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到底有几种形式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含门诊、住院)、住院医疗保险和特殊医疗保险三种形式。
B. 社保缴费分为几个档次
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缴费:
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圳户籍,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6.2%,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医保一档缴费基数“上线”为22440元,“下线”为4488元。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7480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
C. 社会养老保险分几种 怎么个缴费方法和档次
社会养老保险按收取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按人均固定标准交纳。城镇养老保险是按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或不低于以上标准的企业实际支付工资额的20%(企业统筹)交纳,个人按此标准交纳8%。
D.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有哪几种各自的特点以及优缺点是什么
一、现收现付式
这种筹资模式适用于大部分社会保障计划,要求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该筹资模式的特点是国民收入在不同群体间进行转移支付。
现收现付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计算方便、操作简单;费率调整及时、灵活,利于保持收支平衡;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互助互利的功能;没有或较少基金沉淀,可以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风险。
现收现付式的缺点是:
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会使不同时期加入保障计划的人员的供款和收益失衡;由于当期收入当期支出没有资金积累,不利于促进储蓄和资金市场的发育;在社会经济风险事故严重情况下,保障金支付压力的增大会使收支平衡难以实现,从而动摇整个制度的维持和发展。
二、完全积累式
这种筹资模式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教育投资计划等。要求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基金。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 储蓄积累,即现时筹资为将来之用,资金沉淀形成基金。
完全积累式的优点其优点是:
在科学预测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收费率实现的基金积累,能化解社会经济风险事故加剧时所带来的不断上涨的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因不存在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支付,所以避免了由此引起的许多矛盾冲突;积累的资金通过合理的投资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采用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增强了投保主体的社会保险意识,避免了漏逃缴费现象的发生。
完全积累式的缺点是:
数额巨大的积累基金投资增值的压力大;受工资、物价变动等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积累基金贬值的风险大;采用个人账户式的自助方式,缺乏社会互助性,再分配功能弱化;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化的难度大初期的缴费负担过重;对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和规范程度要求高,很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到。
三、部分积累模式
这是一种把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也比较适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计划。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支付与自身收入延期支付并存。
部分积累式的优点:
其优点是所筹措资金既为原制度中的受益人提供保障,又为新制度中的投保人积累了将来的保障基金;相对于现收现付制的无基金积累而言,部分积累制有了资金的沉淀积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相对于完全积累制庞大积累基金而言,部分积累制基金增幅较慢,数额较少,基金的投资风险和贬值压力相对也小了许多。
部分积累式的缺点是:
由于处于新老制度的交替转轨中,在职职工要承担为原制度受益人的现时保障待遇供款和为自己将来保障待遇筹款的双重负担,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压力较大。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实施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综合。按照有关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地方税务部门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采用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行筹集的,这对不同的征收形式下筹集基金时以不同的账户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主要包括收入户和财政专户两个账户,前者由经办机构管理,后者由地方财政部门管理。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暂存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利息收入等,并定期或定额转入财政专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缴费收入直接存入财政专户。
就筹资而言,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和接受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补贴收入。
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制,用于支付已经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但由于该部分人没有个人积累,所以社会统筹资金在弥补这一部分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部分缺口也越来越大,社会统筹资金收不抵支,侵占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E.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哪些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第六条明确: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也就是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征收,这就造成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并不统一,从而形成不同的征缴模式。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第五条(3)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一个机构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合并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开展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也要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其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从全国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格局来看,实行社保征收和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大体上各占半壁江山。
两种征收体制优劣的比较:(2)
社会保障部门是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的主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具有先天的优势:
一是熟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社会保险业务专业性很强,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只有长期从业者才能准确把握并心领神会。
二是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社会保障部门对社保基金收支平衡负有直接责任,有足够的动力去扩面参保和加强征收。
三是符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本质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本质在于对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贯穿于登记、审核、征收、待遇发放、服务等整个管理服务过程,征收只是其中一个动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能够保证信息流和资金流无缝衔接,切实维护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
不过,也有人提出税务征收的理由:一是税务部门征收有“刚性”,即可以对征费采取与征税同等的强制力;二是税务部门能够掌握参保企业和个人的财务信息,避免虚假申报。
面对争议,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践中寻找答案。可从征收“刚性”、信息优势、征收效率、征收成本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首先,从征收“刚性”看,现实当中,税务部门无法用征税般的强制力来征收社会保险费,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授权。
其次,从信息掌握情况看,税务部门仅能掌握已经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并不掌握没有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和个人的情况。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口的七成,而税务部门在基层社区和农村都没有派驻机构,无从掌握信息。现实当中,采取税务征收的地区,多数拒绝征收城乡社会保险费。而社保经办机构由于已经在基层社区、乡村建立了数量庞大的社保事务所和乡村工作站,能够很好地胜任此项工作。
第三,从基金征收率来看,两种征收模式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即使在经济欠发达的新疆地区,社保部门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率也达到98%以上,并不逊色于税务征收。
第四,从征收成本看,税务部门征收可以得到财政给予的奖励性经费补贴,而社保部门征收无此种补贴。税务部门征收还会产生如下“隐性”成本:一是税务部门征收需要专门的机构、人员、设备、信息网络系统。二是沟通协调成本高,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信息传输不畅。税务代征模式增加了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对账等环节,加上两部门的信息化水平、数据集中程度存在差距,容易造成数据交换不畅。其二,行政协调成本增加。税务征收之后,税务、财政、社保机构三者之间环环相扣且自成体系,互相之间没有统属关系,会增加部门间协调工作量,一定程度上造成征收管理和基金管理脱节。
引用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孙洁:社会保险费应统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10号》第五条.
