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财产保险内勤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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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简称"中国人保")。储备干部就是企业管理阶层的储备人才,通过系列的培训和锻炼,最终成为中层甚至高层管理人员。
一、picc储备干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及各类文件、资料的鉴定及统计管理工作;
2、与老客户进行业务联络和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3、分析客户的保险需求,提供理财服务;
4、组织客户进行理财知识的系统培训;
5、公关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
6、制订和推行续期业务相关业务激励方案,推动续期经营氛围;
7、负责督促与追踪小组和部门业务进度,确保任务指标的达成;
8、完成领导交办其它的工作。
二、picc储备干部岗位要求如下:
1、专科以上学历;
2、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3、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能够承受压力;
4、有极强的责任心与上进心、工作细心;
5、有极强的沟通能力与应变能力;
6、具有良好的服务竞争意识,沟通能力强;
7、诚信、勤奋、自信、理解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8、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够胜任制作报表、计划书、活动组织、讲师等相关工作者优先。
⑵ 平安保险的内勤员工绩效考核和机构考核办法
平安保险公司绩效管理
通过多年来对各种绩效管理方法的不断实践,平安发现“横向排名、比例分布、激励淘汰”是绩效考核最简洁最有效的方法,也最容易被员工理解。这在平安,被形象地称为“赛跑制”。
横向排名
(1)公司采用横向排名制,一年两次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排名,每个员工在每次绩效考核结束后都有名次,团队始终处于高度竞争的状态,有效驱动着全体员工不断进取,进而促进着公司整体绩效能力的提升。
(2)强制比例分布
绩效考核之后,公司会根据考核结果,按7:2:1对员工的名次进行划分。
(3)激励和淘汰
根据排名和比例分布,公司对不同业绩的员工有不同的激励和淘汰措施。
排名前70%的员工有加薪,不同排名的人加薪比例不同,同时公司也会参考物价水平和行业水平的变动;连续两年排名前40%是员工得到晋升机会的首要条件,当然也将职位空缺和年资等列入考虑。
排名70-90%的员工将没有薪资和职位变动,通常他们都是能力上有所欠缺,因此公司会针对他们的弱项给与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绩效,或者调整岗位让他们服务于更适合自己的岗位。
与众不同的是,平安有固定淘汰比例。每年淘汰3%-5%。排名末位10%或5%的员工会被降级降薪、岗位变换、甚至淘汰。连续两年降薪的员工必须降级,通过检视,由子公司的HR做出处置决定,降薪或者转岗甚至辞退。平安认为,这是对其他95%工作好的员工的保护,也避免了公司壮大过程中可能的老化现象。平安相信,好的绩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对员工的提升,即使过程残酷艰难,最终员工的获益是自身市场价值的提高。 考核指标的软硬结合
平安对自身愿景有着清晰精确的描述。据此,公司不断细化、演绎,分别形成长期(5-10年)、中期(3-5年)、短期目标(1-3)年。随着目标期间的缩短,集团整体战略计划不断趋于具象,最终形成每个业务线的年度经营目标、关键行动计划、详细行动计划。其中短期目标每年都需要重新制订、检视,通过与主管的沟通,确保自己的目标和公司的战略一致。
不同子公司,具体指标不同,但表现出较为一致的总体特点: 与本单位业务/财务预算高度匹配;
强调多个比较维度下的实质性增长,包括与市场比、与计划比、与自己比
企业绩效管理指标与各子公司CEO问责目标高度吻合,强调结果导向、成败全责。
根据组织架构有效分解,层层落实至下一级单位。
这些目标每月都会有系统跟进员工的完成进度,主管也会及时评价、更新和鼓励员工。平安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人才素质模型,帮助员工确立自己的绩效目标。
一些后台职位的考核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考核指标依据公司当前的发展和需要而定,考核结果会结合主管的弹性评价,并和后台其它模块的员工进行比较。例如HR最近两年的首要任务是搭建完整的绩效管理平台和制度,并执行所有人的绩效管理(现在只有50%的员工进入这个绩效管理系统),因此其考核体系中会设有与之相关的指标;在整个HR模块中,绩效经理会和薪酬经理先比较,随后HR模块再和财务模块的经理比较。当然也有硬性指针,例如HR的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的目标是否实现,成本超标20%该项即不合格。
而前线职位,例如销售等,则以营业额为主要考核目标。例如分公司经理的几乎所有考核指标都和业绩有关,要求利润、营业额两手抓——没有公司以没有增长的利润或者没有利润的增长为目标,管理人员既要实现高利润下的高增长,又要实现高增长下的高利润,两者都得兼顾、平衡、保持平稳发展。不同子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考核指标会有所侧重,但这必须以盈利为底线。所有业务部门的考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符合考核的三大手段。
平安以结果为导向,绩效结果和员工的直接、间接利益挂钩,并根据绩效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进入自己的角色。所有绩效管理都将进入绩效档案,在调职、管理人员选拔中,成为参考的第一标准,也正因此,绩效考核在平安的员工都得到了高度重视。
⑶ 保险公司业务考核办法
XX保险代理公司服务标准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司的业务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体现最大诚信原则,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XX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XX省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以守信用、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为指导原则、适用于全司内勤管理人员和各渠道业务人员。
(三)公司全体内勤管理人员和各渠道业务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守信誉。
(四)保险业务活动要以诚信为宗旨、诚信展业、迅速理赔、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保守秘密,不误导消费,不欺诈理赔。
(五)对外使用的宣传材料必须与相应险种条款内容一致,保证其客观、真实、无重大遗漏。
(六)本标准包括保险业务服务、职业行为规范、营业场所服务、咨询投诉电话服务、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二、保险业务服务
(一)承保
