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数据可以应用于保险行业吗
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技术,是指从各种各样类型的数据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适用于大数据的技术,包括大规模并行处理(MPP)数据库,数据挖掘电网,分布式文件系统,分布式数据库,云计算平台,互联网,和可扩展的存储系统。
⑵ 车险大数据平台哪个好有没有懂这方面的人推荐一下
车险大数据平台的话要根据走的那个数据,还有每个车的型号不一样。
⑶ 保险大数据平台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以下内容由【军宝老师】提供!
首先,关于保险行业的一些现状、分析、和一些小小的数据,保销集团有些东西可以参考。但是,保销给到的数据,不会特别的详细。
然后呢,在万能的网络上边一搜索,发现居然找不到更多关于保险行业非常详细的数据,在保监局或者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找不到更多详细的数据……
确实如此!
但是,其实,
在各个城市的行业协会,都有非常非常详细、准确的各种指标!
只不过,这些数据不可能任何人都可以收到、或者看到。
有些数据,是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就可以看到的,而有些数据是必须要某一层面以上的人才能够看到的。
针对您再评论中的问题:
关于寿险、财险的数据,这个是有的。
关于各保险公司的份额,这个也是有的(这个,好像应该查到不会太难,虽然我没有试过)。
关于车险的现状——估计不同的解读角度,会得到不同的评估。
关于您所列的第四项,对不起,我没明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保险业应用大数据,最大的痛点在哪里
5月27日,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保险业大数据应用系列沙龙”第二期活动在广州举行。与会人士针对保险业如何应用大数据“洞察客户”的主题进行探讨。
近年来,保险业大数据应用已经深入到各个业务条线,在利用大数据洞察客户方面,各家保险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不过,在具体的探索实践中,行业也存在痛点。例如如何挖掘客户、挖潜客户,乃至令客户资源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条线得到共享。
沙龙环节
亚太财险互联网产品总监 万鹏
中小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应用关注大数据的使用
我个人认为,现在保险业围绕着数据方面存在的几个误区。例如,香港地区700万人的一个城市,现在财产保险公司是110家,咱们大陆不到80家。那么多的大陆人去买香港保险,因为是产品有特色,为什么产品有特色,是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以后,精准地进行了相应的营销,或者是一个推广。那么我个人认为互联网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应该真正地体现价值,就是从茫茫的人海中筛选出来你想要的客户,然后给他适合他需要的产品,这个产品不一定是便宜的。
在我们保险公司可能还没想明白,或者是准备行动的时候,跟我们相关关联密切的保险中介已经是有相当一批在积极地行动之中,包括数据应用,包括手机移动端的APP的完善,包括小闭环的生态圈,网上商城,积分兑换,发红包等等,比很多保险公司玩得还嗨,这个希望引起或者倒逼我们保险公司的人要想得出来。
最后的落脚点,就是解决之道,保险业的解决之道是什么?我认为,就像我正在做的一件事情叫做搭建数据共享联盟,而且在现在时代下,我认为中小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关注大数据的使用。
⑸ 保险行业大数据应用
5月27日,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保险业大数据应用系列沙龙”第二期活动在广州举行。与会人士针对保险业如何应用大数据“洞察客户”的主题进行探讨。
近年来,保险业大数据应用已经深入到各个业务条线,在利用大数据洞察客户方面,各家保险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不过,在具体的探索实践中,行业也存在痛点。例如如何挖掘客户、挖潜客户,乃至令客户资源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条线得到共享。
沙龙环节
亚太财险互联网产品总监万鹏
中小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应用关注大数据的使用
我个人认为,现在保险业围绕着数据方面存在的几个误区。例如,香港地区700万人的一个城市,现在财产保险公司是110家,咱们大陆不到80家。那么多的大陆人去买香港保险,因为是产品有特色,为什么产品有特色,是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以后,精准地进行了相应的营销,或者是一个推广。那么我个人认为互联网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应该真正地体现价值,就是从茫茫的人海中筛选出来你想要的客户,然后给他适合他需要的产品,这个产品不一定是便宜的。
在我们保险公司可能还没想明白,或者是准备行动的时候,跟我们相关关联密切的保险中介已经是有相当一批在积极地行动之中,包括数据应用,包括手机移动端的APP的完善,包括小闭环的生态圈,网上商城,积分兑换,发红包等等,比很多保险公司玩得还嗨,这个希望引起或者倒逼我们保险公司的人要想得出来。
最后的落脚点,就是解决之道,保险业的解决之道是什么?我认为,就像我正在做的一件事情叫做搭建数据共享联盟,而且在现在时代下,我认为中小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关注大数据的使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利用大数据分析将保险业风险防控做到极致
利用大数据分析将保险业风险防控做到极致
互联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日渐普及之后,大数据的搜集变得更为方便和可行,大数据的应用价值受到了各行各业的关注,甚至大数据本身也成了一个专门产业。保险作为基于大数法则运营发展的商业行为,对大数据的利用有着天然的倾向性。笔者围绕风险防控这一经营实务,围绕核保、核赔这两大关键节点,探讨大数据分析在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分析优势性,指出限制性,并基于行业现状对大数据分析的发展提出建议。
保险业面临风险控制新挑战
虽然风险防控是保险业发展过程中永恒的课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风险点层出不穷,恶意欺诈手段不断翻新,保险业风险防控受到的更为严峻的冲击。具体表现为:
1.行业竞争倒逼核保和理赔速度的提升,可能带来核保、核赔质量下降的负面影响。从纯理论角度和最理想化的角度来讲,核保和核赔这两个环节是可以为保险公司屏蔽所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但付出的代价是用大量的人力对每个投保和理赔申请都进行大量的细致调查。这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营中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为提升客户体验,保险公司的投保条件愈发宽松,核保核赔速度快,甚至免核保、免体检、快速赔付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标配”所在。各家公司千方百计提高服务速度,核保核赔部门往往要承受客户和销售部门的双重压力。在此情况下,虽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是承受的风险冲击将明显增大。公司管理层对业绩增长的期待,或多或少冲淡了本该固若金汤的风控意识。
