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业金每个月几号到账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当月签到,次月5日前到账。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额度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7、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1)梅州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领取失业金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并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 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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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上个月成功申请了失业补助金,请问什么时候到账
2020-08-01 12:23:50 辽宁 - 大连 劳动工伤
施素芳律师
施素芳律师
2020-08-19 18:58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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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③ 办理失业保险后多少天到帐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
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④ 失业保险办理后,多久能到账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4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⑤ 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能到账
失业补助金一个月内到账。
失业救济金为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5)梅州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⑥ 失业金补助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一、失业金是每个月几号发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不少人认为失业金只能领一次,如果已经领取过了,那再次失业的时候就不能再领取。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简单来说只要失业劳动者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即使之前已经领取过了,这个也是不受影响的。不过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在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
⑦ 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到帐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7)梅州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到账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⑧ 失业保险金多久到账
张某是当地一家造纸厂的员工,2011年6月,该企业因生产效益不好宣告破产,刚刚工作不到五年的张某也因此下岗失业。在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的帮助下,2012年3月,张某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可是仅过了半年多,张某就因为无法适应岗位技术要求而被新公司辞退。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张某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张某,由于其已经领取了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他最多还可以再领取六个月。张某不理解,他认为自己已经工作了五年多,也缴纳了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可以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可为什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却说自己只能申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呢?
张某确实只能申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虽然张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已满五年,但是由于张某是在工作不足五年时失业,后来又再次参加工作的,因此,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费缴纳时间是应当重新计算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因此,本案中张某事实上并不符合领取十八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说法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条款不但有原则性规定,还有一些例外规定和特别规定,因此,适用法律的时候还需要全面了解相关规定。
⑨ 失业保险金时间快到了,钱还没到账
一、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5、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