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停车下车时脚扭伤了保险公司说不理赔对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驾驶员停车后,下车时从车上摔下来受伤,不算交通事故,交警不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则要按保险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和金额赔偿。
『贰』 汽车在修理铺修车时压伤修理工保险公司赔吗
在汽车修理店发生的任何事故,无论是人员、车辆或者第三者出现损失,你所上的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都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是修理店的人员移动车辆造成的修理工受伤,那么由修理店自己赔偿;如果是车主自己移动车辆造成的修理工受伤,则由车主赔偿。
『叁』 驾驶员下车时摔伤,保险公司赔偿吗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的特定身份会发生转变,驾驶员有可能转变为第三人。
2、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答记者问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所作的解释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我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如果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在商业三者险中,一般都有将驾驶员受损列入免赔的条款。但是作为免责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对于投保方是没有约束力的,商业三者险对驾驶员的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仍旧要承担赔偿责任。
『肆』 驾驶员 车下人员 保险赔偿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车上人员受伤,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的问题,听起来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容易处理。因为交强险均将车上人员排除在外,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通常也将车上人员排除在外,如果车上人员受伤,除非该车购买了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依照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予以赔偿,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是,保险实务表明,车上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临时下车人员是否算车上人员,临时下车人员在车下受伤是否应当赔偿,以及适用何种保险赔偿的问题,始终是保险理赔实务中的一个棘手问题,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关于此方面的争议屡屡见诸报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车上人员”一词进行界定,究竟何为“车上人员,理论上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是依附说:车上人员必须依附于车辆本身,如人员脱离车辆,则不再属于”车上人员“,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应赔付。第二种是承运关系说:《合同法》规定旅客与承运人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旅客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受的伤害,承运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购买了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管旅客受伤时处于车上还是车下,都应当成为“车上人员”。第三种是条款解释说。2000年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规定,本车人员是指意外发生瞬间在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包括此时在车下的驾驶员、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这三种说法达成的共同认识是,发生事故时未脱离车辆的人员,属于“车上人员”无疑,但对发生保险事故时,因种种原因与车辆相分离的人员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却有不同认识。其中依附说最为严格,承运关系说最为宽松,条款解释说则介于宽严之间。笔者认为,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出发,条款解释说最为合理。它没有将“车上人员”非常严格地限于事故发生时未与车辆脱离的人员,也未将“车上人员”无限扩大至运输过程中所有车上或车下的乘客。这一说法人性化地将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视为“车上人员”,同时也将车辆行驶过程中或者未停稳过程中下车时受伤的旅客视为“车上人员”。尽管保监会的《机动车辆条款解释》已经作废,但保监会对车上人员扩大保护的意图非常明显,这种扩大保护的精神仍应贯穿在现行机动车保险中。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争议问题是,原处于车上,后临时下车的乘客是否属于“车上人员”(驾驶员除外)?保监会《机动车辆条款解释》仅将保护范围扩展至“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也就是说,正在下车过程中的乘客尚属“车上人员”,但是,下车过程中未发生事故,下车后发生事故的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予赔付。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如果将机动车停稳之后,下车修理、加油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算作“车上人员”发生保险事故,完全不符合普通百姓对“车上”、“车下”的理解,从理性人的角度看,这种双脚已经稳稳地站在地面的人员,无论如何也无法与“车上人员”相挂钩,除非法律法规或者合同条款另有规定。那么,这种双脚已经稳稳站在地面的人员难道就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了吗?笔者认为,既然此种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自然不能获得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但并不等于不能获得其他险种的赔偿。当此种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时,其属于遭受机动车损害的第三者,应当获得交强险赔付,如果事故车辆购买有商业三者险,也能够获得商业三者险赔付。也就是说,如果车上乘客已经下车,在修理或者加油过程中被机动车所伤害,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赔付,而不应依照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然而,一个不得不说的问题是,并非所有下车后所受的伤害,都能依照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如果下车后不是为机动车所伤,而是为已经脱离机动车的零件所伤,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不应赔付。例如,下车修理过程中,在安装备用轮胎时,为备用轮胎砸伤了脚即属于不予赔偿之列,因为带来损害的并非机动车,而是备用轮胎。伤害也不属于交通事故,因为只有汽车在行进中的意外才属于交通事故。此外,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还需要视发生危害的可能性而定,如果可能性较低,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例如,下车修理构成中,被轮胎砸伤了脚,此种受伤并非修理车辆自然而必然的结果,发生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依照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也不应当赔付。相关热词:保险赔付投资
