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2019年中国保险业资产平稳增长。截至2019年末,保险业总资产20.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18%。截至2019年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18.53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2.91%,增速较2018年上升3.46个百分点。
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上升
截至2019年末,保险业总资产20.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18%,增速较2018年上升2.73个百分点。其中,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6.96万亿元,同比增长16.08%;财产险公司总资产2.29万亿元,同比下降2.32%;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261亿元,同比增长16.75%。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3046元和4.30%,较2018年分别增加321元和0.08个百分点,与国际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 以上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贰』 我国保险产品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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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我国汽车销售量将持续增长。在居民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能源、交通和空气质量压力不断加大,采取限购政策的城市恐将进一步增多。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差异显著,相应的汽车普及周期也会拉长,因此未来汽车销量增长空间很大,而且主要动力来自中西部省份。
『叁』 我国保险行业的现状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与合资公司,虽然其数量已占大陆保险公司总数的56.7%,但它们100%分布在沿海与发达城市,又没有遍布的分支机构,所以其市场份额仅占0.69%。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
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十几年来,我国重视直接保险市场的建设,忽略了对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导致国内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分保计划安排不当经常造成损失;同业间信任不足,再保险行为不规范,外币保险业务过份地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对保险监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和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10年之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市场体系架构来看,原保险市场较大,再保险市场很小;市场发展很快,监督和法规发展较慢,保险中介混乱,违规代理严重,权力运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险主体在市场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经营业务专业化。就专业经营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国际上专业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专业经营水平还很低,发达国家在产险与寿险领域内都有专门的公司,如专营火灾险的公司、专营健康险公司、专营机动车险的公司、专营农业险的公司等等。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市场竞争有序化。近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竞争状况,其结果既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最近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提出了加强保险监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这就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法规和完善保险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监管,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
保险产品品格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而保险产品价格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也将实行市场化。可以预见,名牌产品+合理价格+特色服务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刹手锏。
保险制度创新化。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的保险创新尽管有所发展,但还很落后,积极开展保险创新,既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集约化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在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逐步放宽的基础上,将大量的准备金所形成的巨额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投资房地产、股票、各种债券,实现投资多元,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发展壮大。
『肆』 请问我国保险营销的现状是什么
保险营销是关于保险商品的构思、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推销及售后服务等的计划与实施过程,也就是保险公司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求为目的,实现保险公司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或者说是一个险种从设计前的市场调研最终转移到保险消费者手中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营销有利于了解市场需求,从而推出针对性的保险商品,进而达到占有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相比较而言,我国保险公司无论在保险营销的意识、保险营销的理念以及保险营销的手段上都跟国外同行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其中又以财产保险公司的差距尤为巨大。在国内,寿险公司率先引进国际先进的营销理念与营销机制,使其业务经营日新月异,业绩明显提高的时候,财产保险公司仍沿用传统的经营方式,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下降,业务徘徊不前,经营陷入困境,行业地位下降。为了摆脱困境,寻找新的发展出路,一些有远见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始着手探索财产保险营销方式。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国内财产保险公司探索营销之路注定是漫长和艰辛的。
一、财产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营销的必要性分析
(一)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需要财产保险公司去挖掘
