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太平洋保险公司打出了一条精彩宣传语:"平时一滴水,难时太平洋。”说说它的好处
借用一个夸张、比喻的手法,从小到大,从平时到难时,来对比,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险强有力的保障作用。特别是“太平洋”更是一语双关,画龙点睛的妙用,同前面的一滴水,到后面的太平洋,这一夸张的对比,
❷ 每年保险广告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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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这个宣传语真好!
车在路上跑,所以要投保!车坏可以修,人坏把命丢!留债不留爱,你说坏不坏!老婆有人疼,儿女无人带!父母年事高,怎忍把心操!车保十几年,不退一分钱!人保十几年,让你稳赚钱!保命又保病,人生肯定顺!若是人不在,留给下一代!一生平安好,拿它来养老!君若明白了,劝君早投保!(中国保监会)
❸ 财险公司广告宣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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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寿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PICC(人保财险)的子公司,即作为产险公司的子公司的寿险公司,目前还不太清楚子公司的广告词,但作为母公司PICC现在的广告词是“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然后打出PICC的标志。我想这个广告词是总公司统一设计的,同时比较中性产险、寿险皆可适应,供您参考。注:目前人保财险是国内最大的产险公司。
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宣传标语
1、中国人寿,一言九鼎
2、漫漫人生路,浓浓人寿情
3、时间流逝,爱却永存
4、中国人寿助你健康长寿
5、中国人寿,与你同行
6、人寿拥有爱,幸福天天在
7、人寿中国,你我志愿
8、携手人寿,珍惜生活
9、爱待人人,伴君长寿
10、相知人寿,关爱人生
11、人寿永相伴,爱心永相随
12、中国人寿,帮你走过幸福一生
拓展资料: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❺ 保险年金产品开口话术
您好!保险的生存年金是指,在保单的保险期间内,当达到一定年限后,若被保险人一直生存,保险公司便按约定的领取方式给付一定的保险金,直至保险期满或被保险人身故。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保险产品有很多,如复星保德信e生守护年金保险、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宝贝启航少儿教育年金保险C款等,消费者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若您在上投保的话,还可享受至少15%的优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银保产品宣传语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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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保监发〔2014〕3号
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一)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1.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二)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1.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
2.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
3.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
4.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
在投保声明中,投保人应表明投保时了解产品情况,并自愿承担保单利益不确定的风险。
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商业银行总行及其一级分支机构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当地银监局上报上一季度代理各险种保费收入占比情况。
对于业务占比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商业银行总行及其一级分支机构,监管机构有权采取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
分期交费的保险产品,鼓励采用按月交费等符合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保费交纳方式。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宣传误导、降低合同约定的退保费用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
三、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四、保险公司应合理设计保险单册样式,保险单册封套及内页装订后应为A4纸大小,保险单册封套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材料有明显区别。
五、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单册封面以不小于72号的字体标明“保险合同”,并用不小于二号的字体标明保险公司名称。
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单册封面用不小于三号的字体标明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
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交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投资连结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交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投资账户。”
其他产品类型的风险提示语,由公司自行确定。
犹豫期提示语:“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有全额退保(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的权利。超过15个自然日退保有损失。”
六、商业银行及其销售人员不得设计、印刷、编写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
七、商业银行应将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单作为重要凭证管理,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并及时回销。
八、商业银行选择保险公司合作对象时,应考虑保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13个月保单继续率、银邮代理业务结构和银邮代理产品的功能等情况。
保险公司应当向商业银行充分说明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
九、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十、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所属销售人员的管理。网点销售人员应按照商业银行的授权销售保险产品,不得销售未经授权的保险产品或私自销售保险产品。
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应当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公示代理保险产品清单,包括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和产品种类等信息。
