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入了人寿保险住院后医保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保险公司只赔付剩余部分的百分之
中国的现代保险业发展只有30多年,但是随着代理制进入中国,尤其是中国人寿开始推出分红保险以来,中国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就一落千丈。随着误导的增多,甚至是普及,社会上都有了“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的说法。保险骗局这个词,出了这个背景,主要还来自于国内退保投诉处理网站世纪保网,与央视联合打造的《分红险骗局》。
2. 交通亊故赔付时,医疗费方面,保险公司说只负责按医保标准赔付,该是这样吗。。。。若是这样的话,保险
看你当初合同约定,一般的医疗保险都是只赔付社保范围内的合理费用,剩下的需要自己负担
3. 保险赔付非医保35%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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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险公司不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合理吗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5. 商业保险只陪社保赔过剩下的那一部分为什么
保险理赔的原则是补偿原则,不能让人因为意外、生病医疗等事件获得收益(额外盈利)。
当然以死亡和残疾给付的可以重复理赔,这是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6.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在医保范围内吗
意外医疗保险包含了意外门诊医疗和意外住院医疗。如果是因一些小意外导致的伤害,可以直接去门诊处理即可。如果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就可以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论是小意外还是大意外,只要在责任范围内的都是可以进行理赔的。涉及到意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无论在门诊就诊还是住院都需要保存好发票原件和诊断证明或者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7.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赔付除医保外的自费部分吗
意外险有两部分保障,一部分是身故和伤残保障,一部分是意外医疗报销保障。一般情况下,意外住院医疗部分是和医保不能同时报销的,是补充社保。
8. 请我一下出车祸保险公司只赔医保部分还是全部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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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单方面的车祸,就是只有自己一辆车车祸,在保险赔偿之后可以到医保报销,如果是双方车祸,在保险赔偿之后由对方车主赔偿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