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险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条件怎样
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道德观念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7月1号起,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大学在校生方可报名参加。可以报名,大学在校生也可以参加。
考试形式为纸笔化考试,每门课程100道标准化选择试题,时间为90分钟。资格证书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已建立证书查询系统,获证人员可登录中国保险业协会查询获证相关信息。
考试内容及题型:
题型题量为:单选90道,每题1分;判断1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
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和第九章。
㈡ 保险公估人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2007年7月1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12月16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2007年单科笔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2007年全国统一的单科笔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 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 6月30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如下: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 12月15日下午2:00至4:0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
具体以当地保监局公告为准。
㈢ 如何报考公估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要求:
仅限于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3)河北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证报名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
(2)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
(3)违反考场纪律;
(4)有其他作弊行为。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挂失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资格证书的换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㈣ 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证书
去当地保监局报名即可。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审查原则及标准:
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审查期限: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定。注意事项:
1、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
(2)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
(3)违反考场纪律;
(4)有其他作弊行为。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挂失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资格证书的换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㈤ 现在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证还能考么从哪报名
不能考了,这个证几年前就取消了。你在公估公司上班?
㈥ 在哪里考《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去当地保监局报名即可。
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审查原则及标准:
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审查期限:
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1、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
(2)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
(3)违反考场纪律;
(4)有其他作弊行为。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挂失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3、资格证书的换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㈦ 谁能知道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证在哪里考试!!!跪求!!!
去当地保监局报名即可。
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审查原则及标准:
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审查期限:
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定。
(7)河北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证报名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
(2)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
(3)违反考场纪律;
(4)有其他作弊行为。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挂失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资格证书的换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考试科目:
2015年8月18日,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
《通知》一方面放开前端:
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
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74号),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保监会另一方面严格管控后端,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同时,要求保监局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
另外,保监会还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