众所周知,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无论是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还是保费占居民储蓄的比重来看,我国和世界平均水平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差距,更不用说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了。巨大的差距昭示了我国保险业的落后,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巨大潜力。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国内保险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而最近几年我国保费收入一直以高于GDP增长率的速度增长也表明了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势头。面对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面对行业从新洗牌的机会,各保险公司只有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变现实需求为对自身产品的需求,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乃至在竞争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否则,将逐渐失去市场份额,并被市场所淘汰。
(二)市场主体多元化加剧了财产保险市场竞争
在保险业开放之前,我国产险市场只有寥寥几家财产保险公司,而且市场份额也基本上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三家保险公司垄断,其中人保财险更是长期占据市场份额一半以上。在这样缺乏竞争的市场中,各保险公司维持其市场份额以及市场地位显得比较容易,因而各保险公司缺乏保险营销的紧迫性。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国际保险巨头纷纷将眼光投向中国,或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或者设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产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产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外资保险公司和新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历史的包袱,而且拥有巨额资本、先进的保险管理以及营销理念,给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带来强有力的挑战。国内的财产保险公司不进行保险营销也能维持市场份额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在客户资源、渠道建设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探索适合自己的保险营销道路,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来维持甚至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的现状
(一)营销意识薄弱,营销理念落后
受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过去保险展业经验的影响,国内很多财产保险公司主动进行营销的意识还很薄弱,营销理念也相对落后。很多财险公司的营销理念仍停留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产品观念”或“销售观念”阶段,过分强调自身,而忽视顾客及社会的需求。有的认为营销就是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再经过短训后推销针对个人的分散性业务,把招聘营销员当成增收保费的措施和权宜之计;有的认为财险业务只宜于直销,而不应上营销;有的没有把财产保险营销制度的建设当作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总之,财险营销观念亟待改变。
(二)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设计缺乏特色
市场调研和预测是现代营销的基础,市场定位则是营销的关键。但由于受错误观念及粗放经营方式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尤其是基层公司均不重视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受此影响,相应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产品研发等便无法开展,市场定位也无从谈起。由于缺乏市场定位,各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往往没有特色,产品相互模仿现象严重,一些公司虽开发了一些新产品,但仍缺乏系列性及差异性,难以适应不同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营销渠道单一
国内财险业务自恢复以来,一直习惯于依靠公司外勤直接展业,并辅之以兼业代理等简单的销售方式,缺乏系统完善的营销体系。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方式对传统营销渠道依赖性过强,而对新兴的营销渠道,例如:网络营销、保险社区营销、渗透营销运用很少,这样就很难从多渠道、多方位构建起复合型的保险营销方式。
(四)营销队伍素质偏低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普遍缺少保险营销专职培训人员以及营销主管,导致营销培训不足,营销管理滞后。很多营销员基本上没有接受过任何的相关培训,只是在实践中边干边学或在简单培训后匆忙上阵,业务操作不规范,责任心也不强,致使业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截留保费、赔款的现象。
三、对改善财产保险营销的建议
(一)转变营销理念,重视营销工作
首先要统一公司内部对保险营销的认识,高度重视保险营销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并把保险营销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的轨道通盘考虑。其次,各保险公司应转变营销理念,立足于市场,以满足市场需求作为营销的根本目的,并最终实现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赢的目的。
(二)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出适销产品
为了使产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科学地选择目标市场,然后针对目标市场的需求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只有这样,财产保险公司才能按各个市场的需要,分别开发出不同的险种,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要,进而树立起自身品牌。
(三)丰富营销渠道
财产保险公司在完善传统销售渠道的同时,应该积极采用一些合适的新兴销售方式,例如: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电视营销等等。这些新的销售方式由于具有成本低,交易方便、快捷等优势,因而也被认为是未来增长最快的销售方式。以网络为例,根据Cyber Dialogue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美国约有670万消费者通过国际互联网选购财产保险产品,而根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未来10年内,商业保险交易的31%和个人险种的37%将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而在我国,人保财险在2005年4月签出国内首张电子保单,开启了我国财产保险产品网络销售的时代。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保险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包括营销人才。在财产保险市场群雄并起,保险产品差异不大的时候,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决定了一间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市场份额竞争中胜出。因此,在招聘营销人员时,财产保险公司首先应把好进人关,选择一些诚实、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加入营销队伍;其次,要加强对营销队伍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各种专业技能,还要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最后,要对营销队伍进行公司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对于业绩出色的给予奖励,对于违法、违规、违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给予惩罚,甚至开除。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营销员的积极性,维护营销队伍的稳定。