『伍』 司机下车时踩空掉下来把腿摔伤,车上有司机责任任险,保险公司赔吗
赔啊,车险里面司机乘客险,就是保障车内人员。当发生事故,车内人员受伤,座位险就能赔偿。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陆』 开车的司机到达目的地然后下车打开后门的时候受伤,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吗
这个看情况,如果车辆保了座位险,司机在上下车的时候受伤,座位险可以赔。如果没保座位险,或者下车后受伤,那么不能理赔。
『柒』 汽车保险 车内人员不赔偿
车上人员受伤,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的问题,听起来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容易处理。因为交强险均将车上人员排除在外,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通常也将车上人员排除在外,如果车上人员受伤,除非该车购买了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依照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予以赔偿,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是,保险实务表明,车上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临时下车人员是否算车上人员,临时下车人员在车下受伤是否应当赔偿,以及适用何种保险赔偿的问题,始终是保险理赔实务中的一个棘手问题,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关于此方面的争议屡屡见诸报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车上人员”一词进行界定,究竟何为“车上人员,理论上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是依附说:车上人员必须依附于车辆本身,如人员脱离车辆,则不再属于”车上人员“,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应赔付。第二种是承运关系说:《合同法》规定旅客与承运人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旅客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受的伤害,承运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购买了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管旅客受伤时处于车上还是车下,都应当成为“车上人员”。第三种是条款解释说。2000年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规定,本车人员是指意外发生瞬间在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包括此时在车下的驾驶员、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这三种说法达成的共同认识是,发生事故时未脱离车辆的人员,属于“车上人员”无疑,但对发生保险事故时,因种种原因与车辆相分离的人员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却有不同认识。其中依附说最为严格,承运关系说最为宽松,条款解释说则介于宽严之间。笔者认为,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出发,条款解释说最为合理。它没有将“车上人员”非常严格地限于事故发生时未与车辆脱离的人员,也未将“车上人员”无限扩大至运输过程中所有车上或车下的乘客。这一说法人性化地将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视为“车上人员”,同时也将车辆行驶过程中或者未停稳过程中下车时受伤的旅客视为“车上人员”。尽管保监会的《机动车辆条款解释》已经作废,但保监会对车上人员扩大保护的意图非常明显,这种扩大保护的精神仍应贯穿在现行机动车保险中。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争议问题是,原处于车上,后临时下车的乘客是否属于“车上人员”(驾驶员除外)?保监会《机动车辆条款解释》仅将保护范围扩展至“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也就是说,正在下车过程中的乘客尚属“车上人员”,但是,下车过程中未发生事故,下车后发生事故的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予赔付。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如果将机动车停稳之后,下车修理、加油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算作“车上人员”发生保险事故,完全不符合普通百姓对“车上”、“车下”的理解,从理性人的角度看,这种双脚已经稳稳地站在地面的人员,无论如何也无法与“车上人员”相挂钩,除非法律法规或者合同条款另有规定。那么,这种双脚已经稳稳站在地面的人员难道就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了吗?笔者认为,既然此种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自然不能获得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但并不等于不能获得其他险种的赔偿。当此种人员不属于车上人员时,其属于遭受机动车损害的第三者,应当获得交强险赔付,如果事故车辆购买有商业三者险,也能够获得商业三者险赔付。也就是说,如果车上乘客已经下车,在修理或者加油过程中被机动车所伤害,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赔付,而不应依照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然而,一个不得不说的问题是,并非所有下车后所受的伤害,都能依照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如果下车后不是为机动车所伤,而是为已经脱离机动车的零件所伤,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不应赔付。例如,下车修理过程中,在安装备用轮胎时,为备用轮胎砸伤了脚即属于不予赔偿之列,因为带来损害的并非机动车,而是备用轮胎。伤害也不属于交通事故,因为只有汽车在行进中的意外才属于交通事故。此外,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还需要视发生危害的可能性而定,如果可能性较低,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例如,下车修理构成中,被轮胎砸伤了脚,此种受伤并非修理车辆自然而必然的结果,发生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依照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也不应当赔付。相关热词:保险赔付投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捌』 车被撞后修理期间出行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自然灾害中,地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
