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和趋势,慢慢的做通了他们的工作。后来,我了解了正在发展不错的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为期七天的培训,我被他浓厚的企业文化和规范的管理吸引了。于是我决定加入了这家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一批知识型经理人,这第一批人只有200多个,全部是本科以上学历,一半以上是硕士或MBA,还有一部分是刚留学回来。在经过了近两个月的强化培训后,才取得了执业资格,可以开始销售保险(很多保险公司,不到一周的简单培训,就可以卖保险)。而且接下来的三个月,每天上午都要接受培训。我选择了一条新的道路,尽管前面会有很多的坎坷、很多的挫折,但我都会坚持走下去。用我的知识和智慧,再加上不懈的努力,我想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险代理人。我的理念是:“把保险当作一份事业来经营”。几年的保险销售工作使我在热情中增加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每当把理赔款送到保户手里的时候,这种责任感尤其强烈。曾有一个农民在在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他不幸出险去世了,家里还有个87岁的老母亲和57岁的老伴,当我们把5万元赔款送到他家的时候,两位老人泣不成声。其实中国有很多家庭都应该有这样的保险意识,保险可以尽量减少他们的损失,但事实上,甚至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意识。中国保险市场需要做的工作太多了.我经常看到有人把保险与银行做比较,还列出了一个表格,可事实上,两者本质的区别还是没有找出来。银行是以钱赚钱,成本是不能动的。你在银行存了10万元或你贷了10万元,这10万元就是成本,你存了你自己的钱,银行就付点利息给你,到了用时你提出来了的还是自己的钱。而你贷了10万元,贷款期限一到,利息加成本你要一起还清,少一分也不行。你还不上怎么办?对不起,银行就会以你的财产作为抵押,拍卖处理还清成本加利息。而保险却不同,它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运作了一个群体。你的保费就是利息,你先付了利息,保险公司就自动为你存了一笔与你的生命价值相一致的金钱,这笔钱虽然你没有付出也没有看到,可它却实实在在的存在保险公司。这笔钱就是考泊说的备用信贷,它是不需要你还清成本的。因为只有你发生了意外,才可以启动这笔信贷,以惠泽你的家人。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当你实现不了你的生命价值时,保险公司可以帮你实现,你付给保险公司的其实是一点运作的费用。银行为贷款的安全,可以加上双保险让你签2次名,你为什么不为自己的生命价值也加上保险呢?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就是个体对他人的惠泽,可个体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是需要时间的,时间越长,个体担负的责任就越重大。付出越大,他人对你的依赖性就越大,问题是这样长的时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拿什么对自己将来要惠泽的人们做出承诺呢?大家都说做保险是两条腿走路,在给客户送保障的同时还要发展自己的团队,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多为更多的客户送去保障,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开始发展我的团队了,无论我团队里的伙伴来自于哪里!我都会告诉他们无论你的客户朋友接受您向他推荐的保险产品还是不接受都要用您的耐心和您的专业。自信去和客户朋友交流。用您的真诚去打动客户朋友直到他们能接受人寿保险为止。人寿保险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人寿保险就像我们家里的防盗门虽然没有小偷来但是我们不可以不备,人寿保险就像汽车的备用胎,也许他不会用上但是不可以不备。人寿保险就像灭火器不一定失火,但是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人寿保险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用得上但是我们不可以没有,人寿保险就是急用的现金。是我们生活当中的稳定器。所以我说人寿保险是每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销售保险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件事,但是我也有我的不足之处,因为我以前一直就是独来独往不习惯去管别人,但是经过这些年的经历和看到很多人因为没有保险,发生问题真的很无助,我突然就想起了一个问题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我开始改变我的观念,我一天一个人拜访5个客户,如果10个人一起在拜访呢就是50个人,那么就多50个人多了解保险,那么日复一日下去就很厉害了。我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壮大了,要发展一些和我一样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一起来做这个事业。这样下来我真的觉得有压力了,团队的人越来越多了,我的工作量也就越来越大了。我会经常很晚才下班,真的好辛苦呀!走过了这么多个日日夜夜,让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曾经的一个客户,投保了保额10万了重大疾病保险,在保单犹豫期的时候就要把他退掉告诉我说保险真的没有用处。我一直在给她做工作建议她不要退了还是留下来吧!如果您真的拿不出这笔费用我也就无话可说了。可是您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就是觉得保险没有用,我经过再三的给她沟通,还是留下来了。我真的为她高兴,也许是用我的真诚打动了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合同生效后2年的时间里突然接到她儿子打来的电话说她妈妈住院了,问保险能赔偿吗?我说是什么病?他说<尿毒症》我听了后感到非常的吃惊。