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限购令的利与弊
限购令对房地产的坏处如下:
1、行政命令一刀切,容易误伤刚需。 比如很多地方,限制有社保才能购买,那么很多没有社保的刚需就失去了购房资格。
2、限购令限制了购买力,导致销量下滑。 由于限购令的条件限制,很多人失去了购房资格,进而导致销量的大幅回落。
3、限购令导致价格回落。 如上文所说,销量会受限购作用影响大幅回落,会在短期内出现买方市场,导致价格的回落。
4、限购令的解除往往导致价格的急速上涨。 如上文所说,限购极大的压抑了购买了,当限购放开之时,往往会有短线的集中入市,导致房价急速上涨。
备注: 限购令的历史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2]
⑵ 2020海南买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在海南,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的建设住房只能本地户籍居民购买。而海口、三亚、琼海已实施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购买,需要家庭中一名成员提供连续60个月以上的个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行。
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海南省住建厅明确,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户口登记薄为准。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无论户口是否与父母在同一个居民户口登记薄均可单独购房。
海南各高校在校大学生集体户口不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可以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
同时,涉司法竞拍房产,竞拍人应符合海南省限购政策规定,拍卖公司在公开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予以明确。拍卖公司要对竞拍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查。
⑶ 海南房产限购政策2020
2018年5月13日后海南落户(已取得户口本),且符合《行动计划》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不论以何种方式落户,均可凭本人户口本、相关学历证书等等,在我省购买商品住宅,并享受本省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
关于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各市县要严格执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对在本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从2020年3月8日零时起实施。
(3)海南房产限购政策对保险的影响扩展阅读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
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⑷ 海南买房限购政策2020
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制,因城施策,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健全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稳妥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月9日,海南省房地产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3月7日起,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我省参照省外做法并结合海南实际,创新提出的住房类型,目的是让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真正享受到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红利。
同时提出了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4)海南房产限购政策对保险的影响扩展阅读:
海南自由港建筑总体方案的发布会上提出,严格的控制房地产,就是海南的房地产不是外面想要多少就建设多少,成为房地产的加工厂,土地是有限的,而且历史上也有过教训,所以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不能是单一的。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所以整体来看,政府对于海南房地产的调控是严格执行的,狠狠给那些觉得海南限购政策只是说说而已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未来海南的限购还有可能继续执行下去,但是也会不断变化,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政策调整,不妨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⑸ 海南房产政策新规,详细
限购:非海南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在海南购买一套房产;限贷:银行停止放款,多数开发商不接受按揭,只能一次性或者分期。
禁止围填海,200米海岸线严格把控,一线海景项目将大幅度压缩,越来越少;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域开发商品房项目;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不得批准新建商品住宅,圈地开发不在盛行;产权式酒店项目停止报建审批。
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开发商压力倍增,中小房企将难以生存;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00平米的商品住宅,小户型越来越少,在海南买房的门槛将会进一步提高。
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29日海南省出台关于房地产业的新政策,透露出海南房地产业将实现从“被动调控”到“主动调控”、从“遍地开花”到“生态优先”、从“粗放低质”到“优化结构”等三个转变。
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期总体已下降至合理区间。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点已从去库存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结构,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说,一方面,房地产业在一段时间内仍是海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海南需要调整经济结构逐步降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此次意见的出台,海南对房地产的调控将实现‘被动调’到‘主动调’的转变。”
新政策短期更加重视需求侧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中长期调整和优化房地产供给体系,实现市场动态平衡。
⑹ 海南房子限购不
3月31日中午,海南省住建厅向外发布《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加强严格购房资格审查,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5、《通知》印发后购买的住房,是不是5年内都禁止转让?以前购买的住房受不受影响?
答:《通知》印发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通知》印发前已购买的住房,不受新政策影响,按省住建厅等单位《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及市县政府有关住房限制转让规定执行。
6、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指哪些区域?
答:是指已出台限购政策的海口、三亚、琼海、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7个市县划定的限购区域。
7、新的限购政策和信贷政策具体执行时间如何界定?
答:2018年3月30日(《通知》印发之日)后,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房,由原来的需缴纳1年或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统一提高至累计60个月及以上。
同时,2018年3月30日后,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2018年3月30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尚未网签备案的购房居民家庭,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8、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不可以购房?
答: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不予认可,不能购房。
9、对采取假证件、假社保、假个税等方式购买住房的,怎么处理?
答:对提供假证件、假社保、假个税等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个人,一经发现,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网签备案资格,并限制企业和法人代表在我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撤销备案,5年内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物价部门备案价格销售怎么办?
答:根据省物价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675号)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11、对利用各种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炒作,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怎么处理?
答:对利用各种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炒作,扰乱房地产市场的,由房管(住建)、国土、物价、工商、税务、银监、网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⑺ 海口限购了,外地人是否还能在海口买房
海口限购,外地人口可以在海口买房,但是要满足一些前置条件,如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海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四条 实施全域限购。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7)海南房产限购政策对保险的影响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五条 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我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