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公司不够钱赔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八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⑵ 事故中保险公司不全额赔付怎么办
首先你要冷静下来,你的车有没有出现过二次事故,出现过二次事故的话应该有钱给你拒赔。
⑶ 如果我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没钱赔付怎么办
目前中国保险业实施的是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该体系对中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风险综合评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的公司可以正常经营业务,偿付能力充足率介于100%和150%之间的公司会被重点关注或采取相应措施,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会被强制停止新业务的开展。
18年6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从偿付能力监管来看,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保险业监管水平最全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在中国的保险公司购买和持有的保单接受了最全面的监管保护,是世界所有国家中是安全系数最高的。因此购买保险产品时,更多以产品是否适合自己需求为主要参考指标,不需要太过在意保险公司的规模大小、是否有能力赔付。
⑷ 撞车后对方全责,保险公司钱已经赔付,对方却不赔钱怎么办
第一步,首先去工商局。去之前先了解清楚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省局还是市局,到所在的工商局的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第二步,去交警支队。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这里不需要盖章。
第三步,去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需要50元的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回家等消息。一般过个几天,法院会给双方通话,试图调解,但是有时候也会不成功。如果对方一直无赖,不肯调解,等15天后开庭。
在等待的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达成协商。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就会让法庭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在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会通知你去拿钱。
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么,就是要去跑几趟法院。
拿到钱的同时,书记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书,不要担心,他会教你的,签字。过两天你就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高速你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这也是法院为此案画上一个句号,所走的法律形式。
⑸ 保险公司不赔偿全部费用怎么办
你要先弄清楚保险公司不全赔的原因是什么,这点请直接咨询保险公司,他们有义务答复的,最好是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也可以去法院诉讼。
⑹ 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哪些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
因此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⑺ 保险公司协商以后不给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会给的,可能案子中间有什么问题,比如超时报案、理赔金额不好确定、金额较大须向总公司上报等,耽误了一些时间。不过一个月时间是有点长,有没有对方车的信息(保单号、车主、车牌号),有的话可打承保地(区号)95518(本地不用加区号)问问情况。
⑻ 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赔偿,该怎么办
车辆保险时,没有牌照,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险不理赔的情况: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窃的车辆,尽管投了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依然不会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既然停车场是收费的,那么就有看护保管好车辆的义务。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