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连生育险报销资料
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8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报销条件、报销流程:
一、2018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急诊疾病证明;出院小结;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就诊医院级别证明;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二、2018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的标准为:顺产4000元,难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职工生育给予1000元生育营养补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000元。
职工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工资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
② 大连生育保险
条件:
生育前女职工所在单位按月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在怀孕3-8个月间要选定生育定点医院,有单位专管员携带准生证到生育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否则不予报销生育医疗费。
办理报销时效:在女方分娩6个月以内。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需提供材料: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非晚育,双胎,二孩无此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住院收据,难产,剖宫产需提供住院医疗检查费用明细(流水账),手写疾病诊断书,生育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保险卡。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150天,助产,剖宫产的165天。
双胞胎顺产,侧切105天,双胞胎助产,剖宫产12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另增15天。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会保险部门承担,
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产前检查费+固定额(根据是顺产,侧切,助产或者剖宫产而有所不同)
未必完全准确,仅供参考吧。
③ 大连市内的生育保险要到什么地方报销呢
由单位持女职工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小结,到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部)在戚秀玉四楼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的1日至20日。11月底以前生育的,要求在当年内办理;11月1日以后生育的,要求在次年1季度前办理完毕。
④ 大连报销生育保险电话是多少
您好!您可以拨打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以下是大连生育险报销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⑤ 大连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
《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城镇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权益保障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 大连市劳动行政部门是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做好全市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险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的业务工作。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第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筹集,统一管理。
第五条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8%缴纳。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调整企业缴费标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八条 生育保险费不实行减免。企业暂无能力缴纳的,由市劳动保险机构核实,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
第九条 被拍卖、注销、兼并、转让、租贷、承包等的企业,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由接收单位负责。在上述期间已怀孕女职工失业的,其生育保险待遇仍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及享受条件
第十条 女职工生育和流产时,企业须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为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晚育(二十三周岁零九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九十天的基础上增加四十四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女队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女职员工晚育的,男方职工享受护理假七天。
第十一条 符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大连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生育或具有准生证流产的,享受如下待遇:
一产假和护理假期间由劳动保险机构按队员工本人上月实得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女职工产假天数(或男言职工护理假天数),发给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护理津贴(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二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实行限额报销,正常产不超过1000元,难产的不超过1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200元。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在上述限额标准内的,凭票据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15%,其余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市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因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失败而流产的,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及各项医疗补费由其所在企业按国家规定发给或报销。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应享受生育或护理保险待遇的职工,在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所在单位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当地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一次性领取生育津贴(或护理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并按实发给职工本人。
第四章 管理临督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是用于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专项基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
第十五条 市劳动保险机构从当年实际收缴生育保险费总额中提取2%管理服务费,用于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
第十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及其管理费不计征税、费,当年结余转下年使用。
第十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劳动保险机构负责编制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费的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本人对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议的,可以直接到企业或劳动保险机构查询;认为生育保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诉的,必须在3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企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条 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领生育保险金的,由劳动保险机构追加全部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额2倍处以罚款,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截留或挪用职工生育津贴(或护理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璀企业限期支付,并按国家规定的利息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截留、侵占和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资金流失或有非法所得的,应全部追加并入保险基金,对主要责任人和负责人,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⑥ 大连社保和医保中心的电话分别是多少
大连市社会保险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83790010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大连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新农保,城镇居民保险费的收付。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险票据和票据的管理; 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政府保险基金的收支准备,运作,分析和预警; 负责财务统计和会计工作; 负责上下级资金的上限,下限和调整。
大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审计和扩大企业保险,政府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 负责社会保险清算;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管理; 组织实施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其他特殊审计工作。
2、负责编制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办理手续,指导业务运作; 负责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负责处理与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有关的信件和访问投诉工作; 协调相关业务培训的组织。
3、负责社会保险阶段计划发展的跟踪,组织测试和发布审查; 负责业务应用系统权限管理; 负责数据管理和网络数据报告; 负责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 负责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管理和维护。
⑦ 大连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单位统一办理吗可不可以自己去办理的啊
生育保险本身就是单位缴费,个人是不缴费的,在办理领取业务时,只能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办理,社保部门是不针对个人办理的,原则上是不可以个人办理的,如果单位工作人员同意,可以委托你自己去办,但是必须是以单位的名义去办理。
⑧ 2019年大连办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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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为生育次月后的每月1-20日
单位持上述材料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部与生育医疗费一同办理。
审核复核后生成支付台帐,形成报盘数据,报到银行,单位或职工于第3个月1-25日到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大连银行窗口,凭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领取银行存折(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复核后生成支付台帐,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直接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出纳窗口或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