我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就立即赶到医院去看望我的客户。也和医生做了详细的沟通。真的吗?有没有搞错他妈妈患的《尿毒症》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幸好她的那份保单没有退掉。那么通过这件事让我觉得保险可以不用但是真的不可以没有呀!由于我对工作的执着,和真诚的肯定也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家人,我爱人,孩子他们从不了解保险,不相信保险到最后的支持甚至我爱人还会有机会帮助我介绍他身边的同时和朋友让我给讲保险。尤其是我儿子对保险也有一点兴趣,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刚5岁我带她坐公交车去玩在车上遇到一位农民工人左臂缠着绷带,小孩就上去问叔叔您的胳膊怎么了?那位工人说是在工作中不小心摔坏了。那接着就问那您有保险吗?我真的很惊讶!通过我对工作耐心,细心,态度感染着他。我身怀感恩之心感激我的客户,感谢保险行业,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成就了我的今天。保险行业有一个说法:“把保险营销作为工作的营销员是平庸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事业的营销员是优秀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信仰的营销员是杰出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信仰的营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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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之路如何走
保险人人都需要,目前利润高待遇好的除了餐饮就是保险了,只看你会不会说到他掏钱。
被拒绝太正常了,被侮辱都很常见。所以下水之前看自己愿不愿意交流,受不受得了侮辱,能不能承受打击,是不是能说会道。不能的话还是别下水,要不然不是压力大就是没收获。
决定从事就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很多产品,要不然好不容易想买却不知道哪种合适。
不止保险行业新动态要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所涉猎,那样随便遇到个人都有话说,冷场不是一般的尴尬。
你最好先去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等几大保险公司的官网看看他们的产品,觉得哪些有吸引力就去哪家吧。一般公司大些,制度会很完善,待遇也会好些的。
4. 将来的“保险之路”怎么样,大家保险怎么样
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也越来越有自身安全意识,对于保险的关注度也提高了,给自己购买,给家人购买,我觉得大家保险是一家可信赖的保险公司,并且集团下还有大家财险这样的子公司,可以说对于客户的维护以及所提供的保险产品性价比也是非常注重的。未来的保险之路,我认为大家保险能够一帆风顺走下去!
5. 我的寿险之路能去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是什么?保险其实就是一张纸,但是这张纸的份量却不轻,因为它同时还是一纸承诺,当人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它可以给人以帮助和温情。保险不仅可以锦上添花,更多的时候,它是雪中送炭。人人都想生活有保障,但现在却仍有许多人对保险望而却步,甚至有一些人觉得买了保险就象是买了一堆麻烦。那如何把一张纸、一个承诺高高兴兴地卖给大家,并且让购买的人欣然接受呢?这就是保险营销者的功力所在了,同时,这也正是保险这个行业的魅力所在。和许多保险营销人员一样,刚入行的马丹也吃过闭门羹,甚至,还有来自朋友的冷嘲热讽。第一份保单不仅为客户带来了好运,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好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到平安寿险顾问的电话,了解我儿子保险和我工作意向的问题,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保险这个行业,当时的推销成份太多,让我本能的拒绝了她的所有“好意”。再过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又接到友邦的一个电话,当时那个电话营销员的讲话技巧成功地把我邀约到了他们的职场说明会,带着好奇和学习的心态去听了这场说明会(因为之前和老公一直想给宝宝买一份医疗保险,想自己多了解些总是好的!)经过这场说明会,让我对保险行业有了重新的认识,因为以前在网上和朋友中听到的保险负面话语太多,对保险行业一直心存偏见的。但是经过切身了解以后,忽然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这不就是我一直所追求和向往的事业么!因为我本性喜欢和人交往,而且为人随和,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强烈追求理想的欲望和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亦可说是我通往成功之门的起点和跳板。当我作出这个决定后,很多人都不相信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想法,只是以为我一时的冲动,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想要什么,我能做什么。尽管我成功的道路可能比别人会更坎坷,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很多朋友都说,你刚到苏州来不到半年的时间,没有可以做的缘故市场不好做的,而且做保险会很辛苦很辛苦的。但是我自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从决定做保险这一刻起,我就没想过会很轻易地成功,更没想过是靠通过各种关系来填满自己的腰包的,我对自己的处境和环境认识得很清楚。尽管老公已在苏州工作了三年时间,但我知道以老公的性格,他是不会利用职务之便给我提供任何帮助的,而且我自己也不想在自己业务不成熟之前,以一个不专业的形象出现在我老公的朋友面前。