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一般判决生效多久会执行
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付款时间:要看判决上有没有确定履行期限。
1、如果是由判决生效之日支付的,判决生效后(即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就可以去找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因为保险公司也有个理赔审判程序的。
2、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不想跟保险公司交涉,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由执行局去帮你进行执行,不用预交任何费用的,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所以说申请执行后最多六个月内就能拿到赔偿(建议采用此方法)。
3、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执行款后,当天你就可以到法院领取该款。
(1)保险公司被判直接赔付人身损失扩展阅读:
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㈡ 双方已在保险公司签署了协议,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人身损失,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吗
完全可以起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㈢ 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了权利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是否具有追偿权呢
现实困惑
阮某将投保车辆借给无驾驶资格的陈某驾驶,在行至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刘某、肖某受伤及廉某死亡。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向受害人及直系亲属进行赔付。在履行赔付义务后,保险公司向阮某、陈某另案主张追偿权。那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如果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了权利人的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具有追偿权呢?
律师答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可知,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如果先行赔偿了权利人的人身伤害损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到本案中,只要受害人并非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担责后可以向侵权人阮某、陈某追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第二款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法律解读
交强险既注重强制性也兼顾公平性。驾驶人属明显故意、明显过错、明显违法导致的事故,法律就赋予了保险公司追偿权,以惩罚驾驶人,让过错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㈣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了,法院判打人者还赔钱不了如题 谢谢了
既然已经构成轻伤,那已经触犯刑法了。。这应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但你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只是根据案件的情节判案。。。对于保险公司就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了。。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减少对你们的赔偿。。。但尽管打你爱人的人在法院的判决下赔你们的钱,保险公司也应该按照合同赔偿你们的损失。。。也就是说,法院判赔偿你们时,保险公司也应该继续履行他作为承保人的义务,对你们进行赔偿
㈤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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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金额为伤者实际得到的最终赔偿款,其包含了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给伤者的金额+肇事方个人承担的赔偿金额。
例如:
判决如下:
一、判令被告X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财产损失XX元;
二、判令被告X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财产损失XX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