2.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如今,网络销售、移动互联网销售日益被保险公司所重视。各种保险销售网站,成为了保险公司新的保费增长点。甚至客户通过手机微信等软件终端,就可以轻松完成投保或理赔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材料真实性验证难度较大,信息不对称性更为突出,机会型欺诈风险增加。异地出险的增加,也对理赔后续工作提出较高要求,容易出现保险服务流程衔接的空白。在传统保险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与客户面对面地沟通,其实也是一种了解客户的过程。但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让这个过程消失。核保部门失去了一道天然屏障。这些都是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
大数据分析在保险业风险防控中的实际意义
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传统思维下的风险防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笔者认为,任何新技术的进步都是双刃剑。而且解铃还须系铃人,互联网技术带来的“麻烦”也必将由互联网技术本身来开出药方。这个药方就是大数据分析。
IBM公司曾用5个特征来描述大数据,既大量、高速、多样、低价值密度、真实性。这些特征其实也表明了大数据对风险防控的意义。
1.大数据时代下,核保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有条件对客户进行系统性风险扫描。具体来讲,在传统核保过程中,客户告知什么,保险公司就审核什么。核保人员要从有限的告知信息中,发现风险点的蛛丝马迹。这个过程中的风控主要依靠客户的诚信水平和核保人员的工作经验。而且大量的投保告知,也挑战了客户的耐心。面对大量的提问,客户很有可能引起反感,不认真填写告知内容或干脆放弃购买保险产品。但在大数据条件下,保险公司有条件从数据库中获取客户的大量相关信息。比如通过了解客户的就医记录,可以准确推断客户的健康状况;通过查询客户在各家保险公司的既往投保记录,可以分析投保人有无重复投保、短期内大额投保等高风险行为,等等。这些都将打破既往核保的管理思路,使得核保过程更加精确化。同时客户需要进行的投保告知大大减少,只要授权保险公司查询相关信息,即可快速得到核保结果。
2.大数据时代下,核赔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可能发现理赔欺诈的线索,堵住风险漏洞。传统的核赔过程中,主要靠核赔人员的经验甄别风险,靠调查人员有意识的排查堵住理赔欺诈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人为制造保险事故、虚报并不真实存在的保险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金额,都成为可能发生的情况。但在大数据条件下,保险公司不同地区的既往理赔数据,甚至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数据有可能汇聚成一个超级数据库。任何理赔申请,都可以先经过数据库的检验。
3.大数据分析辅助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为进一步应用打下了基础。近年来,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不仅得到了实务界的关注,也吸引了理论界进行更为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例如欺诈分析技术,就是综合了大数据模型、统计技术和人工智能在反保险欺诈领域的一项应用。目前这项技术已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模型,建立了相应的算法体系,具体包括有监督算法和无监督算法。笔者认为,这些理论研究虽然对保险实务从业者来讲有一些晦涩,但是今后的大数据分析甚至人工智能在保险业的应用,就是建立在这些理论研究基础之上的。
基于大数据技术提升保险业风险控制
结合大数据技术本身的发展要求,以及当前保险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笔者在这部分将提出大数据时代提升保险业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建议。
1.以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在内部数据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争取建立全行业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在这里所讨论的所有大数据分析的优势,都建立在保险公司能够收集到海量有价值数据的基础之上。这种数据资源的整理,首先是公司内部资源的整理。特别是对于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集团来说,内部已有的数据资源整合就已经是非常伟大的成就。要让各家公司共享信息,注定是艰难的,这需要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推动,需要各家公司站在更长远的角度展望保险业的发展。
2.保险公司要千方百计提升IT技术水平,储备大数据分析的技术力量。大数据分析对数据库技术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公司网络系统和数据计算能力面临考验。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要想进一步开发大数据资源,就必须有专门的统计分析人才。技术储备,不是过往运营数据分析等简单的数据开发,而是一整套科学的体系。保险公司有必要提前进行技术储备。
3.大数据分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数据安全和客户信息的保密管理。大数据和互联网一样,也是一把双刃剑。保险公司挖掘好这座宝藏,能够在风险防控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同时也担负着维护数据安全的重任。海量的个人信息数据存储在保险公司,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单个的数据泄露就可能引起客户的诉讼。批量的数据泄露,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就是灭顶之灾。从法务角度来讲,保险公司在引用客户信息之前,要取得客户授权,规避法律风险。同时要尽可能依靠大数据分析,通过简单的客户信息就推断出某类业务的风险。
总之,风险控制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一环。在大数据时代,保险业必然要利用新技术手段,将风险防控工作做到极致,为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创造价值。
⑺ 保险公司要和医疗机构进行数据对接,搭建大数据平台,有好的方法吗
保险公司所需的医疗数据包括医嘱信息、手术信息、检查检验信息、影像资料、病历信息等。产生医疗数据的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非常多,不同厂商、不同时间开发的软件产品,在技术架构、数据结构、存储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形成了一个个数据孤岛。
1 0 1异构数据融合技术,不改变原系统代码,无需软件厂家参与,独立抓取医院各软件系统(HIS、EMR、PACS、LIS等)中的临床数据,自动建立数据关联,输出结构化数据库,不仅简化了协调、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安全,数据集成共享实施效率提高近百倍,成功突破保险公司获取医疗数据的障碍。
⑻ 保险大数据平台有哪些内容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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