绝大多数的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如果车子受到损伤,保险公司都是要负责赔偿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地震。如果你所在的地方遇上了地震,车子又被砸中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假如真的发生这种极端案例,你马上去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不过,如果是在地震发生后的几天,车子停在墙边,墙体因为地震中松动发生倒塌,砸坏了车辆。在这种情况下,车辆损坏就与地震无关,保险公司就必须要赔偿了。
在非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因为急刹车等原因,使得车内物品飞起,打破了自己汽车玻璃或者造成其他车内损害,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请注意以上说法,车内物品撞击,保险公司不赔偿。但是如果不是物品撞击造成的损伤,保险公司就必须要赔偿了,比如说:人!至于保险公司如果问你,为什么你朋友撞碎了车内玻璃,自己却啥事没有的时候,你可以说:我朋友从小少林寺习武,铁头功无坚不摧,撞块玻璃什么的,简直是家常便饭。
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如果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拖带时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肯定是不会赔偿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呢?如果现场看上去没有任何拖带的情况,那就是一起完完全全的追尾事故,那保险公司当然会赔偿啦。
再细的事,就不方便说了,你懂的。
自己驾驶车辆时,撞伤自己的家人,保险公司不赔偿
大家都知道车辆保险中有第三者责任险,但是在事故中,有四种人是不能享受第三者责任险的,即保险人,被保险人,事故时的驾驶员与其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那么假使,小王借了一部车,在开车或停车时候,不小心撞上了自己的家人,这种情况下,伤者作为驾驶员的家人,是无法享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的。看了这条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很多车友可能就明白保险公司如何才会赔偿了吧?很简单,如果你的家人被撞了,结果驾驶员不是你,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当然就会赔偿了。
开车撞人了,精神赔偿保险公司不赔偿
在路上开车,虽然我们想尽力避免,但总是难免有碰到人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位朋友,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姑娘,自己垫付了医药费不说,对方开口要了精神赔偿,他也乖乖的给了。结果最后保险公司告诉他,其他费用可以报,但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可不负责。因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事故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所以,这部分的损失,只能由小编这位朋友自己掏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掏精神损失的赔偿的,那么车主应该怎么办呢?正确的办法就是跟伤者打个商量,适当提高经济损失赔偿与伤残损失赔偿,然后降低精神赔偿,所谓拆东墙,补西墙,就是这么办了。
非自己责任事故,没有向对方索赔,直接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赔偿
假使你有一天发生事故,自己不是责任方,对方却是个老赖,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吗?当然可以,不过有一个前提,必须向对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放弃了向对方索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对你也就没有了赔偿的义务。如果能拿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那么你就可以大胆放心的找保险公司了。
驾驶员主观故意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记得2014年3月,杭州城西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包括SMART在内的五车相撞,现场极其惨烈。后来证实这起事故是妻子追小三而故意撞车引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因为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在赔偿之列。
车子没有按时年检或上牌,保险公司不赔偿
一位朋友车子保了盗抢险,结果车子丢了,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口断言:不赔!理由是这部车未能按时年检。所以千万要注意,对于没有按时年检或者没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的车辆,发生事故问题,保险公司都可以拒赔。
所以选择报案理赔的时间非常关键,如果报案理赔的时候,你的车辆已经通过年检,那么保险公司自然也就没有不赔偿的理由了,所以遇到上述的情况,应该如何做,相信就不用再说下去了吧。
车子在收费停车场被盗,保险公司不赔偿
如果车辆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或者修车的时候被盗,保险公司也会拒赔。因为这些经营性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如果丢失,保管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停车场索赔。只要你拿好停车收据,完全可以在索赔官司中胜诉。
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最后,小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一条,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会被保险公司直接拒赔。小编有一回在酒店停车,发生了单方事故,当时以为是小问题,为了不想影响到第二年保险费用,所以就没有报案。结果车子拉去4S店后,才发现修理费昂贵,再选择报案时,就直接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别的办法吗?
其实也有,那就是跟保险公司的客服以及投诉专员软磨硬泡,以自己不了解48小时时限为理由,尽管保险协议上签了字的,但保险公司并未尽到完全的告知义务,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申请领导之后,还是会以70%的方式进行理赔的。
『玖』 司机下车时摔伤保险公司出险,出院后拒赔,我可以起诉吗
首先你要搞清楚为什么拒绝理赔,你的司机投保了意外还是医疗?如果事车险你除了交强险意外还保了什么?首先车损只管车,三者只管对方,是不是没有投管己方的保险,保险都是有固定的保险责任的,如果责任中确定没有这一项你哪怕起诉也会败诉。另外自己回家翻翻合同。看保险责任那一项,因为即使真的起诉以合同为准,怎么说没用,合同怎么写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