1、承保的商定
(1)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人投保。
(2)投保人选定投保险种时,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必须及时提供该险种条款全文、投保单等,以便投保人阅读了解该他宽度全部内容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3)投保过程中,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应当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的义务,如投保条件、投保风险、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赔付处理、犹豫期规定、退保处理、失效复效、现金价值等。
对于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保险等险种,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根据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进行风险提示,不得夸大保险功能、随意预测保单收益率等误导性的宣传、解释。
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必须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使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投保人的如实告知内容以及对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的说明、询问应进行书面确认,并在《投保单》“声明与授权”栏内进行确认签名。
(5)投保单应由投保人亲自填写,不能填写或不识字的,经征求投保人同意后,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方可代为填写,填写完毕后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必须按保单内容逐项向投保人阅读,投保人确认无误后由投保人签字或加盖手印。
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被保险人非投保人时,被保险人(未成年人除外)须亲笔签名。
(6)在与投保人约定保险生效日期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户缴纳首期保费后,需转核保的保件,保单生效日期为客户缴纳首期保费的次日零时;对于高额保件,不得预收保险费,保单生效日期为客户缴纳首期保费,核保通过后次日零时。
(7)通过业务人员向客户收取首期现金保费的,必须出具暂收收据;收取续期保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客户通过银行转账划款缴纳保费,应由客户本人亲自填写《委托代扣人寿保险费授权书》。
2、签发保单
(1)保险公司依据投保单以及投保确认书按程序进行核保无误后,属于标准件不作特殊处理的每张保单,从核保之日起应于3个工作日内签发保单,同时不得随意更改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能单方增加特约条款。
(2)保险单正式签发后,保险公司与我司内勤人员进行交接后,内勤将保单分发到公司经办人员或业务人员,并应于收单之日起10内送达投保人签收。条款中规定有犹豫期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在送达保单时应向投保人告知犹豫期的权利。
(二)保险售后服务
1、保全
(1)变更。在保险期中,保险合同有变更的,如缴费地址的变更、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受益人的变更等,应当及时做好保险事项变更的批改工作。
受理投保人变更事项申请在与投保人达成约定后,对于上门办理变更业务的客户即时做出保险事项的变更,批单送达投保人签收,如有问题须协商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保险事项的变更,并将批单送达投保人签收。
(2)投保人要求查询保单,增加附加险的工作应立即办理。附加险需体检的待体检结果出具后或需作保全核保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退保。按保险条款规定可以退保的,投保人提出退保申请并达成协议后,及时将退保金额送达或者转账于客户。
在办理退保时,公司经办人员应向投保人说明扣除手续费的含义,并详细解释经退保处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和退还现金价值的区别,以及何种情况会导致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不退还保费。
(4)复效。经协商,保险公司同意保单复效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经上级公司核保的最迟7个工作日完成。在办理保单复效时须经体检的,在体检后1个工作日完成,同时公司经办人员应向投保人说明复效后的免责条款内容。
2、通知服务
(1)分期保费。保险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向下月应缴纳保费的客户寄送保费催缴通知书,并对已寄送催缴通知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存。
(2)我司在每月月底将下月应收及当月应收未收续收清单分发到公司业务员,业务员同时根据资料电话通知客户缴纳续期保费。
(3)业务员变动的续期业务将归为上一级主管负责。
(三)保险理赔、给付及退保
1、理赔、给付原则。代理公司在处理保险理赔、给付时必须遵守公平合理原则,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2、保险理赔、给付程序
(1)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
公司经办人员接受有关保险事故的口头或书面报案后,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报案人理赔手续和资料收集注意事项。
(2)审核保险责任。公司收到事故通知后,应确定赔付申请人资格,并一一核对立案并出具《理赔申请材料签收单》,资料不齐的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立案,并说明不予立案理由;对于拒赔案件,通过理赔结论,打印《拒赔通知书》阐明具体拒付理由,并由立案人送达,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3)保险事故调查。立案后,对于意外死亡、案情不明、给付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在接案后当天调查人员需着手进行调查,对重大案件须进行重点调查,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调查笔录,完备理赔证据。
(4)确定赔偿给付保险金。通过理赔审核、调查形成理赔结论后,需赔付的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计算、复核,及时向申请人出具《领款通知书》。申请人拿到通知书当日即可领款。对于超权限案件,接案当日须逐级上报理赔结论在立案后60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四)行业调解处理服务
除通过法律仲裁或诉讼解决外,对保险理赔、给付、退保中确实难以解决的纠纷、投诉,可提交行业专家裁定处理(专家裁定处理办法另订)。
