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元。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1)西藏医疗保险费费率扩展阅读
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6%,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参考资料
医疗保险-网络
㈡ 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一般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会作相应调整。
医疗缴费:如果单位4-6%,个人就是2-4%。
各地在国家规定最低保障外有自己的政策。
如果职工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就缴纳200元个人缴纳100元
㈢ 西藏自治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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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其他四险就不分户口性质,都是一样:
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10%,个人2%+3;
失业保险:公司1%,个人0.2%;
工伤保险:公司0.5—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公司0.8%,个人不交费。
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8%,这是北京的社保缴费比例,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可以问下51社保网。
㈣ 请问西藏社保中各项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的扣缴比例是多少谢谢!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如果有条件办,肯定是办比不办好的,办了就有保障,反之没有。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
个人缴纳养老比例为8%,医疗为2%,失业为1%,以你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㈤ 西藏医疗保险金必须要交纳多少年 不够25年补交应交纳多少
医疗保险没有补交的说法,应该是交够15年后,如有养老保险,在退休金里面扣掉,直到生命终止,是终身缴纳的,至于西藏,我还不是很清楚,希望对你有帮助
㈥ 2019年西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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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现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修订如下:
一、财政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位要求
经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基数120元部分中央财政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26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中部六省243个县(区、市)、江西省赣州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名单见附件7)。
根据以上财政补助标准和中央财政负担比例,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办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向辖区内困难地区倾斜。省级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要按规定及时分配拨付至各统筹地区,确保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时间拨付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中央财政将在次年结算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
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
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除上年按照预算管理的统一要求提前下达预算指标以外,中央财政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全额预拨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并于6月底前结算上年度补助资金。
以2016年为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拨,以后年度类推:
预拨某省(区、市)2016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4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按照预算管理统一要求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
结算某省(区、市)2015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已预拨补助资金-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应扣减违规资金
其中:
某省(区、市)2015年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当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1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地方各级财政当年9月底前实际到位资金数(省、市、县级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数)÷当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10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三、地方申请补助资金流程
(一)材料上报。
每年11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上报《XX省(区、市)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需向三部委上报的附表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6(附表3、附表4和附表5不需向三部委报送)。同时,将《请示》及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抄送财政部驻所在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
地方各级财政拨付当年资金后,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参保(合)人数、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等审核所需的有关材料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汇总初审后,将汇总情况(附原始资料)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同时报送专员办。
(二)材料审核。
各专员办在11月底前收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和资金到位情况材料后,对参保(合)人数、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次年3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上报三部委。为了确保工作进度,专员办可在省级部门审核汇总各地上报材料时,提前介入审核工作。
(三)网络申报。
按照《关于启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的通知》(财办社〔2014〕31号)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同时实行网络和纸质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登录全国财政社保信息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录入6张附表相关数据后报送专员办,各专员办审核完成后录入审核结果并上报中央财政。同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纸质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后按规定上报三部委。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务必确保正式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中央财政将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数据计算拨付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上报申请材料。要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切实落实对参保(合)人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统计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对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以及对经专员办审核发现有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等问题的,三部委将予以通报,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专门向三部委提交书面报告,分析原因,作出说明。中央财政除据实扣减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申报、虚报人数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追加扣减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加扣减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虚报的地方财政负责补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区、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
2.省(区、市)2015年度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3.省(区、市)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分县表
4.省(区、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分县表
5.省(区、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分县表
6.省(区、市)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分县表
7.中部地区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市、区)
㈦ 社保医疗保险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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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疗的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㈧ 西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交468.9医保卡上每年多少钱
医保不是按照你交多少给多少,一般是按照去年全年工资的百分之三是你今年的医保费,那你刚上班,就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算
㈨ 2018年西藏自治区最新社保基数是多少呢
2018-2019年拉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的60%(4552.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的300%(22761元/月)。
2018-2019年拉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4%,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确定。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7587*20%*12=18208.8元/年
西藏将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稽核力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征缴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经办责任,确保参保人员缴费,并规范西藏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模式。
西藏人社厅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管理,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332元(人民币,下同)。并着手研究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措施。
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面,西藏人社厅积极推进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加强与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协作,优化审核赔付流程,做到快报快核快赔快付,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40元提高到380元。
,西藏人社厅还积极推进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审核、调整、兑现工作。同时,计划出台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落实生育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结算办法,有效控制生育医疗费用总额。
㈩ 社保医疗保险行业费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般城镇职工:缴费基数:1329.00行业费率:0.005农村户口:缴费基数:730.00行业费率:0.005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电话12333咨询人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