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请慈善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申报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3、资助的公益项目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增强慈善意识和动员慈善捐赠。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形式
1、短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小,资金量少,短期内完成的。
2、长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已连续开展多年或项目必须连续开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项目:具有突发性,时效性或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实施。
对批准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劳务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种形式实施资助。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需要本会资助的慈善公益项目,由负责实施的社会组织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接到申请表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会年度的预决算立项,并报项目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2、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上报的材料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3、申报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小组委托或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4、本会定期向社会公示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审小组
由慈善基金会理事、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五、项目管理
1、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获资助的项目凭本会的资助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与本会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按程序实施项目。
2、获资助的公益项目须单独立帐,指定专人负责款项的管理,严格按照《资助项目协议书》中的约定使用资助经费,超出的部份不予追加。
3、获资助的公益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交《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并归档,5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交《项目报告书》,并向本会提供项目的图片、录像等业务资料归档。
4、获资助的公益项目在实施过程以及对外宣传时,须说明该项目由本会资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维护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追究项目责任人责任,并撤消资助,追回资助款。
5、本会工作人员不得代为申请项目资助。
6、对所有资助的公益项目,由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受益对象进行察看、访谈,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办公会议反馈。
7、本会委托或组织专家进行的项目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项目调整建议。
3、对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须进行专项审计。
六、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5月起生效并向社会公告,开始接受本市有关社会组织的申请。
㈡ 喜玛拉雅基金会的公益慈善合作专案
1.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hilanthropy (CSP),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International Fellows Program(国际研究员计划)
纽约市立大学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hilanthropy从1988年开始,专门为非营利部门的年轻学者或实务工作者,提供领导才能训练之“国际研究员计划”课程。在为期三个月的研习中,研究员必须学习美国以及国际公益事务,以及拜会非营利部门的代表,并且确定研究报告。在2001,2002,2003以及2004年,喜玛拉雅基金会协助台湾五名研究员参与此计划。
2.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cation (IIE),Elizabeth Luce Moore Leadership Program
国际教育协会自1995年开始,即展开 “Elizabeth Luce Moore中华妇女领袖计划”,每次共有八个来自大陆、香港、台湾的NPO领域妇女领袖,展开为期一个月的美国学习之旅,同时,拜会美国NPO领域之妇女领袖。此计划不仅提供参与者与美国建立网络,并且让中华妇女领袖增加彼此交流,分享经验之机会。喜玛拉雅基金会于2002年协助国际教育协会在台湾推动该计划。
3. 参加Conference of Asian Foundation and Organizations – CAFO (亚洲区基金会及民间组织议会)
亚洲区基金会及民间组织议会(CAFO)于1996年成立,由亚洲十一个国家之各种不同型态的机构组成,包括:赞助型以及运作型基金会、执行以及中介型机构、研究协会及个人。其主要任务为:藉由信息及专业知识的分享、加速机构的结盟、相关议题的倡议以及规划替代性区域发展模型,达到发展亚洲公民社会之愿景。喜玛拉雅基金会于2000年开始参加CAFO所举办的活动。
4. 参加Asia Pacific Philanthropy Consortium (APPC)
亚太平洋公益联盟为一开放性之网络组织,其任务在增进亚洲公益团体之质与量。因此,亚太平洋公益联盟主导之计划,强调增进公益团体之法律、规则以及财务之架构;提高大众对第三部门的关注与支持;强化亚洲之资源运用以及发展公益机构与人力资源之运用。喜玛拉雅基金会于2000年,开始参加APPC所举办的活动。
5. 协助Asia Foundation(亚洲基金会)在台湾推动Give2Asia计划
Give2Asia是由亚洲基金会赞助并全力支持,于2001年9月正式成立的机构,其目的在强化美国对亚洲的公益事务。G2A范围包含亚洲二十多个国家,其理想不仅要消除国际捐赠的法律藩篱,更企望提供美国赞助者亚洲NPO可靠的信息,使其公益行为更有绩效。喜玛拉雅基金会于2001年协助美国亚洲基金会在台湾推动G2A的Taiwanese-American小区计划。
6. 协助Asia Society建立Asia Social Issues Program (ASIP)网站
亚洲社会于1999年开始亚洲社会议题项目(ASIP),此项目为一多元计划型教育项目,主要在加强美国与亚洲NPO、企业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藉由研讨会、任务学习以及媒体动员,加强美国大众对影响亚洲重要议题的关切,并且了解亚洲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以及提供美国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方式。
7. 参与“台湾公益团体自律联盟”
基于保障捐款人权益、强化捐款人对公益团体之信心,协助公益团体拥有公平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喜玛拉雅基金会将结合残障联盟、联合劝募协会、医疗改革基金会、洪建全基金会、台湾亚洲基金会等公益团体,共同筹组设立“台湾公益团体自律联盟”,希望藉由推动公益团体自律与他律(立法)的积极作为,共同营造良善的公益团体生存发展环境。希望藉由“台湾公益团体自律联盟”(以下简称公益自律联盟)的成立,让参与组织用高标准来自我要求以展现责信之外,也普遍认为应加速立法,保障捐款人基本权益。
㈢ 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公益项目
新公民计划
宗旨: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环境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农民工子女(包括“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健康、道德养成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对农民工子女个人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也将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环境,南都基金会决定实施新公民计划,以项目招标的方式,资助非营利组织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心灵关怀的志愿服务和公益创新项目,捐建民办非营利农民工子女学校。南都基金会愿与社会各界一起,共襄义举,为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和谐社会建设尽绵薄之力。
㈣ 新力公益基金会跟壹基金有哪些合作公益项目
挺多的,最近就联合了壹基金启动“新力-壹基金备灾基金”,出资200万为灾区送去了救灾物资,最大程度的减轻了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很棒。
㈤ 如何写公益项目计划书
1) 证明商业计划的逻辑【证明可行性】
2) 我们发现了什么问题:商机【背景】
3) 我们用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
4) 我们将要提供什么样的产品
5) 把产品卖给哪些群体
6) 产品的优势
7) 实现销售过程
8) 谁来实现【团队的样式】
9) 我们能赚到多少钱
针对公益项目,在说明以上九点的同时,还需要突出以下两点:
【公益性】是否能解决社会问题,为什么其他方法解决不了,我们能够解决
【实践性】在之后的运行中带动多少学生和社会来参与,社会的评价
欢迎关注公众号,获取公益项目计划书写作经验。
㈥ 慈善基金会没有经过理事会表决的协议有效吗
十大慈善机构
1、中华慈善总会
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108个,并与绝大多数团体会员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据2002年一项资料显示,总会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总计9.8亿人民币,其中,善款5.4亿人民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4.4亿元。
2、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简称中国青基会)是以促进中国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它所实施的项目包括人们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公益信托基金、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