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南京交了社保,后来又在宿迁交了社保,两地能不能连上
您好,必须办理转移才能够合并计算。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 本人在南京缴纳社保五险一年多了,现在回宿迁工作了,新公司可以缴纳
需要办理社保转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③ 我以前是在宿迁市买的医疗保险,我现在到南京买了,我宿迁的医保能并到南京来吗
以前是在宿迁是买的医疗保险,我现在到南京买了,我宿迁的医保能订到南京来吗?因为宿迁跟南京都属于江苏省类,所以江苏省内的话是可以合并的。
④ 老婆是宿迁的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南京生孩子,可以报销吗需要办哪些手续。
在南京生孩子的话先付钱,然后出院的时候拿齐资料发票等,到时候回到宿迁就可以到有关部门提交资料申请报销。
⑤ 宿迁市人社保迁南京需要哪些手续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5、户口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宿迁市人社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⑥ 我是宿迁医保卡,到南京能用不
今年30省市实行省内住院治疗医保异地即时结算了,只要你是住院治疗就可以,其他不可以使用。
⑦ 以前在宿迁交的养老保险,现在在南京单位交的那么宿迁交的怎么办
养老保险是可以接续的,只要把前后的社保账号接续就可以了,当然你必须办理社保手续。
⑧ 我是宿迁市职工,到南京看病,医保卡可以用吗要哪些手续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吗,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职工医保卡中有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每个月会有一定的钱入账,我们可以用来、看病、购药、买保健品等。另一个账户则是医保统筹基金账户,这个一部分则是用于医保报销的。
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只能用于在所在地的医院、药店进行消费,一旦跨地区,个人账户的钱是无法使用的。因此医保卡个人账户是不可以在异地使用的。
职工在异地使用医保报销住院费用是可以的,但报销比例要比在本地医院使用时低5%-10%。只不过在报销前,需要在医保所属地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这样在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可以直接报销。否则依旧需要拿着相关资料去本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⑨ 原来在南京工作,有五险一金,现在到宿迁工作了,南京那边的保险怎么办能转过来还是需要取出来
不要取出来的,只要跟现在的公司交代下就好了。不过你要有本本啊,没有本本或卡还是要去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