『伍』 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
1.我国寿险业银行保险发展较快
在我国现阶段的各种保险产品中,寿险产品(包括年金)对银行是最具吸引力的。银行通过提供寿险和养老保险产品,不仅可以较低成本获得寿险产品积聚资金的优势、分享寿险业长期增长的好处,还可以进入利润丰厚、具有成长潜力的养老保险市场。
银保合作,使寿险公司和银行均实现了双赢的局面。以建行为例,截至2001年底,其代理寿险业务实现的收入是72亿元,比上年增长75%,与1997年开办此项业务时当年业务量不足10亿元相比,目前这一业务已成为建行重要的中间业务品种;2002年中国人寿1287.19亿元的保费收入中有166亿元来自银行保险;平安寿险的银行保险业务超过100亿元,占其保费收入的20%;新华人寿的银行保险增长达1200%多,甚至超过了2001年的保费总收入;而刚刚复业的太平人寿去年银行保险收入超过10亿元,占其总保费收入的70%以上,2003年其银行保险收入更是超过33亿元。
寿险业银行保险的日趋火爆,已向各相关方面显示出了新的迹象,即银行保险或者说银行兼业代理销售寿险正成为寿险销售中一股日渐上升的中坚力量。
2.我国产险业银行保险发展相对不足
近几年来,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合作的报道不断见诸新闻媒体,大多是关于某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实现多少多少保费,同比增长多少云云。银行保险似乎一夜之间成熟起来,客户好像一下子都涌到银行去买保险了,给人的感觉似乎银行保险在我国已经取得完全成功,保险公司和银行实现了双赢。事实上,在我国的银行保险发展可以说是呈现一冷一热的状况,即相对于寿险业银行保险热火朝天的形势而言,产险业银行保险发展则相对不足。以辽宁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寿险公司占全省银行代理的市场份额为92.44%,而产险公司只占7.56%,而且在开展银行代理业务所表现出的经营理念、营销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利用等方面还远不及寿险公司。此外,据2000年IMI对7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西安、沈阳)的5524个样本的调查表明,7城市城镇人口参加保险的比例为44%,其中参加保险比例最高的城市是上海为48.6,其次是广州44.9,北京44.6,最低的是重庆为32.9。而7大城市中,“在通过银行参加保险的人中”,参加各种保险的比例为:
由上可见,通过银行保险这一渠道参加人寿类保险的人要远远高于财产险。
二、产险银行保险发展不足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产险业在银保业务方面起步较晚,与银行的良好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尽管有些产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多为框架性协议,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缺乏实质性内容,甚至没有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摸清业务家底。归纳起来,制约产险银保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思想认识落后,重视不够。
银行保险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需要银行和产险公司两方面都对此高度重视、长远规划,要有一整套思路。许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时,关注的焦点是手续费的高低,没有关注解决柜台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压力调节、保险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没有从改善业务结构、提升业务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的高度来认识;而从产险公司来说,经营理念也仍然落后,对银行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只习惯于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方式,依赖银行的机构网点、降低保费、提高佣金等低层次竞争手段,利用人海战术扩大保费规模,更没有从营销机制创新角度来重视银行保险,将其摆到重要的发展位置。
2.合作程度较浅,方式单一。
国内产险业的银保合作目前充其量只是一种浅层次的合作。从国外的经验看,银保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关系,但现在国内大多数银行与产险公司之间的代理协议大多为一年期,而这种短期协议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很难保证产险公司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此外,由于银行代售产险产品的技术含量要远远高于传统的保险分销方式,银保双方应以技术创新为基础,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依赖银行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为客户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积极进行营销方式创新。但我国目前产险开展的银行保险,大多还是沿用传统的销售方式,由银行信贷部门利用信贷制约手段,向贷款企业或个人强行推销保险,如住房质押贷款保险本来是银行、保险公司间的一项很好的合作,但由于合作方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强制贷款人付费买保险,自然是事与愿违。
3.产品创新滞后,险种单一。
由于银行代售产品,产险公司始终没有直接与投保人接触,这就要求适合银行代售的产险产品既要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于柜台销售,又要与银行传统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但可以对银行客户更具有吸引力,还可以调动银行进行代理的积极性。但从目前各产险公司推出的产品看,主要问题是适合于银行柜台出售的险种太少,大大限制了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银保双方主要只是互为代理业务,并无多少实质性的“战略联盟”,合作的产品创新不足,仍是传统产品为主导,特别是传统财险产品如家财险等并不受到市民青睐,专供银行营销的大众型产品更是缺乏,而相反在寿险银行保险领域的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友邦保险等多家公司都已纷纷推出多款专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
4.技术水平低下,障碍明显。
客户在银行柜台买保险主要是图个购买手续和售后服务的方便,但由于目前银行与产险公司之间电脑联网程度低,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机型和软件规格不统一,双方所有网点无法全面联网,代理业务的手工操作大大阻碍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另外,资金往来、风险防范等都需要相应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设备支撑,目前产险公司系统内尚没有重视开发和建立起银行代理保险售后服务网络系统,在发展银保业务方面的技术力量、软件设备等都还不足,各银行之间的技术、设备水平也参次不齐,使银保合作的创新难于在深层次上展开。
5.代理费有差异,青睐寿险。
代理费的差异使产险与寿险相比缺乏竞争力。寿险产品普遍期限较长,其代理费可以在较长的保险期限内分摊,因此寿险公司给代理银行的代理费普遍较高,而产险产品的期限普遍较短,代理费难以维持在较高水平。代理费的差异造成银行代理人员更偏向于销售寿险产品。
6.合作只求形式,不计成本。
