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淄博办失业保险是是失业后多长时间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资料显示,办理淄博办失业保险是需要本人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015年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⑵ 淄博失业保险电话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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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山东淄博失业后需经过再就业培训合格后,自培训合格之日起最多享受失业金3年。这中间如找到工作,应及时办理失业金停止手续,要不新单位的养老、医保续不上。
详情请咨询淄博社保处(淄博陶瓷会展中心二楼)
⑶ 淄博地区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有那些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享受期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
⑷ 在淄博怎样办理失业金领取
在淄博失业后,应当凭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中央驻鲁单位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登记、失业待遇发放,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
(4)淄博高新区失业保险扩展阅读: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⑸ 淄博失业保险每月什么时候发
朋友你好
手续齐全,淄博失业保险一般在每月中旬发放,咨询电话: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175905
张店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2286289
博山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4251082
淄川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5172590
临淄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7167920
周村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183055
桓台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180284
高青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960201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220702
高新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3591661
⑹ 淄博市失业保险两年领几月
如果已经缴满一年但是还未满两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多为3个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算一下领取时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⑺ 关于高新区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办理
1.失业保险交费时间累计计算
2.你现在不是补办失业登记手续,而是正常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金的计算是包括你之前交的时间
⑻ 淄博失业保险怎么办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享受期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175905
张店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2286289
博山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4251082
淄川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5172590
临淄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7167920
周村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183055
桓台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180284
高青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960201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220702
高新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35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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