但是,我知道在精神上只要他支持我就行,老公的理性和独到见解会让我少走很多弯路。我对做保险有自己的一个看法,我想如果真正想要把保险当做一生的事业来做的话,就必须从陌生市场开始,因为缘故市场总有一天会做完,更重要的是,在你刚刚进入这个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很欠缺的前提下,为了急于签单,就盲目地从身边亲戚朋友口袋中“掏钱”,我觉得这既是对亲戚朋友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到时候可能适得其反,“人才两空”——既丢了亲戚朋友的信任,又让自己的目标难以实现。等到自己的业务技能足够熟练的时候,再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设计一份最适合最有效的保单,这样的话,既让亲戚朋友对你刮目相看,也让他们因为你的专业而使自己的生活更有保障。其次,如果一开始就做缘故市场,开始签单率可能会很高,但是当有一天,你没有市场可以做的时候,你还能有刚入门时的信心和激情从陌生市场开始做起吗?就算能,你的受挫心理也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绊脚石挡在你的面前。所以,我相信“保险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这句话,更相信只要坚定信念,不断超载自己,定能创造辉煌!保险销售之路是限辛的,特别是开始阶段..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一系列化的学习后.我信心勃勃地打开电话本.和我所有的好朋友,一般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已转行在做保险了,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得到的答复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说,我已经买了.你为什么不早做呀.要不就是,你怎么做保险了呀..保险不好做的.气人的是,一个说你卖保险了才找我呀..要命!当时一下给气坏了..真想就此放弃...(现在想想,其实这也是正常人的反应)..电话拜访这条路子,看来是行不通了.只能另想办法了.那就是面访了..以前的同事同学.亲戚.朋友.有过交往的房产公司中介人员..都给我找过了.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基本上都访遍了.这一个月不停了说话,说保险的意义和功用.说理财方法和公司介绍..嗓子嘶哑了两个星期.脚底起了泡泡...不过.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市场的实践.证明,保险是有市场的,只是自己的专业技能要不断的提升才能达成自己的销售目标..取得了代理人证书后.还要经过公司产品知识,投保规则,销售方法等等的学习才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为了节省宝贵的时间,多陪宝宝.这里不再一一细述了."保险不是人做的,也不是人才做的,是鬼才做的".这是我们公司一位资深的老师也是一位出色的主任讲的话.当时不是太理解,现在已有了比较深刻的体会.保险是什么?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是雪中送炭,保障我们生活安全感的来源.是"理财,而不是"花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一项事业...话虽如此.可是,毕竟保险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太多的人都不太了解它的功能.不像国外有着百多年的历史.据说做保险是一份爱心的事业.是传播爱的工作.是阳光下最灿烂的职业..我质疑过...我加入保险业心路历程本人是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科技开发公司工作,,工作了快两年。两年来,天天早上八点上班,五点半下班。从周一到周五,工作方式和内容都没什么改变。甚至还要经常出差我预知这一生会是什么样。想想挺可怕,毕竟每个年轻人都不希望做这样没有激情、没有希望的工作。半年前,我萌发了跳槽的念头。我一直想做销售,却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去年的一件事,让我慢慢认识了保险。去年的一天我朋友有个十个月大的女儿,学走路时踮着脚尖,到医院看医生,医生说是脑瘫,她们全家人都不相信,带着她的女儿看遍了北京所有的大医院的专家,结论都一致,“轻微脑瘫”!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实。这对于刚结婚两年多的他们来说,是多么大的灾难。“脑瘫”这个字眼以前也只在别人的故事中看到过,没想到如今却降临到自己的好朋友头上。白天他们带着孩子奔波于各家医院,晚上回来,她和她的爱人常常都是食不下咽、以泪洗面。她们都非常担心孩子的未来,所以她们想做最好的努力,做各种康复性训练,可是那昂贵的费用,让她们有点迷惘。仅仅每天的康复训练费用就要二百左右,还要吃药,还有住院费,每天还要两个人来照顾,一个月最少也要一万多。而且这样的康复都是非常漫长的,几个月也难以有什么效果,她们和很多家长聊天,她们很多人原来都是小康甚至富裕的家庭,为了给孩子治病,都倾家荡产了。其中的情景让人非常感动,感动父爱母爱的伟大,同时又为他们的不幸感到同情。可是她刚组建的家庭,家里不到一万的储蓄,那时还正想买房。爸妈家只有四万的存款,妈妈说都给孩子治病。可是这不到五万的存款,对于孩子看病,实在是杯水车薪!当时她妈妈说了一句足以感动她一辈子的话,“没钱了就把我那房子卖了”,除了感动,更多的是心痛!后来,她们还常常谈起这件事,她们常说,“她们真是幸运”!在庆幸的同时,她们也深深的感到,在灾难面前,她们是这么的无力,她们的家庭是这么的脆弱。人的一生,会面临着多么大的风险,大的来说,马路上天天都发生的交通意外、各种各样的大病,一旦任何一种发生,对于他本人、对于她的家庭都是灾难性和毁灭性的。她越来越感受不到安全感,虽然她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保险做得非常好的经理,并约他出来,我问了他很多问题及我的困惑。之后我又找了很多资料看。我感到,其实大家都非常需要保险,但大家又都不太喜欢保险,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是很多人的风险意识非常淡薄。