F. 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有哪些,比较各社会保障模式
依据社会保障
资金筹集和供给方式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投保资助”型
社会保障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
这类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
此种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有较雄厚基础,单
位和个人都有了一定经济承受力的情况下实行的。其特征:政府立法为社会保障
实施提供依据;社会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主为雇员缴
纳社会保险费,各国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对于公民来说,社会保险是权利
与义务的统一;几乎包容社会全体成员,覆盖面大;资金来源多元化,以个人和
单位为主,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等。
“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
此种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源于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最初由英国创立,随
后在北欧各国实行。
此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
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形式,其目标是对每个公民由生到死所可能面临的一切危
险都给予安全保障。其主要特征是:实行收入所得再分配,用累进税办法使社会
财富不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实行充分就业,尽可能消灭各种导致失业的因素;实
行全方位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个人不用交纳或低标准交纳
社会保障费,福利开支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保障项目齐全、保障标准高。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
现在一些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
其中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较为典型。
新加坡在社会保障方面依赖政府经营的中央公积金。它不仅为广大雇员提供
了养老、医疗保障,而且汇集了大量民间资金,为新加坡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所
需资本,还对金融体系具有强大的支撑力和影响力。中央公积金制度随着新加坡
国情的改变而演变,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加坡模式”并逐渐发展为综合性社
会保障体系,形成了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人自助。包括中央公积金中的个人账户和自愿的个人储蓄。公积金
分别进入职工的普通账户、特别账户和保健账户。三个账户的分配比例,不同年
龄段各不相同。随着年龄的增长保健账户的比例逐渐增长,退休职工的公积金全
部进入保健账户。普通账户资金可用于购房、教育和投资,特别账户用于养老,
保健账户用于医疗。
第二,家庭帮助。包括个人账户中的家庭内部转移支付,及其他类型的家庭
内支援救助。新加坡自1984年起实施全民保健,医疗费的支付设立三道防线。一
是公积金保健账户;二是用公积金购买的保险;三是在前者不足支付的情况下由
政府财政资助。
第三,社区帮助。包括各种福利组织和慈善机构。政府财政支出的20%用于
教育,建立了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的完整的教育体系。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
政府和社区设立多项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
第四,政府帮助。即公共救助。新加坡模式是长期的强制性储蓄计划,立足自助,主要由个人和雇主共同积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国家仅在有限的范围内给予津贴,如低息贷款、伤残补助等。但社会保障体制强调的是个人责任,政府在处理个人经济生活风险过程中的作用较少。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要求会员首先自立,依靠自己;在因工资收入低下、存款达不到最低限额时,由家属填补,会员之间并无调剂互助。这样就把个人享受的待遇和自己的努力与村矿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积金存款越多,所享受的养老金、医疗保健等待遇也越多。因此,公积金制度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
G. 社保缴费有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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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般指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有“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农村的社保一般只有养老和医疗,都有国家资助。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慈善。其类型:美国的社会保险型、新加坡的储蓄型或累积型、英国的社会福利型等,主要以国家、集体、个人在筹资中的比例和保障理念决定。
H. 社会保障制度分为哪几种模式
社会保障制度分为这几种模式: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五、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非营利性的特点,其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8)大连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有几种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一、1978~1991年恢复性改革阶段
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于1951年,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1955年,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1958年,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作了统一规定,沿用到1978年。
二、1991~2000年探索性改革阶段
1991~2000年这10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性改革阶段,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的重要时期。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社会养老保险结构的改革实践。确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筹资,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2000~2006年"做实"试点阶段
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型下,由于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以及改革前参与工作、改革后才退休的“中人”缺乏积累,这造成统筹账户存在巨大支付缺口,各地社保部门均调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期支付,个人账户有名无实,长年“空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I. 社保缴费方式有几种
全国的社保大致上是统一的,完整的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也大致相同,但缴费基数各地是不一样的,每年都会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最低缴费额。
各地也会根据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缴费类型,如上海就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自由职业者养老和医疗保险、非正规劳动组织社会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几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