三、职业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工作期间穿着职业装。男士不蓄长发、留胡须、剃光头;女士不浓装艳抹,不佩戴样式怪异的饰物。
(二)谈吐举止
举止文明,微笑待人,不卑不亢,使用服务用语,严禁服务禁语,礼貌、亲切、谦和、明确。坐姿端正,迎送客人时要站立并致意。
(三)礼仪礼节
接待客户主动热情、握手时做到:身到、笑到、手到、眼到、问候到。握手以右手为宜,并注视对方。
自我介绍或交换名片时,应双手递上名片、名片的文字要正对对方;接受对方名片应双手捧接,接受后认真仔细看一遍,并称呼对方的职务,然后放入口袋或公文包里,不得随意乱放或拿在手中玩弄,对待客人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保险业务人员职业行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组织以及所属机构相关规章、管理规定,应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各渠道业务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应遵守职业行为规范中的仪容仪表、谈吐举止、礼仪礼节服务标准。
3、在业务活动中,各渠道业务人员应告知客户自己所属公司的名称、个险、团险业务人员须携带职业资格证。
4、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不强迫和误导、诱骗投保。
5、主动提供客户投保险种的条款及相关资料,并按本服务标准对条款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认真做好书面确认。
6、各渠道业务人员在代收保费时应向客户出具暂收据或正式发票,严禁个人白条收费,不挪用、侵占保费。
7、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时刻维护职业形象。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8、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客户和所属机构保守秘密。
四、营业场所服务
(一)公司办公场所要有明显的标识,按照标准配备完善的防火、防盗设施,标示紧急出口。
(二)环境整洁明亮,通风换气流畅。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各项卫生法规,健全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要注意消毒。
(三)营业场所应配备便民设施(包括笔、饮用水、休息座椅等)悬挂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投保须知、索赔须知,设置监督投诉箱和《客户意见薄》。
(四)员工要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不得酒后坐班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营业场所应设有明显的服务标示牌和咨询投诉导引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客户咨询,引导客户投保、索赔及处理营业场所发生的紧急情况。
(六)接待客户实行“首问制”服务。即,最先受理客户咨询、投诉的员工,要对客户负责到底。对专业性强不能答复的问题,要负责引导客户到相关部门,并跟踪至问题解决为止。
五、咨询、投诉电话服务
(一)服务电话要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服务电话应在第三次振铃前接通。接答电话应使用服务用语,主动告知公司名称,询问来电话人的要求,同时进行电话记录;如对方询问,应告知接话人姓名和工号。
(三)回答咨询电话准确完整。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向对方讲明,待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后,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答复对方,并做好记录。
(四)对电话预约服务,要详细记载客户姓名、服务内容、地址、联系电话、约定时间等情况,并于当日通知有关部门按客户要求按时上门服务。
(五)接到报案电话,要进行登记,详细记载报案人、出险人的有关情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将公司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客户。
(六)接到投诉电话,要进行登记,立即交付专门负责客户投诉处理的部门。
六、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
(一)质量保证制度
各机构要有齐全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总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评比。
(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保险行业协会将对外公布行业协会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定期收集分析客户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各保险代理公司,使保险代理公司随时接受行业监督,进行相应改进。
(三)投诉处理
对客户投诉要认真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薄》,客户有书面材料的要附贴在登记薄后面。接受投诉应耐心倾听客户陈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受理。立案受理投诉后,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处理,并将投诉处理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诉投诉人。对保险监督机构、行业协会、上级公司以及其他部门转交的投诉件,经调查研究得出处理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回复。
(四)考核评比
总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评比,具体考核办法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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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企业绩效考核中,内勤的考核方案如何设定
内勤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考核特别:1.例行工作较为单一。2.临时性工作较多,无固定性。3.态度决定工作效率和质量。4.工作难度不大,但较琐碎。
建议在考核时例行工作归纳起来,如考勤管理:考勤报表提交及时性,差错率。例行工作考核其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临时工作,考核其态度和执行效果。加入临时工作执行效率,从执行的时效性和工作质量考核。属定性考核,指标设定为临时工作执行效率(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或者用特殊事件做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