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保险费率有调整吗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规定: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费率统一降为0.5%,个人费率仍为0.5%。
三、为便于阶段性降费率的优惠政策操作执行,考虑到2017年1月到4月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费的实际情况,政策优惠周期顺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2017年5月1 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
㈡ 31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是什么情况
失业保险金的扣除比例在全国迎来集体下调。据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今年以来,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加上之前已经下调的地区,全国31个省市全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一些省市职工到手的工资或有微幅增加。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在逐步提高,失业人员有望领到更多的失业金。
㈢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多少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规定: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费率统一降为0.5%,个人费率仍为0.5%。
三、为便于阶段性降费率的优惠政策操作执行,考虑到2017年1月到4月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费的实际情况,政策优惠周期顺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2017年5月1 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
㈣ 人社部今年推进再降失业保险费率是怎么回事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22日在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谈及2017年失业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她表示,要着力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面;要着力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确保政策尽快落实落地,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张义珍要求,要创新有为,敢于担当,抓住要害关键,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加强宣传,强化引导,为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好党建,强化保障,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失业保险各项惠民利企政策落地生根。
㈤ 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降低了吗
日前有媒体评论称,2017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惠民生”这一主线贯穿全年,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保在2017年至少发生了重要的变化,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降低、失业金提高。
希望失业保险可以保障更多人的失业问题!
㈥ 失业保险总费率将由1.5%阶段性的降至1%
据报道,7月1日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