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疫情期间开车少,保险公司这么做就对了
由于疫情导致越来越多的地方进入隔离状态,美国车主的驾驶时间大幅减少,汽车保险公司好事达(AllstateCorp.)和美国家庭保险公司(AmericanFamilyInsurance)正向消费者退还一些保费。
4月6日的一份声明显示,好事达预计将退还超过6亿美元的保险费,个人车主将在4月和5月的保险费中获得15%的退款。美国家庭保险公司表示,计划通过一次性返还每台受保车辆50美元的方式,向其汽车保险客户退还约2亿美元。
好事达首席执行官汤姆·威尔逊(TomWilson)在公司声明中说:“考虑到驾驶时间大幅下降,客户将在未来两个月获得超过6亿美元的退款。”他表示:“这很公平,因为更少的驾驶意味着事故更少。”
美国很多州已经发布了居家隔离的命令,从而减缓致命的冠状病毒的传播。威尔逊说,这导致大多数州的汽车驾驶下降约35%至50%。
好事达表示,第一季度的承保收入在税前将减少约2.1亿美元,原因是要向1800万份保单的持有人退款,其余的退款将在第二季度确认。该公司还将在今年剩下的时间提供免费的身份保护,并为陷入困境的客户提供付款减免。
投资公司EvercoreISI的分析师戴维·莫德玛登(DavidMotemaden)在4月6日发给客户的报告中说:“我们认为好事达采取积极行动为客户退款是利好,除了是一个良好的营销机会,该公司还可以改善自身与州监管机构的关系。”
作为好事达的竞争对手,ProgressiveCorp.发言人通过一封电子邮件声明表示,公司正在探索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向客户退还一些保费,并预计任何计划都将很快实施。该公司此前表示,不会在5月15日之前因为没有支付而取消保单。
尽管一些专家警告说,许多保单不会覆盖与病毒相关的损失,但保险行业仍面临一些保单持有人和立法者施加的越来越大的压力,需要支付与疫情流行相关的业务中断赔偿。尽管好事达在投保人业务中断方面没有太多保险,但威尔逊表示,美国需要围绕流行疾病相关的风险建立更强的应变能力,而不应该强迫保险行业为原本未计划承担的损失提供赔偿。
威尔逊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疾病流行之前就建立一套金融保护机制,而不是在事情发生后再采取行动。”他还表示:“我们不应该扩大合约并让人们付费,即使那只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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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2019保险中介经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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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与各国保险行业相比,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开发程度也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二、中国保险行业规模较小,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开发的险种较为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结构同化现象非常严重。
三、自中国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叁』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专业分析:目前国内对于经营寿险的保险公司,法律规定不允许直接宣布破产,可以被兼并
『肆』 保险中介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我个人认为,保险业务主要困难是:个人素因不够好,信用度不够!客户要买您的产品,首先要信任您,再会给机会您谈产品!才会有机会签单;还有没有客户源,靠陌生开发,难度大很多。往往淘汰的保险业务员就是因为承受不了陌生开发客户源的那种被拒绝的滋味!没有客户源就没有单签,没单签就没钱吃饭。最终被经济淘汰了!
还有刚入职的新人,听了以前做过保险淘汰的业务员,说保险难做。一开始就受到这样的打击,当新人一遇到客户的拒绝,就很容易放弃!
『伍』 保监会提出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其已于近日对各保险公司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九是声誉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十是保险公司要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险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出现的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风险,要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会以及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掩盖风险。保险公司对违法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的人员,要严格追责,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不护短遮丑。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通知》中各项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保监会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
『陆』 疫情的爆发是否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济发展呢
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发展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始料未及,一个看似偶发的事件,最终却成为波及全球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再次印证了保险人心中那亘古不变的真理:风险,无处不在。
自1月20日以来,保险部门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支持与疾病爆发的斗争。监管部门已两次发文,要求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强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对受疫情影响有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要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刚迎来一大重磅利好,到2020年开年却又遭遇新冠型肺炎疫情肆虐,其对保险业的深刻影响还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与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债务水平上升等因素相比,保险业保费增长速度必然放缓。由于疾病爆发有所缓和,预计为了增加新单保费,各保险公司或会推出更多针对个人保险渠道的奖励计划,以弥补前期销售不振。大单继续减少。
以往,经济增速下滑、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发展压力较大,受此影响,部分地区的高保单数量明显下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对交通、旅游、餐饮、批发零售、传统教育培训、电影等行业的直接影响最为明显,其中,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势必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这也将进一步阻碍其高额保单的销售。
『柒』 保险公司应采取怎样的措施规避保险中介人风险
保险公司应采取怎样的措施规避保险中介人风险:可以采取录用专业技术方面的、采取制度的透明化、加强管理培训等。望采纳!
『捌』 保险业当前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特点及面临的特殊风险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仅二十多年,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类基础性的制度正处于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因而除了面临上述风险之外,有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法规建设、保险机构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
(一)保险业法规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法》的要求,已经开始相应地制订框架性的反洗钱制度,指导分支机构逐步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是由于保险法规是以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作为控制风险的准则,即各保险公司主要从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角度出发,围绕保险风险标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标的、理赔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风险,由相关部门控制业务风险。[2]而反洗钱风险的控制重点在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金交易监测,以防止客户身份和资金异常,这与保险公司控制业务风险有明显不同,因此开展反洗钱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保险展业、业务承保和理赔等。由于我国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一些业务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给洗钱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间。
1.保险展业阶段。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保险展业的方式包括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年轻的保险市场在局部和个别地方由于信用和市场规则的缺失,在展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新成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抢占市场,克服其本身无品牌和实力的缺陷,主动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即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的手段拉拢客户;面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恶性行为,成立较久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业务规模以抑制过快的市场份额下降,以免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形象,同时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收入必成指标,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参与市场的恶性竞争,也采取“二高一低一扩大”的手段,甚至有的业务人员为了拉拢客户公开声明可以帮助客户洗钱,这种恶性竞争的环境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的管理较混乱,也极大地方便了洗钱分子将其“黑钱”放置到保险系统,完成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3]
2.业务承保和理赔阶段。业务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接受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业务流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保险公司应该在核保、合同变更和理赔环节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财产风险状况等信息,以及合同关系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加以专业控制,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规则的缺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为了拿到佣金和手续费,甚至指导那些达不到资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虚假资料以顺利通过审查,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中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相差甚远;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为洗钱分子“甩干”进入洗钱过程的“黑钱”创造了机会。
(三)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架构看,我国保险公司多数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总分支机构之间通过授权而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组织架构本来应该会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对组织的控制能力,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现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规范明晰的责、权、利的体系和机制,更没有预警机制和现代化的手段约束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上下级机构以及他们的负责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博弈。[4]从治理结构来看,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资本、职业经理人、监管机构,又包括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和与保险公司治理机构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程相对缓慢,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关键人模式。[5]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内控体系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