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车销售商和保险公司的关系
保险公司与汽车销售商是合作关系,互惠互利的关系,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险公司受益,销售商卖出的汽车出险后要修车,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修车,有维修利润。
『贰』 请问从事汽车销售员和保险业务员哪个好
刚步入社会,我建议你先做汽车销售岗位,为什么呢,保险业务员比销售顾问更累,销售顾问已经是比较锻炼人的岗位了,等做了销售员有一定的客户基础之后做保险员会轻松很多,不然你一进去保险行业就是不停地打电话,销售员还可以接触不同的人去学习销售知识。
『叁』 汽车销售与保险公司合作存在什么问题
合作后汽车销售商能得到保险公司的手续费,再就是关系好了理赔时方便些!优点双赢。缺点保险公司赔的多点!
『肆』 如何查处汽车经销商强制保险
每个汽车保险公司将能够检查网站。阳光网上车险检查,相当快,如果它是一个新的车,就可以输入一些信息在给出的报价,二手车,输入保单号码就可以了
『伍』 汽车信贷与保险业务在汽车销售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
4S店是1998年以后才逐步由欧洲传入中国的舶来品。由于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一度被国内诸多厂家效仿。
4S店一般采取一个品牌在一个地区分布一个或相对等距离的几个专卖店,按照生产厂家的统一店内外设计要求建造,投资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几千万,豪华气派。
4S店是集汽车销售、维修、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销售店,一家投资2500万元左右建立起来的4S店在5-10年之内都不会落后。在中国,4S店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4S店模式这几年在国内发展极为迅速。汽车行业的4S店就是 汽车厂家为了满足客户在服务方面的需求而推出的一种业务模式。4S店的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
有评论家这样评价该模式:“4S店模式其实是汽车市场激烈竞争下的产物。随着市场逐渐成熟,用户的消费心 理也逐渐成熟,用户需求多样化,对产品、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格,原有的代理销售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与用户的需求。
4S店的出现,恰好能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它可以提供装备精良、整洁干净的维修区,现代化的设备和服务管 理,高度职业化的气氛,保养良好的服务设施,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迅速及时地跟踪服务体系。通过4S店的服务,可以使用户对品牌产生信赖 感,从而扩大销售量。”
因此,“4S”的关键词是“解决方案”和“服务”。其实在“服务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下,“4S”模式其实和其 他一些已进入“以方案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时代”的行业销售服务模式殊路同归,只不过叫法更时尚、更新一些。对于汽车个人信贷消费中出现的这种“搭售”现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捆绑销售不符合相关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中国的《保险法》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显然,车商在销售中指定消费者到与他们有协议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明确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针对这种现象,中国保监会已明确表示,采取这种捆绑销售的办法强卖保险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应该由客户自己来选择保险公司。同时,对于车险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保险公司支付给车商高额“代理手续费”的问题,中国保监会作为主管部门一直在要求各保险公司进行自律,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能为拉业务而竞相抬高保费返还比例。因为这种恶性竞争的后果,往往会导致保险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出现危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此类问题属于保监会管辖和调整的范围,消费者一旦遇到这种“捆绑”式销售,可以到中国保监会驻沪办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其进行查处。
『陆』 怎么让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城办理保险业务。
联系保险公司,在汽车城设置保险办理网点。
『柒』 在汽车销售公司做保险专员怎么样
文员啊!如果是在4S店的话 平时就处理一些新车上保险的事物,比如整理,跟单反馈等等!工资不是太高,长久不长久不是工作决定的,是你自己决定的,做什么都要靠自己来专来学来进步!公司发展的不好你自己发展的好,你的目的就达到了!我建议你还是问问你男朋友吧!既然你有疑问了说明你想去,不想去哪有疑问呢。路远说明你起码最近几年做这个工作最后剩不了多少钱!你有底了吗?如果换做我,女人必须呆在我身边,钱有我来赚,你只负责花就行,不是我大男子主义,这是责任!最后去不去还是你男朋友的话有分量你去问问吧!
『捌』 保险公司与汽车营销商业务合作协议该怎么写!急急急!
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X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5年中大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总则 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经销合作模式 1.1 XX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1.2 XX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 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 2. 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 A□ 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 □ 10万(省级)、□ 5万(地市级) B □ 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3. 授权区域: 3.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XX品牌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 ̄______省(市)_________地区。 3.2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XX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中大品牌形象,并按照要求制作XX汽车VI标识; 4. 产品销售计划: 月份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合计数量 5. 管理 5.1 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5.2 能够支付定单20%定金能力,与当地金融、保险、运管、旅游等部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5.3 三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