觉得现在过得挺好的,那些不幸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有些人觉得,等发生了再说,正所谓“船到桥头自然直”;二是很多保险代理人不懂得保险,有些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大大的坏了保险的名声。我觉得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业会变得越来越规范,人们的保险意识也会慢慢增强,这将需要一批素质很高、专业性很强的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不应该是那些无业下岗和失业人员才去从事的工作,更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于是我萌发了去做保险代理人的念头。但是家人和朋友都不太理解,尤其是做这个名声不太好听,他们都觉得放着收入又稳定这样体面的工作不做,去做什么保险推销。我就给他们做工作,给他们讲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过程和现状,讲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和趋势,慢慢的做通了他们的工作。后来,我了解了正在发展不错的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为期七天的培训,我被他浓厚的企业文化和规范的管理吸引了。于是我决定加入了这家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一批知识型经理人,这第一批人只有200多个,全部是本科以上学历,一半以上是硕士或MBA,还有一部分是刚留学回来。在经过了近两个月的强化培训后,才取得了执业资格,可以开始销售保险(很多保险公司,不到一周的简单培训,就可以卖保险)。而且接下来的三个月,每天上午都要接受培训。我选择了一条新的道路,尽管前面会有很多的坎坷、很多的挫折,但我都会坚持走下去。用我的知识和智慧,再加上不懈的努力,我想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险代理人。我的理念是:“把保险当作一份事业来经营”。几年的保险销售工作使我在热情中增加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每当把理赔款送到保户手里的时候,这种责任感尤其强烈。曾有一个农民在在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他不幸出险去世了,家里还有个87岁的老母亲和57岁的老伴,当我们把5万元赔款送到他家的时候,两位老人泣不成声。其实中国有很多家庭都应该有这样的保险意识,保险可以尽量减少他们的损失,但事实上,甚至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意识。中国保险市场需要做的工作太多了.我经常看到有人把保险与银行做比较,还列出了一个表格,可事实上,两者本质的区别还是没有找出来。银行是以钱赚钱,成本是不能动的。你在银行存了10万元或你贷了10万元,这10万元就是成本,你存了你自己的钱,银行就付点利息给你,到了用时你提出来了的还是自己的钱。而你贷了10万元,贷款期限一到,利息加成本你要一起还清,少一分也不行。你还不上怎么办?对不起,银行就会以你的财产作为抵押,拍卖处理还清成本加利息。而保险却不同,它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运作了一个群体。你的保费就是利息,你先付了利息,保险公司就自动为你存了一笔与你的生命价值相一致的金钱,这笔钱虽然你没有付出也没有看到,可它却实实在在的存在保险公司。这笔钱就是考泊说的备用信贷,它是不需要你还清成本的。因为只有你发生了意外,才可以启动这笔信贷,以惠泽你的家人。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当你实现不了你的生命价值时,保险公司可以帮你实现,你付给保险公司的其实是一点运作的费用。银行为贷款的安全,可以加上双保险让你签2次名,你为什么不为自己的生命价值也加上保险呢?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就是个体对他人的惠泽,可个体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是需要时间的,时间越长,个体担负的责任就越重大。付出越大,他人对你的依赖性就越大,问题是这样长的时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拿什么对自己将来要惠泽的人们做出承诺呢?大家都说做保险是两条腿走路,在给客户送保障的同时还要发展自己的团队,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多为更多的客户送去保障,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开始发展我的团队了,无论我团队里的伙伴来自于哪里!我都会告诉他们无论你的客户朋友接受您向他推荐的保险产品还是不接受都要用您的耐心和您的专业。自信去和客户朋友交流。用您的真诚去打动客户朋友直到他们能接受人寿保险为止。人寿保险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人寿保险就像我们家里的防盗门虽然没有小偷来但是我们不可以不备,人寿保险就像汽车的备用胎,也许他不会用上但是不可以不备。人寿保险就像灭火器不一定失火,但是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人寿保险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用得上但是我们不可以没有,人寿保险就是急用的现金。是我们生活当中的稳定器。所以我说人寿保险是每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销售保险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件事,但是我也有我的不足之处,因为我以前一直就是独来独往不习惯去管别人,但是经过这些年的经历和看到很多人因为没有保险,发生问题真的很无助,我突然就想起了一个问题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我开始改变我的观念,我一天一个人拜访5个客户,如果10个人一起在拜访呢就是50个人,那么就多50个人多了解保险,那么日复一日下去就很厉害了。