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理财产品都是忽悠人的,你说风险有多大?
1,想算计保险上赚钱的,最后反被保险算计了!保险,就是你消费,保险公司为你服务,他是赚你钱的,不是给你分钱的,你不能把保险的本意给弄错了,弄错了就会上当受骗!
这个保险里面包含了更多的忽悠和欺骗, 给人留下的就是更多的心酸和不靠谱!
2,保险分红和所谓的商业养老险就是一种忽悠陷阱、首先将你的钱款长期锁定。陷入其中。长期不能自理。所谓理财分红就是要自己存取自由,没有分毫损失。这种忽悠陷阱既不能自己理财,又不知道最终的效益。如中途取款要损失惨重,只能按现金价值退保,而这个现金价值远远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一直到死,死的时候还要得的病,和保险合同上的病对号入座才可以理赔,否则就不会理赔!
应该在人大,政协会上提议,抵制保险分红忽悠客户陷入理财陷阱,同时也要给保险公司有个规则不允许也无权给公民强制,变相,误导公民财产以保险分红为由,使财产投入分红陷阱,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3, 你以为这个大病保险就那么好理赔, 这个重大疾病就是陷阱!
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也就讲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险里某一种病对号入座,这人就是“死路一条”了。如要买这种重大疾病险,不如买生命意外险(生命价值险,也是保死的),因为,功效是一样,可是,交的保费要少的多。如一位30岁的人保重大疾病险30万保额每年要交9千多(退保是可以拿到一点钱),保生命意外险30万保额每一年是一千多。要是对家庭负责,保生命意外险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也最少。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赚的是货币贬值的钱和退保时所扣相当一部份金额,所以,你缴越多钱保险公司就赚越多,每年9千多元交20年和一千多元是一个什么样概念差呢?
4,有句话叫做 :防火防盗防拐子,推销保险全打死 。 可见当初保险业刚在国内起步的时候 ,用了许多老百姓无法太理解和欺骗的手段,导致了目前保险业的巨大阻碍!什么银行的是单利,保险的是复利,我们来问下,保险的复利怎么就跑不过银行的单利?保险业以后要是不终归于保障,意味要和银行拼理财分红,只会自寻死路。
还有很多其它原因就不一一列举了!
② 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吗
需要说明的是,保险公司理财保险产品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主要是看风险的大小不同。为什么我不建议你买理财型的保险③ 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是挺复杂的。我尝试着回答一下
现讲一下题目中的一个硬伤,阿曼应该是阿拉伯半岛上的亚洲国家,不是非洲国家。
1、答:
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粗分一下主要有:货物运输(包括装卸、储存)途中的财产灭失风险,运输过程中货物价格波动的风险,以及外方在收货后不予付款的拒付风险。
2、答:
投保适当的保险以及加强对贸易对方的信用风险管理,是规避以上风险因素的主要手段。
3、答:
主要有《协会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附加《战争、罢工拓展条款》、《变色、锈蚀条款》;及《出口信用保险》。如果货物在卸货港存放的时间超过60天,则还应投保《财产一切险》附加《盗抢条款》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主要保障货物运输装卸存储途中的财产灭失风险,而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保障对方拒付货款的风险。
4、答:
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如实申报的货物交易价值的110%,此上浮的10%即为保障此类风险(同时还包括标的出险后由于时间延误的问题造成的其他一些费用和损失)而定,如若投保人认为此项保障程度尚有不足,可申请提高上述上浮比例,但不应超过30%,同时支付相应保费。
在出口信用保险中,保险人给与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取决于投保人与交易对象签订的贸易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如若价格发生波动,在交易实际发生前,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增加或减少授信额度,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投保人应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财产一切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取决于投保人根据贸易价值向保险人如是申报的价值。如果在保险期限内价格发生波动,在货权发生转移前,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并缴纳相应保险费。
5、答:
无论是货物运输保险还是出口信用保险,其保险期限均属航次险类,即从所保障风险的开始作为保险期限的开始,以及所保风险的结束作为保险期限的结束。不存在未到期保险合同的问题。
而财产一切保险,投保人则应向保险人提出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会在原保费中扣除相应短期保费后(日比例或月比例可选其一),向投保人退还剩余保险费。
6、答:
1、具体参见《协会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条款》及《出口信用保险条款》及《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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