十一、商业银行网点销售人员应请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有下列情形的,可由销售人员代填:
(一)投保人填写有困难,并进行了书面授权;
(二)投保人填写有困难,且无法书面授权,在录音或录像的情况下进行了口头授权。
在代填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与投保人逐项核对填写内容,按投保人描述填写投保单。填写后,投保人确认投保单填写内容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后签字或盖章。
书面授权文件、录音、录像等资料由商业银行交由保险公司进行归档管理。
十二、商业银行及其销售人员不得篡改客户投保信息,不得以银行网点电话、销售及相关人员电话冒充客户联系电话。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确认的,应确保本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确认。
十三、商业银行及其销售人员不得截留客户投保信息,应将完整、真实的客户投保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将客户退保、满期给付等信息完整、真实地提供给商业银行。
十四、商业银行应在保险单、业务系统和保险代理业务账簿中完整、真实地记录商业银行网点名称及网点销售人员姓名或工号。
十五、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与管控保险产品销售风险相适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和后台保障能力,建立完整的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以下功能:
(一)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对接;
(二)实现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
(三)能够提供电子版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1300.00,-3.50,-0.27%)值表等文件;
(四)记录各项承保所需信息,并对各项信息的逻辑关系及真实性进行校对;
(五)保存、传输投保原始文件扫描件的电子文档;
(六)有现场出单功能的系统,应合理设置产品参数,兼容不同年龄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
十六、商业银行应向投保人提供完整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等。对合同材料不得进行删减或截取内容。
十七、商业银行在销售时通过银行扣划收取保费的,应当就扣划的账户、金额、时间等内容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并有独立于投保单等其他单证和资料的银行自动转账授权书,授权书应包括转出账户、每期转账金额、转账期限、转账频率等信息。划款时应向投保人出具保费发票或保费划扣收据。
十八、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投保单信息审查制度。发现客户信息不真实或由其他人员代签名的,尚未承保的,不得承保;已承保的,应要求商业银行限期予以更正。同时,保险公司应及时联系客户说明保单情况、办理补签名等手续。
十九、保险公司应当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通俗、简练,便于投保人阅读和理解。
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投保人无手机联系方式的,应通过电子邮件、纸质信件等方式提示。
保险公司在续期交费、保险合同到期时应采取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等方式及时提示投保人。
二十、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在发生投诉、退保等情况时第一时间积极处理,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投诉处理过程中对客户损失进行赔偿的,处理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根据双方约定及实际情况明确双方责任,承担损失。
二十一、保险公司及其一级分支机构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当地保监局上报上一季度各合作商业银行的犹豫期内退保件数、回访问题件数,及占同期投保件数的比率。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与中国银监会、各银监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依法对犹豫期内退保较多、回访问题较多、业务占比存在问题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其一级分支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二十三、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四、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邮政公司代理保险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下发前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
2014年1月8日
❼ 保险公司年金险话术
香港的重疾险和大额寿险性价比高,内地的医疗险和意外险性价比高,年金保险各有所长,香港年金险的保底收益和现行收益较高。
重大疾病保险:香港的重疾险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大多在50种以上,内地的重疾险大多在40种左右;香港的疾病定义相对较宽松,免赔情况较少,理赔简单,同样的保费保障的疾病更多,保障的项目更多;香港的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为60-90天,而内地的一般为180天。
大额寿险:香港产品大多以美元计价,可在全球投资,投资收益高,保单赔付比例高。
高端医疗险:内地的高端医疗险包括了必备的住院医疗保障部分,还有可选择的门诊医疗保障、体检保障以及眼科牙科保障,可选择范围广阔;香港的高端医疗险分为住院赔偿、手术赔偿、出院后的持续治疗赔偿及紧急治疗赔偿;内地的保费保额杠杆比比香港的高:总的说来,内地的高端医疗险性价比更高。
意外险:内地的意外险性价比往往优于香港公司,境外的香港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接受以意外险作主险。
年金保险:通常情况下,内地年金险保证领取年龄会长于境外年金领取年龄,但在保底收益和现行收益方面,香港年金保险普遍高于内地年金保险:一句话,各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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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保险公司 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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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在完善中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基础保障之后,可以再配置一份年金险。
在当下人寿保险已经被视为资产配置中或不可缺的一部分,年金险在资产保全、资产传承方面的作用已经越来越被多数中高端客户所认同。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险除了能返钱、能分红,还有身故保障。本质就是我们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到约定的年限,再从保险公司按年领钱。
不管是教育金、养老金,其实都是年金险一种规划的衍生。大学时领叫“教育金”,退休后领就叫“养老金”,只是返的时间不同,名字也才有所不同。所以年金险本质上并不是保障类的产品,而是保险公司开发的方便极少数人进行投资理财的商品。
对于高净值客户群体来说,年金保险对其资产保全和有效传承的作用要远远高于其产品本身的收益性。因此,在配置年金型保险产品的时候,客户首先要分析的是自己对资产规划的需求,再按照需求匹配适合自己规划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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