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理解“理赔附加限制条件“
如果是在嗯河里河的情况下,那么你的票据齐全,并解释规定的病种就可以进行理赔
B. 招标投标限制的含义是什么
1. 高资质要求,例如: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 多资质要求,例如: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 资质颁发单位要求,例如: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4. 注册所在地限制条件,例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
5. 业绩限制条件
(1)、单项业绩要求,例如:2009年1月1日以后有过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沥青砼路面工程或在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工验收接收证书中载明的包括沥青砼面层的公路工程,下同】施工经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接收证书原件备查。
(2)、累计业绩要求,例如: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20公里以上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
(3)、综合业绩要求,例如:自2009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维修养护工程;并且成功完成过在1个合同内3万m2及以上高速公路就地热再生施工。
6. 地域业绩要求,例如:近五年内有本地区(鹰潭市境内)类似大中修施工经历。
7. 人员限制条件
(1)、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
(3)、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总工近期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4)、建造师从事项目经理年限要求,例如:项目经理要求6年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验。
(5)、人员业绩特殊要求要求,例如: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且必须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类似机构”的中标公示截图(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
(6)、备选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备选要求,例如:备选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要求与拟派的人员一样。
8. 配套设施限制条件
(1)、中心实验室要求,例如: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沥青搅拌站要求,例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是距离本工地不得超过20公里范围的搅拌站,搅拌站搅拌设备为3000型及以上燃油(气)型,运输距离满足工程建设工艺技术要求。
9. 备案限制条件
(1)、准入制度要求,例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的养护资质应符合赣交管养字〔2014〕8号《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投标平台的要求,例如:投标人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施工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信息应已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
(3)、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例如: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
10. 财务限制条件
(1)、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要求,例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2)、财务收入限制要求,例如: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的比率要求要求,例如:投标人2012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1。
11. 信誉要求,例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或以上。
12. 注册资本金限制条件,例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6亿元人民币。
13. 单价限制条件,例如:最高限价:78元/m2(见于邀标公告)。
C. 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6条规定,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将被废标。
D. 哪些投标资格条件或评分标准会构成对投标人的排斥或限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E. 邀请招标时有那么限制条件,在招标金额上有没有限制
私有资金占50%以上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发布两次以上公告投标人仍然不够法定人数的,可以转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
在招标金额上,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没有区别。施工类招标额在200万以上的,货物类在100万以上的,服务类在50万以上的,或工程总投资大于3000万的所有分项,要采用招标形式。是公开还是邀请,要看招标人的资金来源来判定,跟招标金额多少没有关系。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邀请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这种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允许招标人向有限数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或承包)发出投标邀请书,而不必发布招标公告。因此,邀请招标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费用提高效率。
(5)产品保险限制投标限制条件扩展阅读: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
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不少于3家;而且该法人或其他组织资信良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前者是对邀请投标范围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以保证适当程度的竞争性;后者是对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要求,招标人对此还可以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达到这方面的要求。
F. 投标人限制条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A公司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
G. 对招标投标限制的监督管理有哪些规定
1、招标发包工程的范围、方式和招标公告的发布
(一)凡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和政府提供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控股的投资,以及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的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其投资额和建筑面积的限额规定,须报建设部备案)外,都必须实行招标发包。
(二)大力推行公开招标。在必须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中,凡属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法人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报名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有无承担类似工程的经验等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
本条上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工程,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由招标单位向不少于5家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严格限制议标。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限于涉及专利权保护、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无人报名投标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极少数工程。采用议标方式,必须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当地政府确定的行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下同)的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的工程,也应当采用招标发包的方式,但贷款方或赠款方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第(一)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工程,选择何种发包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如果采用招标发包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招标。
(四)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也可以同时在其他全国性或国外报刊上刊登招标公告。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工程信息的计算机联网。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也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信息,由招标单位向符合承包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实行议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可以通过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信息,也可以直接向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
(五)凡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的,招标单位所确定的承包单位一律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法》第八条的规定,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施工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负责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审批。对于为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按照《建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进一步加快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
(六)凡未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的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除确属投资规模小、工程数量有限,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外,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年内建立起有形建筑市场。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和工程数量较多的县级城市,也可以建立能发布工程信息和集中办理有关建设手续的有形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应该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要在规模、设施等方面盲目攀比。
(七)已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除做好各种工程信息的发布外,还应当建立法规政策、承包单位、中介机构、劳务队伍和材料设备等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管理部门,都应当派员进驻有形建筑市场,实行“一条龙”式的窗口集中办公,简化申办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单位。
3、落实项目法人责任,规范招标投标程序,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
(八)招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工作,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在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后,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终止招标。
(九)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后,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
(十)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2/3.提倡实行专家评标的办法。在各地市、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组织考核并认定一批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专家,建立评标专家信息库,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随机抽取聘请。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等,对标书及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提出评标报告,并根据投标单位的数量推荐1至3家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在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在定标后,招标单位必须把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
(十二)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要引导企业在国家定额的指导下,依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情况建立内部定额,提高投标报价的技巧和水平,并积极推进工程索赔的开展,最终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
(十三)继续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编制,加强合同管理,促进合同双方依法自觉履约。四、改进和完善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十四)各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通过法规授权或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而取得行政执法权。其主要的工作职能是:
(1)审查招标申请,判定招标单位是否具备招标资格,招标工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2)审查招标文件,判定评标的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法;
(3)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重点是监督开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评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规定的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是否依据评标报告中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择优选定,工程是否发包给依法中标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4)按照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依法对招投标各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
H. 投标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哪些
1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6条规定,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将被废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与一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2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投标人以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招投标活动的公正牲,损害国家、社会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此类行为主要包括:
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各部门规章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等均有类似的限制性规定。
I. 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的承诺函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J. 保险可承保为什么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社会福利机构 不可能对所有人都能参加保险的特别是商业保险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