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一对一”代理关系限制的解除,银行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隐含的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竞争的焦点直接体现在各公司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高低上。各产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不惜采取支出高额手续费的竞争策略,很少计算产品和客户成本,加上宣传以及硬件投入等最后可能使这项业务处于无利可图或亏损的地步,为自己埋下了利润的“陷阱”,也使银保合作的规范经营面临挑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势必形成与以往“航意险”无序竞争局面相类似的不规范的银行代理市场。
7.重关系轻培训,忽视质量。
调查发现,银行代理网点业务量的多少与银行网点负责人及柜面人员推销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大多数产险公司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处理和维系人际关系上,忽视了对银行、邮政网点业务人员的培训,这就使网点柜员缺乏系统的产险知识、投资知识和展业技巧的培训,致使代办人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产品的条款内容及宣传要求,在对客户说明讲解的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或误导,导致退保或产生纠纷。
8.激励机制不畅,缺乏动力。
虽然银行高级管理层从总体战略考虑,愿意在目前传统存贷业务利润不佳的情况下拓展中间业务,但是银行中层及基层管理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多以存款的多少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重要指标,增加产险代理业务并不能增加存款,银行基层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三、开拓创新,谋求产险银行保险的发展
面对产险业在开展银保业务中的上述制约因素,产险公司只有从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强化营销,控制风险,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机制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产险业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开拓思路。
产险公司不能将银行仅仅放在代理的位置上,而需要和各级代理银行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动协调接触,以交流情况,研究对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居民总资产不断增多,2002年我国居民储蓄率高达39%,家庭购房率也呈上升趋势,这就使其对风险的转移需求迅速扩大,从而为个人财产保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个人银行保险业务开拓了广泛的渠道。其次,进出口货运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为产险业银行保险业务搭建了平台。从我国保险市场看,2000年货运险保费为38亿元,2001年为41亿元,2002年突破45亿元,而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占货运险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随着我国加入WTO,进出口贸易增长强势,进出口货运险市场前景诱人。由于货运险单量大,单均保费低等特点,产险公司为节省人力,更趋向与银行国际业务部建立代理关系,大力拓展进出口货运险。此外,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六大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将使得产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由简单的代理承保扩大到风险咨询和管控,承保险种也由企财险拓宽到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雇主责任险等,产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的合作可以寻找到一条参与大中型保险项目的捷径,从而快速进入银行强大的客户网络成为可能,扩大其对市场的开发广度和深度。
2.立足长远,整合资源,系统考虑。
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产险公司必须立足长远,树立全方位现代化的经营观念,避免短期行为,对银行保险业务进行总体战略规划,包括发展目标、机构设置、合作对象、合作方式等,积极地采取战略联盟形式,达成与合作银行的紧密合作,以迅速抢夺市场并尽快建立成熟的后台运作体系,建立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电脑系统等方面的优势。在银行保险业务开展初期,特别在当前国民保险意识还不高、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业务的开展有一定难度,双方必须系统考虑,寻找突破口,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避免因短期内效益不明显造成中途而废的情况,认认真真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加强银行代理网点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提高银行代理网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等。
3.横向合作,上下理顺,构建平台。
首先,要理顺产险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产险公司与各银行总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后,各业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没跟上,会使得合作协议多为框架性协议,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其成为事实上的一纸空文。其次,要做好产险总分公司在银行保险业务上的协调工作。现在总公司与各银行总行签订协议,各级分支机构在这个问题上又各自为政,造成资源浪费。第三,产险公司应对各家银行进行较深入的调查,选择符合深层次实质性合作条件的银行作为重点合作对象。
4.重点突破,打破信息技术、产品、核算三大瓶颈制约。
1)进行信息技术合作。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网,是开展银行保险的基础工作。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尤其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由于保险产品需要核保,信息的输送和反馈相当重要,双方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质量。
2)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产险公司应选择适合银行特点的险种进行合作,在目前银行保险险种种类不多的情况下,一定要对所推出的保险产品进行认真的选择,并结合自身的实力开发有价值的混合型服务产品,一方面要提供简易、标准、操作方便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应使其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身,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3)完善核算体系。为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对银行进行有效的激励非常重要,这需要进一步完善核算体系,合理分配各方利益。既要考虑银行总体,又要充分认识到银行基层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措施和利益分配要落实到基层。银行和产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方式,联合组织激励活动,综合运用收入奖励、晋升、培训、参观交流、参与管理等手段。
5.加强监管,扶植产险银行保险的发展
保险监管部门也要在目前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加强对产险银保合作的监管。国内产险业银行保险的发展主要以代理推销保险和代收代付保险金为主,为此,保险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扶持产险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则,使得产险银行保险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