我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壮大了,要发展一些和我一样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一起来做这个事业。这样下来我真的觉得有压力了,团队的人越来越多了,我的工作量也就越来越大了。我会经常很晚才下班,真的好辛苦呀!走过了这么多个日日夜夜,让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曾经的一个客户,投保了保额10万了重大疾病保险,在保单犹豫期的时候就要把他退掉告诉我说保险真的没有用处。我一直在给她做工作建议她不要退了还是留下来吧!如果您真的拿不出这笔费用我也就无话可说了。可是您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就是觉得保险没有用,我经过再三的给她沟通,还是留下来了。我真的为她高兴,也许是用我的真诚打动了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合同生效后2年的时间里突然接到她儿子打来的电话说她妈妈住院了,问保险能赔偿吗?我说是什么病?他说<尿毒症》我听了后感到非常的吃惊。我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就立即赶到医院去看望我的客户。也和医生做了详细的沟通。真的吗?有没有搞错他妈妈患的《尿毒症》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幸好她的那份保单没有退掉。那么通过这件事让我觉得保险可以不用但是真的不可以没有呀!由于我对工作的执着,和真诚的肯定也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家人,我爱人,孩子他们从不了解保险,不相信保险到最后的支持甚至我爱人还会有机会帮助我介绍他身边的同时和朋友让我给讲保险。尤其是我儿子对保险也有一点兴趣,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刚5岁我带她坐公交车去玩在车上遇到一位农民工人左臂缠着绷带,小孩就上去问叔叔您的胳膊怎么了?那位工人说是在工作中不小心摔坏了。那接着就问那您有保险吗?我真的很惊讶!通过我对工作耐心,细心,态度感染着他。我身怀感恩之心感激我的客户,感谢保险行业,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成就了我的今天。保险行业有一个说法:“把保险营销作为工作的营销员是平庸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事业的营销员是优秀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信仰的营销员是杰出的。”把保险营销作为信仰的营销员。
6. 我是一名刚刚踏上保险行业的新人 想请教一些问题
鉴于以上所述,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我来说两句:
第一,你的定位是讲师,可实际你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主要还是侧重于团队带和 组织架构的组建,二者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当然,前期的实践工作对你日后的工作还是颇有益处的。
第二,会议营销本没有错,也是一个相对可以快速提升团队业绩、集中促成的较好方式。同时,请注意运作的时长、频度和专业性。毕竟现在竞争是那么的激烈,很多客户以被N多家同行公司、非同行公司洗礼过。
第三,要想走得更远、达到更好的效果,请首先必须要努力提高自身和团队成员的的业务素质,毕竟你的现实工作并不是简单的纸上谈兵。加之,说实话现在的客户没有几个是傻子。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发自内心的去帮助、感恩你身边的伙伴、客户。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相信不久的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加油!祝你成功!
能够帮到你是我最大的荣幸!
7.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30年的中国保险业
28年前从零开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在补偿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整个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其表现主要有三:一是保险机构增长迅速。1980年,中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为28家;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机构110家,是十年前的4倍。此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从2000年的几家,到2007年底的2331家,几年间增长近500倍。二是保费收入增长迅速。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为4.6亿元,2007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为7035.8亿元,28年间,年均增长达31.2%。三是保险资产增长迅速。从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到2007年,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资产用了24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资产用了3年,第三个1万亿仅有1年时间。截至2007年,中国的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2.9万亿元,是五年前的5倍。1978年到200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8%,同一时期保险机构总资产却增长了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令全球业界震惊。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